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上的稻田
2017-01-06卫鸦
卫鸦
这条高速公路像个不速之客,从遥远的地方蜿蜒而来,穿过我们这个村子。夕阳照在黑亮的路面,泛着一层淡蓝色光晕,蓝光反射上来,照着父亲的脸。他像座雕像,一动不动,半边脸融化在黄昏里,另半边脸被马路上的蓝光照亮,这种诡异的颜色,让这个男人看上去像幽灵般诡异而遥远。父亲就这样端坐在楼顶,低头看飞奔的车辆像一粒粒子弹呼啸而过。我家房子在高速公路旁边,四面墙壁都用油漆喷着同一句标语:要想富,先修路。可实际上,这条公路跟我们这个村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那些车辆以一百公里的时速闪过,留不下任何痕迹。
我们都知道,父亲看的不是车,他的视力正在衰退,连一只鸟从天空飞过,他空荡荡的目光也未必能准确抓取,更何况是高速公路上一闪而过的车辆?他看的是这个村子以前的模样。在他浑浊而迷离的目光中,我们的村庄青山秀水,沃野十里,金色的稻浪在深秋的天空下连绵起伏。但那是以前的事了。现在,这条高速公路就像条贪婪的蛇,吃掉了半边村庄的田地,而那些争先恐后冒出来的楼房,吃掉了另外的半边。也就是说,我们的村庄连一块农田都没有了,那个金秋十月的故乡,已然从地球上消失,如今,它只是封存在我父亲记忆中的一个用过去式写就的名词。当然,也许我父亲根本就没有记忆。
我父亲是个疯子,这是个让我羞于启齿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对这个从来就没管过我们死活的男人,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讳莫如深,却始终无法漠视他的存在,他就像座巨大的山,压在我们一家人心里。我在市里的一家报社上班,离家不远,走高速也就是半个小时,可是我一个月才回家一次,有时,也有可能是两个月,甚至更久。不可否认,父亲怪异的行为和性格,是我疏于回家的原因。
这次回来,是因为我弟。下班的时候,我弟打电话给我,说老头子又在发羊角风,跟他吵起来了,让我赶紧回一趟。电话那头,我弟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恨不得马上就动手。我让他冷静点,老大不小,还跟个疯老头子较什么劲,再说了,又不是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吵得清楚吗?
确实,我父亲发疯,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他都疯了三十年了。但三十年以前,他是个很正常的人。父亲行伍出身,在云南当了八年的通讯兵。那八年时间,他都在马背上度过,以至于后来他走起路来两腿间总像骑着匹马。复员后,他分到镇上的邮电局工作,然后娶了我母亲,再然后,生下了我和弟弟。就在一家人日子越过越好的时候,父亲突然疯了,好好的工作一扔,背杆猎枪就钻到深山老林里去了。父亲在山上一住就是二十多年,过着一种野人般的生活,对我们不闻不问。不过他的枪倒是打得挺准。一年以前,我弟弟去山里找他回家的时候,他一枪就把我弟的一只鞋打飞了。
父亲当年突然从家里逃离,像只鸟一样,飞离了我们的生活,我们都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原因。但这样一来,就苦了我母亲。这位在镇农机厂工作的普通女工,一个人的工资,得对付三张嘴,还要送我们俩兄弟上学。我弟弟脑子聪明,成绩一直比我好,三十分的成绩,他自己用红笔加个镜像就变成了八十,加到初中,加不下去了,他就辍学跑去了广东。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我母亲恨铁不成钢。但我不得不说,我弟这学辍得相当及时,因为没过几年,我母亲就下岗了,她一个女人,是不可能供我和弟弟同时上大学的。我弟自己做出选择,总比让我母亲来做选择要好。
