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大前后关于富农问题的论争析论
2017-01-06陈君锋唐玲
陈君锋+唐玲
关键词:中国革命;农村革命;中国共产党;共产国际;中共六大;富农问题;联共(布)
摘要:中共六大召开后不久,蔡和森与李立三之间就中国富农问题发生了一场论争。争论的焦点在于“中国富农在革命此阶段是否具有反革命的可能”,“中国共产党又该如何应对这种可能”。这场论争的原因:一是在于国民党“分共”行为使中国共产党对富农“是否具有革命性”有了新的认识;二是在于共产国际内部权力斗争迫使中国共产党对富农的革命态度产生新的看法。这次论争由于共产国际、联共(布)的参与显得愈加复杂,并最终在共产国际强力干预、批评下戛然而止。争论虽已结束,但它是中国共产党试图以富农问题为突破口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走独立自主革命道路的一次伟大尝试,意义重大。
中图分类号:K2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474(2016)05-0103-08
Key words: Chinese revolution; rural revolution; CPC;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the Six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the kulak problems; Brazzaville
Abstract: Soon after the 6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was held, a debate about the kulak problems in China was unfolded between Li Lisan and Cai Hesen. The focuses of the debate are “Whether the Chinese kulak has the possibility of countering revolution in the stage of revolution”, and “How should CPC deal with this possibility”? The controversy can be attributable to the following two reasons, the first one being that “the splitting of CPC initiated by the Kuomintang prompted a new understanding about whether kulak can be revolutionary” and the second being that the internal power struggle of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forced CPC to develop a stance towards the revolutionary attitude of kulak. With the participation of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and the Soviet Communist Party (Brazzaville), the debate became more and more complex and suddenly stopped in the end with the forceful intervention and criticism of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Although the debate ended,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CPC to attempt to explore the sinification of Marxism by choosing the kulak problems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and to endeavour to take an independent revolutionary road.
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富农是农民阶级的重要阶层之一,故富农问题是中国革命尤其是农村革命所必须面对与妥善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中共独立自主地走中国特色革命道路的重要突破口之一,更是中共党史研究无法绕过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中共六大”)是中国共产党首次较为全面地阐述富农政策的会议,不仅拟定了与既往全然不同的富农政策,而且开启了富农认识中国化的漫长、曲折之路。因此,中共六大在中国共产党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过程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7卷第5期陈君锋中共六大前后关于富农问题的论争析论关于中共六大前后的富农问题研究,学界主要是在中共党史语境下进行通论性梳理,大多未深入微观层面进行探讨。