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后,受害人如何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2017-01-07
分忧 2017年2期
问:邻居因为丈夫外遇,愤然讨说法而遭遇家庭暴力,还被丈夫起诉离婚。请问:她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受害人依据上述规定请求保护人身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