大学毕业之后,我分到报社工作,在经济上,接了母亲的班。我努力工作,想让母亲过得好点。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操劳了大半辈子的母亲,一场中风之后,就咬牙切齿地叫着父亲的名字走了。她恨父亲。说实话,我也恨。我弟弟更恨。怎么能不恨啊,小时候开家长会,别人的父亲,衣冠楚楚,头上顶着令人羡慕的光环和职业,我们的父亲,却背杆枪在深山老林里穿梭。我们连他的面都很难见到。每年大年三十,别人家里团团圆圆,门口的鞭炮声里洋溢着欢乐和喜庆,我父亲回来晃荡一圈,对着天空放两枪,马上又像个逃犯似的消失了,让我们的除夕之夜一片悲凉。可以这么说,我们一家人的辛酸,全都是来自于这个男人的失职。
我弟比我小三岁,看起来比我要老,我毕竟端着公家的饭碗。还好,这些年农村里好了起来。我弟弟从广东回到家乡。他头脑活络,一回来就在河边开了家沙厂。我不得不说一下我家乡的这条河流。别人说靠水吃水,多少带点追忆的味道。我们说靠水吃水,那是真真切切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这条河里刮起一场淘金潮,让我们这个小镇富了起来。等金子淘完,剩下来的沙子也值钱了,小镇继续富着。对河两岸开了十几家沙场,都是钱。淘金的时候,我弟弟还小,没赶上,但他赶上了开沙场。他做生意的方式跟别人不一样,同样是开沙场,别人卖沙子,我弟就买沙子,有多少买多少,就像只貔貅,只进不出,买下来的沙子压在那里,一粒都不卖,不到两年,遇上了农村小城镇建设,疯了似的建房子,沙子的价格蹭蹭上涨,翻了十倍还不止,这时我弟就把沙子卖掉,从此就富了起来,成为小镇上最有钱的人。他把我家那栋行将坍塌的老房子扒掉,建了栋三层的楼房,又娶了个人民教师当老婆,日子过得如日中天。
这栋房子建好之后,我弟也没怎么住过。他不缺房子,光县城里就买了好几套,市里,省城,都有。我们镇上,靠着河边,有三栋高层住宅,齐刷刷地长在那里,让整座小镇都跟着拔高了一大截。我可以骄傲地告诉你们,那是我弟建的,农村小产权房,建一栋卖一栋,比挖沙子来钱快多了。我弟每栋留了一套,自己住,想住哪栋就住哪栋,都在顶层,窗户一开,把整个小镇都看到了。他老婆是名人民教师,弥补了他在文化方面的欠缺和遗憾。为了让她变得更有文化,我弟也是不遗余力,拿着挖沙子赚来的钱,让她从镇上调到县城,再从县城调到市里,这三栋楼卖出去之后,我弟又让她到省城里教书去了。我弟跟着有文化的老婆在县城,市里,省城里住了一圈,最后还是觉得乡下好,就把老婆扔在省城,自己又住到小镇上来了。在某种度上,他走了一条跟我父亲相同的路。我家乡的人都喜欢往外跑,村里的往镇上住,镇上的往县城里住,县城里的就往市里和省城住。我弟弟不一样,他在外面住了一圈,又住回来了。说实话,只要愿意,他完全有能力住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去,但是,老家伙还没死,他不远游,他没读过什么书,但是这句比我读得要好。我妈在的时候,他远游了一下,回来妈就没了,他悔得把头咚咚咚直往墙上撞,我抱都抱不住,现在额头上还留着疤。
说真的,我弟是个孝子,虽然他恨父亲,但他想来想去,再怎么样,也是他弄出来的,就把父亲从山上找了回来,指望他洗心革面,好好过日子。可我父亲是个疯子,他怎么可能好好过日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直稀奇古怪,就像个凄凉的笑话一样活在我们心里,我们永远都不知他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这不,好端端地,又对我弟发起疯来了。我父亲跟我弟住了不到一年,就要把我弟赶出去。论吵架,在不按常规出牌的父亲面前,我弟根本就不是对手,所以才把我叫回来。
“这不是鸠占鹊巢吗?”我弟说,“我的房子。”他快要气炸了。可是,我又何尝不是束手无策?
我到家的时候,父亲坐在楼顶,看高速公路上的车。我们站在下面等他,一直等到晚上,天黑下来,高速公路像件隐身衣似的消失在夜色中,父亲什么都看不到了,就从楼顶走下来,嘴里叼根烟。他看了我们俩兄弟一眼,把烟头吐在地上,咳嗽两声就跟我弟弟又干上了。父亲指着这栋三层的房子:“当你哥的面,我再说一次,你搬出去。”
我弟当然不肯。
“凭什么,房子我建的。”
“你建的?那原来的呢?”
“扒掉了。”
“我的房子,凭什么扒掉?”