学界的研究成果主要分为几个层面:一是在通论性阐述中有所涉及。例如王建科、黄存林、姜建芳、柳蕴琪、马功成、林素兰等皆从中共富农政策演变角度作了相关论述,但只是将中共六大前后富农政策的变化作为整个富农政策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加以阐述,并未作专门性探讨①;二是共产国际、中共领导人在此阶段对富农的认识及其对党的富农政策的影响。例如杨菲蓉就1926~1936年间共产国际、毛泽东关于中国富农问题的理论认识进行了比较研究;李红喜则对比了1926~1931年间瞿秋白、毛泽东在中国富农问题上的理论认识。他们都涉及到了中共六大前后共产国际及中共领导人对富农的理论认识及其政策影响,但都未将其作为专题研究②;三是其他视角的中共富农问题研究。例如黄文治从民众动员角度剖析了1927~1932年间鄂豫皖苏区不同富农政策形成、实践背景下中共与富农之间的相互博弈关系,充实、丰满了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1〕,但其研究区域重点在于鄂豫皖苏区;四是专门性研究。例如肖志伟、李永春,罗重一、张楠就专门研究了中共六大前后的富农政策,两者研究重点、主要观点基本相同:即研究中共六大前后富农政策制定的共产国际因素。学者杜文焕的研究则较前两者更为深入与细致,他着重研究共产国际“六月来信”对中共富农政策“左倾”的影响,对学界关于此问题研究的争议之处进行了辩驳,且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如“六月来信”后,中共富农政策具体在何时发生大的变动?根据地又是在何时受到“左倾”政策的影响?他认为虽然正如有学者认为的那样,1929年秋中共对富农的政策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并不能以此时间作为绝对的划线标准,应将其视为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同样的,将1930年2月以后作为过左政策产生影响的时间点也是不正确的③。
总之,学界对中共六大前后富农问题虽然有些研究,且研究切入点见仁见智,但都未曾关注到中共六大召开不久后的那场关于中国富农问题的论争。这场关于中国富农问题的大论争是中国共产党试图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走“独立自主”的中国革命道路的一次重要尝试,意义十分重大,因此仍有很多值得思考、研究的地方。
一、问题的提出与论争的焦点1928年7月2日,蔡和森在中共六大上讨论农民土地问题时发言说:对地主富农的“整个斗争分二个方面:一方面反帝国主义;另一方面反地主和军阀。从整个战线看,整个富农他似可维持中立,但另方必须见到其危险,即土地革命急剧进行,他有迅速反动的可能”〔2〕。1928年11月1日,蔡和森的如上观点又出现在其发表在《布尔塞维克》第2卷第1期的《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其前途》一文中。在“社会主义的前途及其转变的条件”一节中,蔡和森指出:中国富农因身兼资本、田租、高利贷三种剥削资格,故不可轻视其“反革命的可能性”。富农在有利于全体农民的民权革命阶段中,“多少还可参加斗争,或保持中立”;一旦革命彻底深入且开始转变之时,“这一乡村资产阶级说不定将成为帝国主义、地主、资产阶级之破坏革命的工具”。因此,“只有经常的保持与发展乡村无产阶级(雇工)及贫农在农民运动中的领导权”,不断提高乡村半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不断发展乡村半无产阶级的独立组织,不断巩固无产阶级在整个民权革命及工农苏维埃政权中的领导地位,才能确保将来革命的顺利转变及取得最终胜利。随后他又指出,1918年苏俄之所以能够迅速而成功的镇压富农的反革命行动,是因为其“平素就监视这种暂时的争斗同盟者如敌人”④。
李立三随即在《布尔塞维克》同一期发表《中国革命中的农民问题》一文,认为:“本刊上期(实为同期,蔡文因不明原因延期复印——笔者注)和森同志论中国革命的性质和前途一文中,关于对农民的策略观念上有些错误”:一是蔡和森认为富农因兼具资本、田租、高利贷的剥削,故当革命向社会主义转变之时,有反革命的“可能性”,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二是蔡和森所认为的“乡村资产阶级(富农)‘说不定将成为帝国主义地主资产阶级之破坏革命的剧烈工具”也是错误的。因为按照蔡和森的说法,是否可以这样认为:革命在现阶段上,即还没有转变到社会主义阶段上,富农就还“没有”反革命的可能性?富农在革命转变之时出现反革命的可能,是因为一身兼具资本、田租、高利贷的剥削,“那么富农如果只是具有资本的剥削,而不兼具田租、高利贷的剥削,到转变的时候,还不会反革命,富农在转变的时候‘说不定要反动,那么在现在阶段上‘说得定不会反动。这是在理论上与实际上,都是很大的错误”。因为“照这样的分析,在策略上一定要达到完全‘联合富农的观念上去”。其实,由于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时候,资产阶级代替封建主义成为了革命的对象,富农是乡村资产阶级,是具有“资本”的剥削,当然一定会与帝国主义、豪绅地主阶级一道破坏革命。因此,“对富农的策略,一方面要联合他,同时又要反对他”,而不是一味的“联合富农”。第三,“不停的提高与发展贫农的‘独立组织”,以促推革命向社会主义阶段转变,“那就错误了”,“是故意逼起富农的反动,甚至影响到中农的动摇”,“断送富农甚至中农给豪绅资产阶级所造成的影响”,“那就很难完成消灭封建阶级的主要任务”,“是目前革命策略上莫大的危险”,“包含有很大的左倾的危险性”⑤。
