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价值链视角的零售企业成本核算模式探究
2017-01-07赵灿
摘要:纵向价值链企业间联系的日渐密切要求我国零售企业保持与增强核心竞争力,改变成本核算模式。然而,目前我国零售企业成本核算方法僵化、范围狭隘,使我国零售企业在成本核算方面无法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互惠战略关系。
文章选取湖南省本土化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为例,对湖南连锁零售企业现行成本核算模式进行阐述,优化与重塑湖南连锁零售企业成本核算模式,对于保持连锁零售企业成本优势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 价值链; 成本核算; 零售企业
传统成本会计仅关注于责任中心的核算方法,不能反映生产经营中关键活动对企业价值创造的贡献,已不再适应价值链分析体系[1]。众多学者以适应市场竞争环境,获得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在价值链方面对成本核算进行研究。
目前,更多的学者将目标成本法、作业成本法与价值管理相结合:通过目标成本法,将产品总成本分解至各环节,继而缓解企业成本压力,提高经营效率[2];立足市场需求,以凸显零售企业核心盈利能力为目标,对零售企业价值链各环节进行分析,对其价值链进一步重构与优化[3],以“规模效应”保持成本竞争优势。此外,当代企业也不断注重基于价值链分析建立财务结构框架,将增值活动与需求最大化目标相结合[4]。
一、湖南连锁零售企业成本核算模式概况
(一)湖南连锁零售企业成本核算现状
1.成本预测
每期期末,湖南连锁零售企业各职能部门根据本期与以往期间所负责的成本,对下期成本可能达到水平独立进行初步预测,并向上级部门与管理中心、事业部汇报下期成本目标与成本控制方案。
2.成本核算
湖南连锁零售企业成本核算始于商品采购,终于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主要集中于企业内部整体经营管理过程。与此同时,各经营管理部通过内部商品信息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将所辖各分店的成本费用上报至湖南连锁零售企业事业部成本核算系统。
(二)湖南连锁零售企业成本核算模式问题
湖南连锁零售企业根据以往成本数据正向推算与其价值链终端环节的地位不相适应,也无法传递至价值链上游节点企业以优化产业价值链。同时,由于各零售企业特殊经营特性,间接费用比重大,其成本对上游企业拉动作用明显,而现行价值链成本管理方法掩盖了湖南连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的特殊性质,成本核算方法缺乏灵活性。
二、基于价值链视角的零售企业成本核算模式
(一)引入目标成本法
首先,湖南各连锁零售企业市场部根据超市主体卖场的销售情况与市场分析,结合价值链战略联盟中的其他节点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湖南连锁零售企业对各类商品的需求量与可接受市场价格,将预测的可接受市场价格减去各节点利润与税金得出。
其次,通过整体价值链进行分析,各连锁零售企业通过协调中心进行成本分析进行价值链重塑,最终梳理出一条紧密衔接、结构优化的作业链。纵向价值链中协调中心将整体价值链目标成本在纵向价值链中进行分解,明确各企业在价值链成本管理中的责任,定期评价各节点企业目标成本管理绩效。
最终,湖南连锁零售企业纵向价值链中各节点企业应按照企业自身经营特点、产品的市场需求及对收益的贡献,将协调中心确定下来的自身子目标成本值分解至各产品上,同时,将目标成本按照作业链分配至各作业中心与具体作业。
(二)引入作业成本法
首先,湖南连锁零售企业结合企业自身的基本价值增值流程与经营特点,可将作业流程划分为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存货仓储、加工运营、商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等作业中心。
其次,湖南各连锁零售企业应根据实际记录的相关费用,按照作业中实际资源耗费的执行次数、作业时间、商品数量等执行动因与数量动因标准,计算具体作业成本动因率,将主要成本费用分配至各作业成本中心。
再次,在成本核算中引入作业成本动因、作业成本动因率以及质量等级等三种变量组成的作业成本线性规划模型,以解决质量、作业与成本费用对湖南连锁零售企业作业成本的影响。
最后,各零售企业将作业成本与预期各子目标成本值相减,当结果为负数或零时,则表示子目标成本完成,应给予相关部门相应奖励;当结果为正数时,则需要继续分析企业内部价值链中各价值活动的协调关系,促进实际成本值向子目标成本的达成,但如果价值活动优化空间已饱和,须重新考虑子目标成本的适当性。
参考文献:
[1]穆林娟,崔学刚. 信任与激励:价值链成本治理机制的实验研究[J]. 南开管理评论,2011,5:31-40.
[2]尹云阁.目标成本法的研究综述[J]. 金融经济,2014,8:26-29.
[3]赵灿. JM连锁超市价值链成本管理优化研究[D]. 湖南:长沙理工大学,2015.
[4]贾亚楠. 作业成本法在中小企业的应用研究[J]. 财经界,2015,3:36-38.
(作者单位: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