“凭你是我老子。”
“知道就好,你这一百几十斤肉都是我弄出来的。”父亲完全就是一副无赖嘴脸。吵起架来,他倒是很清醒,每一句话都像一颗子弹,准确,凌厉。让我弟无法招架。
“哥,你来评评理,我的房子,”我弟气坏了,一脸的无可奈何,“这老家伙,我好心好意把他找回来住,住着住着就成他的了,以为自己是黄世仁。”
“算了,毕竟他是爹。”我拍拍我弟的肩膀,“你住镇上就是了,只隔条河。”
“是爹就可以无法无天?”我弟说,“那下辈子投胎我跑前面,我做他爹,看我怎么整死他。”
“怎么说话的?”我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我弟就笑了。他一笑,我就知道这栋房子归我父亲了。其实我弟根本就不在乎这栋房子,房子再怎么大,也大不过爹,即使是个疯子,但再怎么说也还是爹。对我弟来说,这房子九牛一毛。他只是咽不下这口气,父亲太横了。我一回来,他就把这口气咽下去了。我是哥,但又不仅仅是哥,因为父亲的失职,我这个哥,在我弟心里多少还占了点父亲位置。我的话,他还是听的。我弟对父亲这个角色的理解,跟我一样,我们都没有过真正的父爱,正因如此,我们对父亲的荒诞才如此包容。
“喜欢闹,就让他闹吧,”我说,“总比在山上当个野人要好。”在这点上,我弟很快就与我达成了共识,所以他马上就想通了。天完全黑下来,高速公路上升起一轮明月。天上有很好的月光,干干净净,落到村子里就变得含混不清了,这条进村的马路被拓宽,装上了两排路灯,路灯亮起后,把明净的月光稀释在灯火里。
去喝酒,我弟说,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得喝点。那就喝点吧,我想,酒这东西,在家里喝才是酒,在外面,喝的是世道人情。
我弟绕到屋后,从泥土中挖了只坛子出来。梅山水酒,他向我介绍,二十年以上了,从一位老人家手里收来的,一共七坛,收回来就埋在地下,不舍得喝,有重要的人才挖一坛出来过过瘾,比如说你,还有,那个老家伙,他指指楼顶。“人疯,嘴巴可不疯,”我弟说,拍拍酒坛,“一喝就知道是好酒。”
我往楼顶看了一眼,父亲不知什么时候又上去了,他头顶着夜空,坐在漫天的月光里,像个特立独行的哲学家,身上披着一层朦胧的光影,虽然近在眼前,却好像是与我们隔着十万八千里。
我弟抱着酒,带我走到镇上的一家小饭馆里,点了四道菜。菜很快炒好端上来,色香味俱全,这座小镇已经跟城里一样,要什么有什么。我弟把坛子上的泥拍开,揭掉封在坛口的一层锡纸,倒了两碗出来。果然是好酒,瓷碗中摇曳着琥珀的光泽,陈年的酒香把一条街的人都吸引过来。
“强哥,赏一口。”七八个小后生走进店里,胸前都纹着龙,十几只眼睛落在我们面前的酒碗里。
“想都别想,我哥的。”我弟指着我,“我哥,大记者,快叫大哥。”
这几位后生的腰就弯下来了。“大哥。”他们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我弟指着饭馆里的酒柜,那边的你们随便喝,记我账上,还有,走远点去喝,我哥喜欢安静。话音刚落,这七八个人就像阵风,转眼间刮到外面去了。我看着我弟,很有几分小马哥的气派。那是他的偶像,小时候看录像,出来就指着周润发的海报对我说,哥,这就是我的人生目标。现在,他做到了。不一样的是,他在小镇上的地位,不是打出来的。钱比两只拳头要厉害。这大概是我弟也没有想到过的事。想起他刚回到小镇那会,他什么都不是,等有了钱,他就成了爷,说一不二,比镇长的话还好使。唯一搞不定的人,就是家里的那个老疯子。
“没办法的事,谁叫他是爹。”我弟说,看了一眼桌上。我们喝得很欢,半坛酒下去,菜已经不多了。他叫饭馆老板过来添菜,还是四道。四季发财嘛,作为一个商人,我弟很在意这个。
“强哥,今天打的野鸡,要不要来一只?”老板弯下腰来问。
“还有野味啊?”我弟说,这让他觉得很意外。
“说起来,这事还得感谢强哥您。”老板说,“把老爷子从山里接回来,不然哪有这口福。”