从蔡和森关于富农问题的阐述以及李立三对蔡和森观点的批驳中可以看出,他们争论的焦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中国革命现阶段富农存不存在反革命的可能性;二是由此引申出来的中共该如何应对富农的反革命可能性?蔡和森认为富农有反革命的可能,因此只有提高与发展乡村无产阶级和贫农主导下的“独立组织”,“平素就监视这种暂时的争斗同盟者如敌人”,才“不难在反动开始的时候就解决了他们。”李立三则认为蔡和森的观点是“故意逼起富农的反动”,是“莫大的危险”、“包含有很大的左倾的危险性”,因为富农既存在中立、革命的可能,也存在反革命的可能,但革命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反封建主义,富农还不是革命的对象,故应坚持“不要故意加紧反富农”。
蔡和森与李立三之间发生的这场关于富农问题的争论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及现实基础,并随着共产国际的参与,逐渐演变成为中国共产党、共产国际相互之间以及内部的一场有关富农政策的大论争,成为中国共产党试图走独立自主革命道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次尝试。
二、引起论争的缘由蔡和森与李立三之间这场关于富农问题的论争,笔者认为主要源于如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国民党“分共”行为对中共富农认识所造成的影响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前,无论是共产国际还是中国共产党都认为:富农对革命持矛盾态度,有倾向革命的一面,也有反革命的可能,此阶段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其倾向革命的一面,故“联合富农以反抗地主”的政策毫无疑问是正确的,是最有利于第一次国共合作、最有利于北伐战争获取最广大群众支持的。例如,毛泽东在《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一文中就认为小地主(富农)因受军阀及大地主的压迫,故颇有反抗性,然又怕“共产”,“故对于现代的革命取了矛盾的态度”;富农是中国的中产阶级,“中产阶级中有一个左派,在相当时候可以引向革命的路”⑥,当农民运动高涨之时,富农中的左派分子可以帮助农民协会。
1926年9月,中共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通过《农民运动决议案》,决定“用全体农民联合的口号,团结佃农雇农自耕农与中小地主,使不积极作恶的大地主中立,只攻击极反动的大地主”〔3〕。11月,中共在与共产国际代表的联席会议上再次强调,“经过国民党和共产党以实现城市中的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并将其运用到农村当中,“即联合小农、中农,大农和佃户以对抗地主劣绅”〔4〕。共产国际支持了中国共产党的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的当务之急是着手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吸引中国人民的基本群众参加反对帝国主义暴力者的坚决斗争”〔5〕,以支持民族革命战线。可见,蒋介石“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前,中国共产党、共产国际虽然认识到富农既有倾向革命的一面,也有反革命的可能,但主体的策略是充分利用富农倾向革命的一面,在农协组织的领导下,吸收富农进入革命联合战线以反抗地主、豪绅、军阀。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无论是共产国际还是中国共产党,对富农的革命态度都进行了反思,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分歧,并最终发生了关于对富农实施何种政策的论争。由前文可知,中国共产党虽然一直引导富农为中国革命服务,但从未忽视过富农反革命的可能性。如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不久,即1927年5月,蔡和森就在中共五大上警示中国共产党人,富农“亦时有武装暴动反对我们之可能”⑦。此后,在中共六大及以后,蔡和森一直强调富农反革命的可能性,提醒中国共产党要时刻注意富农叛变革命,要“平素就监视这种暂时的争斗同盟者如敌人”,“不停的提高与发展贫农的‘独立组织”。
蒋介石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大增加了富农叛变的可能,某种程度上证实了蔡和森的担心。1927年8月19日,毛泽东根据实地调研情况,经湖南省委讨论后致信中共中央,提交了他草拟的土地纲领草案,其中涉及到富农土地问题:“没收一切土地,包括小地主自耕农(有富农成分——笔者注)在内,归之公有,由农协按照‘工作能力与‘消费量(即依每家人口长幼多寡定每家实际消费之多寡)两个标准公平分配于愿得土地之一切乡村人民”〔6〕。1928年2月出版的《布尔塞维克》上有署名星月的《中国土地问题与土地革命》一文,认为对于富农“应以不顾忌的手段去镇压”〔7〕,以防止与地主相勾结,破坏革命,也认为国共关系破裂后富农反水的可能性较之继续支持农村革命或者保持中立要大。
