增加有效供给 提振消费信心
2017-01-11■文/钟质
■文/钟 质
增加有效供给 提振消费信心
■文/钟 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
品牌不仅是一个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信誉的集中反映,更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品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提出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供给结构升级工程、需求结构升级工程等三项重大工程。这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面临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传统的结构性缺陷严重影响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更要求中国必须走品牌发展之路。《意见》强调,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引领消费,创造新需求,树立自主品牌消费信心,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更加和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品牌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比较突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之以恒,攻坚克难。一要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策法规环境;二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做大做强品牌,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三要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支持自主品牌发展,扩大自主品牌消费,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
《意见》围绕主要任务,按照可操作、可实施、可落地的原则,提出实施三项重大工程:一是品牌基础建设工程,围绕品牌影响因素,打牢品牌发展基础,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创造条件。具体举措包括推行更高质量标准,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相关产品和服务领域标准水平,推动国际国内标准接轨;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水平;搭建持续创新平台,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开展品牌基础理论、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提高品牌研究水平,发布客观公正的品牌价值评价结果以及品牌发展指数,逐步提高公信力等。
二是实施供给结构升级工程,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内容,从一、二、三产业着手,采取有效举措,推动供给结构升级。具体举措包括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支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尽快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促进制造业升级;提高生活服务品质,支持生活服务领域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服务专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连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生活服务企业品牌等。
三是实施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发挥品牌影响力,切实采取可行措施,扩大自主品牌产品消费,适应引领消费结构升级。具体举措包括努力提振消费信心,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宣传展示自主品牌,讲好中国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农村居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持续扩大城镇消费,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等。
三项重大工程为各部门和各地区“补短板、促提升”提出了具体抓手,为促进品牌发展、提升供给质量、满足需求升级落实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未来的工作重点。业内专家认为,品牌基础建设工程抓住了当前品牌发展中质量技术基础薄弱、产品研发设计能力不足等主要短板问题,《意见》中“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等都有利于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持续稳定的质量承诺,增强市场竞争力;供给结构升级工程着力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扩大有效供给,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意见》支持在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领域重点突破,提高产品可靠性;需求结构升级工程涉及消费信心、消费理念等深层次要素,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意见》提出的“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及“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等,有利于消除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畅通质量信息渠道,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净化市场环境、清除制约因素、制定激励政策、抓好组织实施等四项保障措施,要求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力度,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追究执法不力责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或做法,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黑名单制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研究提高违反产品质量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相关企业、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完善汽车、计算机、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