我弟就笑了。“这我可不敢吃,我们一家两个环保主义者,都是我顶头老大。”我弟说,指指我。“一个在这里。”他拿起碗来,喝了口酒,又意味深长地说。“另一个在家里,完全原生态。”
原生态的这个,指的是我父亲。我也喝了口酒,抬头看窗外。很好的月光,被小镇上空的一层灰尘过滤,变成混浊的光斑洒在地上。这几年,经济发展好了,农村小城镇建设搞得如火如荼,房子密密麻麻地从马路两边长出来,我们小时候的记忆,都跟着那些老房子被埋在了地底下。每次我回到这座小镇,就跟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没什么两样。当然,镇上的青山还在那里,河也还在那里,这些,一时还搬不走。但河已经浑浊得不成样子,上游开了个金矿,源源不断的金子出来,与之相对应的是源源不断的污水排放,这条清亮的河流,现在已经是一条浓缩版的黄河。值得庆幸的是,山还是青的,满山的树都在,连绵起伏,向小镇上鼓荡着夏日的凉风,偶尔有鸟的鸣叫穿过夜空,进入我们耳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林间鸟语之所以能保存下来,是因为一位疯子。我父亲住山上时,没人敢往山里走,一个疯子枪不离身,子弹又不长眼睛,谁见了都怕,就像一个瘟神镇那里,山上没丢过一棵树,也没人打过一只鸟。父亲的枪法奇准无比,部队里练出来的,我弟见识过,一年前上山找他的时候,被他一枪打掉一只鞋。这是他亲眼所见,没亲眼所见的还有很多。据说有一次,我父亲一枪把一个背着鸟铳上山的家伙的帽子和一缕头发打掉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父亲在山上的时候,没人敢上山,这是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父亲的疯,未必就毫无价值,至少,他保住了一座青山。
再看看我们周边镇上的那些山吧,树早就被砍光,种上经济作物,后来退耕还林,又种上了桉树,这种用于作造纸材料的树来钱很快。可是,钱是来了,但这批桉树砍掉变卖成钱之后,一座座山就像做了绝育手术,寸草不生。如今,方圆几十里内,唯一的一座青山就在我们镇上,从高空俯瞰,就像沙漠中的一块绿洲。为此,这座山还上过电视,省里的一个科技频道来拍过一个记录片,如果你在电视里看到一个野人背杆枪在镜头里飞奔,那就是我父亲。省里有位分管林业的领导也看到了。这还得了,二十一世纪冒出野人来了。这位领导把电话打到了市里,市里打到县里,县里再打到镇上。镇上开会研究决定,必须把我父亲从山里弄出来。这样一来,这座山就没有我父亲的容身之处了。不然,我弟怎么可能弄得下来?但我父亲还是作了些抵抗。村干部上去,我父亲放了一枪。镇政府的干部上去,我父亲又是一枪。都打在脚上,带头的人一人报废一只鞋,惊得呆若木鸡。没被枪打中的,就屁滚尿流地下山去了。他们搞不定我父亲。轮到派出所了,派出所的没敢上山,直接求我弟,强哥,你去弄下来吧。我弟就上去了。我弟去了还是一枪。我弟低头一看,鞋尖冒着烟,赶紧动了动脚趾,脚还在。他突然就火了。妈了个巴子,虎毒不食子啊,你个老家伙,来来来,有种你在我脑壳上开一枪,把它当个南瓜崩了。我弟抓住父亲的枪口,顶在脑袋上。我父亲没有再开枪,他疯得还不彻底,没有疯到把自己儿子干掉这一步。父亲不开枪,我弟就连人带枪将他扛下了山。
“他就是个疯子。”我弟说,“不说了,不说了,来,喝酒,哥。”
的确,我父亲是个疯子。这没什么疑问。全村人都知道,全镇上的人也都知道。他疯了三十年了,并且还在继续疯下去。把我弟的房子搞到手之后,父亲的疯病一点也没有好转的迹象。有一天,他突然决定,要在楼顶种块田出来。他对我弟说,这些房子把田吃掉了,就应该还出来,田可以变成房子,房子也可以变成田。我弟说,变来变去的,你以为你是孙悟空啊,高速公路也把田吃掉了,你怎么不去把高速公路也变成田?父亲说,迟早的事,五谷杂粮才是天,这些车,能拿来吃?