1928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土地问题党纲草案的决议》,认为那些存在重利盘剥,剥削雇佣劳动,租入土地耕种或出租多余土地以征收地租,兼营商业、副业与农业,且与乡绅官署交往密切的占农村农民的一小部分是富农。富农虽少,却在农村中较有势力,与地主豪绅相比则要小。可是,当农村资本流入城市商业,变成重利盘剥资本之后,促使“中小地主的贪狠,对佃农剥削的残酷”⑧程度,并不让于甚至大于地主,他们也有可能在土地革命深入后,在国民党“分共”行为的“引导”下反水。故中国共产党应坚决没收地主、富农之土地,将使用权归于农民,而分配权归于苏维埃,实行土地国有,防止佃农中的富裕者上升为富农,即实行打击富农的政策。
中共内部对此种观点有所争议,反对者认为反水的富农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富农还是对革命取支持的态度,“在阶级分化没有明显的地方,减税运动可与富农小地主等同作战”〔8〕,“乡村中之联合战线,当以贫农为中心,领导富农”,而当富农小地主对农村革命产生怀疑时,“固不可不去推动他们,以实际的行动去领导他们”〔8〕。1927年6月14日,《中央通告农字第八号——农运策略的说明》分电各根据地,指出“农协的组织”“至于中农富农也不用排拒”,“使他们自愿加入农协”〔8〕;“乡村中之联合战线,当以贫农为中心,领导富农并吸收小商人手工业者”;当富农对农村革命尚持怀疑,甚至恐惧之时,农村革命力量需以实际行动领导、推动他们一同尽力于农村革命〔8〕。中共中央并不认同毛泽东前文之意见,于8月23日复信湖南省委,进一步阐明在土地问题上,中共的策略是对小地主(富农)只提减租的口号,而不马上提出“没收小地主(富农)土地”的口号,虽在没收地主土地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自耕农土地有所打击,但中共依然不能提出‘没收自耕农土地的口号”〔8〕,即富农虽有反水的可能,但中共不能故意逼其反水,而应充分利用富农革命的一面,或使富农保持中立。1928年2月2日,中央致信江西省委,提出“自耕农问题即你们所谓的富农问题”,“对于自耕农必须取联络的政策”⑦。可见,中共中央内部关于此阶段富农是否具有反革命的可能性的争论非常之激烈,导致中共中央下达的文件经常前后矛盾。
1928年6月,中共六大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于莫斯科召开。中共六大关于富农的阶级性质、革命态度及策略选择是这样阐述的:富农具有资本主义与前资本主义(即半封建剥削)的性质,“往往是农业企业和工商企业的剥削雇佣劳动的人”,同时又出租一部分土地给佃农耕种以赚取地租剥削,“或以高利贷来剥削一切贫农”⑦。其革命态度常常表现为消极中立甚至仇视革命,更多时候是持矛盾的态度。因此,中国共产党目前之任务,“乃在使这种富农中立,以减少敌人的力量”⑦,但决不能因联合战线而放弃贫农与富农的斗争。我们的口号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士地,交由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处理,”但不要涉及反富农。我们的战术路线是“主要的敌人是豪绅地主,无产阶级在乡村中的基本力量是贫农,中农是巩固的同盟者,故意加紧反对富农的斗争是不对的”⑦,但也不能抛弃对富农半地主的阶级斗争。现阶段的主要策略是组建最广大农民群众的统一战线,但联合的对象应从雇农起至中农止。可见,中共六大关于富农的态度十分明确:既承认富农具有革命的一面,也承认富农有反水的可能,但现阶段在不抛弃对富农斗争的同时,“不要故意加紧反富农”以逼起富农的反动,以维持富农的中立。中共六大为何会达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呢?一是缘于六大决议虽然偏向于“现阶段富农革命的一面为主”的观点,但也照顾到了“要警惕富农反水革命的可能”的意见;二是中共六大是在共产国际强力干预下于莫斯科召开的,并同时改组了中共中央委员会,亲莫斯科、共产国际派的委员占了大多数,故六大关于富农问题的提案顺利通过。但不同的声音依然存在,本文开篇所述之论争正是在此情况下发生的。
综上所述,中共中央因为国民党的分共行为,对富农阶层的革命态度作出了两种不同的判断,这两种不同的判断引起了中共内部的大论争。论争的过程跌宕起伏、复杂多变,不断地左右着中共中央的富农政策,造成了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富农政策的不稳定性与反复性。
(二)共产国际内部关于中国革命形势判断的差异以及内部权力斗争对中共富农认识的影响
国民党“分共”后,中国革命的道路究竟该如何走?对中国革命形势的不同估计和对俄国革命理论及经验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共产国际内部出现不同结论,纷争应运而生。国共关系破裂前后,正是苏共党内以布哈林、斯大林为代表的中央派与以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为代表的左翼反对派进行最终较量的时期。如果说蒋介石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还不能完全肯定“不大可靠和动摇的”小资产阶级、富农有叛变革命的可能的话,那么汪精卫的“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则为这种可能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国民党的两次分共行为成为了反对派猛烈攻击斯大林、布哈林的重要依据,因此国共关系破裂之前,布哈林等中央派针对中国富农问题所提倡的“联合富农”政策受到了强烈的抵制。根据托洛茨基一派的观点及俄国革命的经验,中国早已到了打出“工农苏维埃”旗帜的时候,即进行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消灭富农(农村资产阶级)在内的小资产阶级成为了必然,甚至主张“把苏维埃的宣传口号变成直接斗争的口号”⑨。1927年4月22日,共产国际在《真理报》上刊登《第三国际代表团为帝国主义威吓武汉及蒋介石背叛宣言》一文,指出:当宣布蒋介石为中国革命的叛徒与敌人时,就应当对全国所有的封建资产阶级分子扑灭殆尽,而在农村要坚决的没收富农土地,因为富农与封建主、地主、高利贷者一起是“农村中的那部分对立面”〔9〕,是农村农民的敌人。托洛茨基也在《中国革命的回顾及其前途》一文中指出:中国农村中“最广泛的而极残酷的剥削者就是富农和高利贷者”,俄国十月革命式的“富农、中农、贫农携手甚至富农领导中农贫农反对封建地主”的行为,“这在中国是不会发生的”〔10〕。因此,中国土地革命更要反对富农与高利贷者,“铲除富农将在中国十月革命之初期,而不要等到第二期”〔10〕。
斯大林对此有异议,并提出中国革命的“三阶段论”:第一阶段是“全民族联合战线的革命”,即所谓“广州时期”,近似俄国的1905年革命;第二阶段是以土地革命为中心的典型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即“武汉时期”,近似俄国的1917年的二月革命。前两个阶段,资产阶级(包括富农)都是革命联合战线的联合对象,富农反水革命的可能性不大;第三个阶段是土地革命深入发展,超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把社会引向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苏维埃革命时期。此革命阶段内,“不大可靠和动摇的”、对革命持矛盾态度的小资产阶级、农村资产阶级——富农已出于“对日益增长的土地革命的恐惧和封建主的压迫”而“脱离革命”,革命阵营只剩下工人、农民和城市贫民。它近似于俄国1917年的十月革命时期。虽然如此,但依据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它仍旧是民主革命,或曰土地革命,而非社会革命时期⑩。“三阶段论”表明:富农在中国革命的第一、二阶段是革命阵营的重要成员,直到土地革命深入,富农迫于恐惧才会脱离革命,才会反水革命。虽然中国革命的目标是创立“工农苏维埃”,但并不适用于此时,因中国革命程度还远未达到“苏维埃时期”的水平。
令人感到矛盾的是,虽然斯大林强调中国革命还处于不适宜树立“工农苏维埃”旗帜之时,却让罗明那兹向中国共产党转达“不要顾惜小资产阶级”的观点,这个观点使中共部分领导人萌发了“左”的富农认识。正是共产国际内部对中国革命形势判断的不同,致使中共在接受共产国际指示时犹豫、摇摆不定。应当如何对待富农,对待革命阵营的其他阶级、阶层?在苏维埃革命的方针提出之前,团结争取这些阶层是理所当然的〔8〕,但“苏维埃革命”口号一经提出,联合富农就变得不那么在理了。中国共产党尽管仍旧希望吸引富农、小资产阶级参加革命,但苏维埃革命发动后的现实促使中共一些领导人态度犹疑:既然连那些“革命的暂时的同道者”都必须排斥,那么,对小资产阶级、对富农这种“不可靠和摇摆的”苏维埃敌人从整体上予以压制和打击,就理所当然了。
1928年中共六大召开前后,随着托洛茨基主义的失败,布哈林和斯大林之间关于社会主义走向的论争公开化了,这种斗争影响到了中国。布哈林主张“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即无产阶级国家应采取经济手段使非社会主义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针对当时苏联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主要是富农经济的现实,布哈林指出:苏维埃政权对富农的政策应主要实行限制和排挤的政策,包括国家立法限制富农剥削、国家信贷系统控制市场周转,把富农组织成销售和信贷等形式的合作社等等,最终促使富农经济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农村形式,逐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而斯大林则坚持走快速工业化、全盘集体化道路,即主张“把分散的小农户变为以公共耕种制为基础的联合起来的大农庄”,利用农业机器、拖拉机等工业化、机械化手段,采用集约耕作的方法来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1〕。针对富农问题,斯大林认为“剥夺富农财产已经不是简单的行政措施”,而“是建立和发展集体农庄的一个组成部分”〔12〕;目前党在农村中的政策应是以“消灭富农阶级的新政策”来代替“限制(和排挤)农村资本主义分子的旧政策”〔12〕。
因为布哈林与斯大林在中共党内各自有大批的追随者,所以共产国际内部的权力斗争不可避免的延伸到了中共内部。正是由于布哈林与斯大林关于富农认识的差异,导致中共内部关于富农的认识也存在差异,甚至随着两派斗争走势的变化,中共富农政策也出现了反复。例如,1929年4月之前,布哈林较为平和的“限制和排挤富农”政策,成为中共“中立富农”、“不要故意加紧反富农”政策出台的依据。1929年4月23日联共(布)中央撤销布哈林在《真理报》、共产国际和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所担任的职务〔13〕后,斯大林“剥夺富农财产”直至“将富农作为阶级敌人加以消灭”、“必须坚决反富农”的观点则成了中共打击富农政策的依据。由于中共内部存在大量不拘泥于共产国际的指示,坚决从中国的实际、中国的革命形势出发的“本地派”、“务实派”领导人,他们与共产国际及其追随者之间必然存在分歧,这也导致这场关于富农问题的论争愈加复杂多变。
综上所述,共产国际内部关于中国革命形势判断的差异以及共产国际内部的权力斗争是影响中共判定富农革命态度以及制定富农政策的重要外部因素,也是引起这场论争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论争的发展与结果蔡和森与李立三的这场关于富农问题的争论发生后,一直在党内持续发酵。1928年9月17日,《中央通告第二号——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总结与精神》重申“不要故意加紧反富农的斗争”之政策,并提出“绝不应抛弃对于富农的半地主性的阶级斗争,注意乡村无产阶级成分之阶级意识的提高和独立组织之形成(雇农公会或在农协中成立农雇会),尤其要防止富农侵占农协及乡村苏维埃的领导权”⑧。从通告可以看出,中央对双方的论争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即在强调富农具有革命一面、主张“不要故意加紧反富农”的同时,又提醒中国共产党人富农亦有叛变革命的可能,万不可放弃对富农的斗争。
同年11月25日,毛泽东发表《井冈山的斗争》,对富农及富农的诉求等问题作了详细阐述与分析:第一,井冈山根据地创立初期,富农常以“骗术钻入了政府委员会,把持一切”,贫农委员会成为了配角,因此我们要以斗争的形式揭掉他们的面具,方能除掉他们。第二,“富农往往与小地主利害连在一起”,虽在农村人口中只占少数,但与小地主之人数合计则确显庞大,故我们应采取全部没收他们之土地以重新分配之方式来打击富农。但此种方式打击面过大,受到的阻碍也甚。第三,“自耕农中之富农,自己提出要求,欲以生产力为标准,即人工和资本(农具等)多的多分田”,因为他们觉得平均分配土地及按劳动力分配土地这两种方式都对他们十分不利。在此情况下,若依然按照普通人一样分配土地,而忽视他们的特别努力和多余的资本,他们肯定是不情愿的。第四,白色恐怖一旦来临,富农肯定会“纷纷反水”,投向反革命营垒。从毛泽东对富农问题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虽然他最后“此间仍照中央办法执行”,同时他也坚持“但此问题,仍当讨论”〔14〕,即表示富农常以“骗术钻入了政府委员会,把持一切”,反水革命行为时常发生,“没收一切土地”重新分配更适合于井冈山的实际。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井冈山土地法》,开宗明义指出“没收一切土地(笔者注:包括富农、贫下中农的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⑧。
面对毛泽东如上观点,1929年2月3日,中央通告第二十八号——《农民运动的策略》指出:在目前资产阶级民权革命阶段,农民运动的主要策略是建立反地主阶级的统一战线,而并非“没收一切的土地”。因为“没收一切的土地客观上是实行土地的国有”,一旦全面实施,将会触犯一切富农乃至中农甚至小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如此不仅会搅乱农村阶级斗争战线,还会削弱土地革命斗争的阶级力量。因此,“我们应该极力加以批评以说服群众的精神去改正群众的观念”〔15〕。同时,通告还根据富农“同情革命”、“完全与地主阶级联合起来反革命”及“摇摆于革命和反革命之间”三种态度,制定了不同的富农政策:必须吸收同情革命之富农到反地主阶级的战线之内;必须在反地主反军阀的斗争中同时反对已经反水之富农;而对摇摆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富农,那就“不必故意加紧反对之,应使之中立”。此外,通告还特别提出:我们一方面吸收富农到革命战线内,同时又要领导贫雇农与富农做积极的斗争,巩固贫农在这一战线中的领导,防止富农的反动〔15〕。可见,通告再次试图综合两派意见,统一认识,但随着共产国际权力斗争的变化,这种努力最终化为泡影。
1929年4月23日,布哈林被剥夺了在共产国际内所担任的职务,斯大林及其拥护者主导了共产国际,“消灭富农”政策(不管富农是否具有反革命的可能,都将被消灭)成为共产国际富农政策的主流,并迅速对中国共产党的富农政策制定产生了影响。同年6月7日,改组后的共产国际执委会给中共中央发来一封来信,即《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就农民问题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信》(下文简称“六月来信”),批评中共在富农问题上“犯有极严重的错误”,并主张组织农村无产阶级,“把贫农统一联合起来,不顾富农,不要害怕富农‘退出革命”,实施“消灭富农”的政策,试图将俄国的富农政策实施经验原封不动地嫁接到与俄国实际完全不同之中国。同时,“六月来信”还指出“关于农民问题的全部争论(例如蔡和森与李立三之间的争论)是走了不正确的轨道,”且“加深了错误”〔7〕,全面否定了蔡、李之间的全部争论。
9月1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接受国际对农民问题之指示的决议》郑重承认了“过去策略上发生错误的问题,就是富农问题”〔16〕,“六大”关于富农问题决议案更是“受到富农的支配”〔16〕而产生,并走上了机会主义道路。《决议》根据“在农村中斗争初起的时候,富农还参加反军阀地主豪绅的斗争,但是他极力想夺取这一斗争的领导权。到了土地革命深入的时候,尤其在斗争失败的时候,便很快的走到反革命方面去”的现实,得出中国共产党在目前农村斗争中的主要任务和策略便是应坚决反富农,不可企图联合富农于反封建势力战线之内;应坚决地领导贫雇农的斗争以扩大其影响,同时极力巩固与中农的联盟,最终与富农争夺革命领导权,严防富农之必然妥协以至反革命;“原则上拒绝富农加入农协”,肃清富农于农协之外;“党必须坚决拒绝富农入党”;号召全党“必须坚决进行反富农斗争”,实施“反富农路线”。至此,由蔡和森、李立三引起的关于富农问题的争论以“富农会很快的走到反革命方面去”、应“坚决进行反富农斗争”的观点占据上风而告一段落,中共富农政策也正式走上了“左”倾的道路。
这场关于中国富农问题的大论争,因完成内部权力斗争后的共产国际的强力干涉而结束,但论争本身意义非同寻常:第一,它是中国共产党试图以富农问题为突破口,探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尝试。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长期唯共产国际之命是从,其政策基本是苏俄经验的翻版,甚少创新。此次论争虽总体而言依然以共产国际意见为主,但却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这种不同的声音并非无的放矢,而是基于当时中国实际,试图从中国实际出发,融合共产国际之指示,制定出更符合中国革命形势之富农政策。这是一种进步,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尝试,步伐虽小,但意义重大;第二,这场论争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试图走“独立自主”革命道路的愿望。这场论争中,姑且不论孰对孰错,仅其敢于发声,甚至敢于违背共产国际指示,试图结合中国实际作出某种调整(这种调整虽然因共产国际的反对而宣告失败)、勇于尝试的精神值得肯定,它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此时有走“独立自主”革命道路的渴望;第三,论争使中共认识到党内唯本唯上之教条主义严重,对阶级斗争理论过于偏执,须在今后的革命斗争中加以注意。论争的双方引经据典,言必称共产国际、言必称马克思主义经典尤其是俄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经典,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较少。同时,中共此时在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下,忽略了国内各阶级的革命态度、革命现实以及阶级状况,最终导致对富农的认识逐渐“左”倾,给中国革命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中国共产党以警示,也为党今后防止革命斗争中继续“左”倾提供了鉴戒。
注释:
①见王建科《党在各时期富农政策的演变》,刊于《江苏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黄存林《关于对党的“富农政策”演变的考察》,刊于《河北省史学会通讯》1984年第1期;姜建芳《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富农政策的演变》,刊于《社会科学家》2011年第7期;柳蕴琪《试论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富农政策的转变》,刊于《中国现代史论丛(上)》1983年第6期;马功成《共产国际与中国土地革命中的过“左”政策》,刊于《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5期;林素兰《试论我党富农政策的演变》,刊于《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
②见杨菲蓉《1926-1936年共产国际、毛泽东关于中国富农问题理论之比较研究》,刊于《党史研究与教学》1993年第6期;李红喜《1926-1931年瞿秋白、毛泽东在中国富农问题上理论的比较研究》,刊于《瞿秋白研究论丛》2000年2-3期。
③见肖志伟、李永春《共产国际与中共六大的富农策略》,刊于《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罗重一、张楠《共产国际与中共六大前后的富农政策》,刊于《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4期;杜文焕《也论共产国际六月来信对我党富农政策的影响》,刊于《齐鲁学刊》1986年第6期。
④蔡和森《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其前途》,见《布尔塞维克》1928年第2卷第1期。
⑤李立三《中国革命中的农民问题》,见《布尔塞维克》第2卷第1期。
⑥见《中国农民》第一期,1926年1月1日。
⑦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内部发行,第四册)205页、118页、355-356页、356页、321-322页。
⑧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1979年整理,第5册)275-276页、360页、463页。
⑨《联共(布)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全体联席会议关于布哈林同志报告的决议》,见《真理报》1927年8月10日第1版。
⑩斯大林《时事问题简评》,1927年7月28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1979年整理,第6册),76页。
见《布尔塞维克》第2卷第10期。
参考文献:
〔1〕黄文治.民众动员视野下的中共与富农——以鄂豫皖苏区为中心的考察(1927-1932年)〔J〕.开放时代,2010,(10):37-51.
〔2〕于建嵘.中国农民问题研究资料汇编(第一卷)(下)〔G〕.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729.
〔3〕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史研究室,编.第一次国内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资料〔C〕∥中国现代革命史资料丛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8.
〔4〕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435.
〔5〕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室,编译.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1919-1928)〔G〕.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157.
〔6〕中央档案馆,编.秋收起义(资料选辑)〔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17.
〔7〕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12,285.
〔8〕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181,187-188,187,188,354,336-337.
〔9〕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史研究室,编.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资料选辑(1925—1927)〔C〕∥中国现代革命史资料丛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328.
〔10〕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选辑(1926-1927)(下)〔G〕.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317,317.
〔11〕斯大林全集(第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261.
〔12〕斯大林全集(第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50,160.
〔13〕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三册)〔G〕.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98.
〔14〕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71.
〔15〕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19-20,18-19.
〔16〕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史研究室,编.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资料选辑(1928-1943)〔C〕∥中国现代革命史资料丛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110,111.
(责任编辑:武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