车当然不能吃,但高速公路也不是拿来变田的,我们实在弄不明白,父亲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他混乱的脑袋里装着一个常人难以理解的世界。但是我忍不住又想,如果把所有的高速公路都种上田,等到了金秋十月,一条条金色的带子飘荡在中国的地图上,那将是多么壮观的一番景象啊。有时我不得不承认,疯子的思维,与艺术家确实相当接近。
我弟弟在电话里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实在是哭笑不得。“他怎么不到天上去种田?这老家伙,以为自己是袁隆平。”我弟说,“算了算了,我也不管了,凭什么老是让我为他操心,他才是爹啊。”
“不管就对了,”我说,“爱种种吧,总比天天坐在楼顶看车要好,反正也折腾不了多久了。”我的意思是,都六十多岁的人了,就算活到八十岁,也时日无多,爱干什么就让他干什么。野人都当过,在房顶上种种田又算得了什么?该知足了。母亲在那边,也会支持我们的。再说了,老头子也许只是说说而已,楼顶种田,跟往月球移民是同一个概念,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行性。
可我父亲不是一个说说就算了的人。他带着股疯劲,真的就干起来了。在我们记忆中,屋顶最多就是晒晒谷子,晾晾衣物,父亲却荒唐地种起田来了。这样一来,全村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我家楼顶上,村人议论纷纷,他们对我弟说:你爹很有创意啊,潜台词是:这就是个老疯子。但是碍于我弟的面子,他们不敢这么说。
不说我们也知道,父亲确实是个疯子。可是,疯子也有聪明人无法企及的一面。在一些细节执行方面,我父亲完全表现出了一位出色的泥瓦匠的素质。他自己动手,居然在楼顶砌起了一道半米高的围墙,这道围墙称得上精致,不仅美观,而且滴水不漏,每一面墙的中间,都夹着一排塑料管道,这些管道通往地下三尺,说是要把地气接上来,稻子都是接着土地长的,没有地气可不行。围墙砌好以后,父亲往楼顶上挑了几天泥土,再把水引上楼顶,一块明晃晃的水田就神奇地从我家楼顶上长出来了。
万事俱备,父亲需要的只是一个春天。我记忆中,故乡的春天草长莺飞,细雨如丝,一块块明亮的水田中,人与牛追逐着画出一幅温暖的早春图。但那是过去,现在,早春图没有了。春天到来的时候,满眼的钢筋水泥,一条高速公路把村子隔开成两半,连四季都看不分明。但这不影响父亲种田,他的田在我家楼顶,高高在上,与这个世界保持着一种既安全又可笑的距离,他爱怎么种就怎么种,他就是那里的国王。
说真的,我父亲不食人间烟火地活了大半辈子,一天正儿八经的田也没种过,十八岁那年进了部队,回来后参加工作,后来又跑到山里当了几十年野人,等他从山里出来,已经看不到村子里有人种田了,因为村子里已经无田可种。但这难不倒他,毕竟从小耳濡目染,他是从这块土地上长出来的,他的脑子里装着一粒稻子成长的过程。
父亲按着二十四节气播种,插秧,除了吃饭睡觉,所有的时间都放在楼顶上的那块水田里。起初的一切都很顺利。父亲看着禾苗从楼顶上长出来时,内心一片欢腾的阳光在跳动,他的希望匍匐在我家楼顶,跟着那些不断拔节的禾苗一起,蠢蠢欲动地等待一个收获季节的到来。可是,到了抽穗时,这些稻子就不约而同地停止了生长,没能结出饱满的稻穗,而是像韭菜一样越长越精瘦。父亲的第一次种田,结果当然是失败,他鼓捣了三个多月,我家楼顶上的这块水田,连一粒饱满的稻子也没结出来。
我弟弟幸灾乐祸,没听说过楼顶也能种田的,就他老疯子异想天开,一个楼顶,他还能在上面翻天?
但父亲毫不气馁。早稻不行还有晚稻,晚稻不行还有明年,明年不行还有后年,总之,他跟楼顶上的这块水田杠上了。我弟说,真是服了他了,还好,家里没铁杵,有铁杵的话,没准他哪天会想着要去磨根针出来。
很快,父亲又自信满满地开始了晚稻的种植。通过分析,他居然找到了原因,稻子结不出穗,问题出在没有传粉途径,那些房子和高速公路把村里的农田吞掉之后,也吞掉了村子里的花花草草,在一个没有农作物和花草的村庄里,连空气似乎都是凝固不动的,蜜蜂和蝴蝶根本就飞不到我家楼顶上来。没有蜜蜂和蝴蝶传粉,稻子自然结不出来,这就跟女人离了男人肚子就鼓不起来是一个道理。找到症结,就可以对症下药了。父亲的药完全配得上一名疯子的身份,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箱蜜蜂。当稻花盛开时,空气中传来细若游丝的稻香,这些饿疯了的家伙嗡嗡嗡地飞出来,见花就扑,当然,见人也蜇,我父亲成为它们最欢乐的攻击目标。但父亲一点也不怕它们,他顶着一头的包,像个如来似的坐在楼顶,喜笑颜开地看着楼顶的稻子在蜜蜂的飞舞中一天天饱满起来。
这老家伙,真是神了,疯疯癫癫地就把自己弄成了一个科学家。我弟一改常态,对父亲弄出来的这块稻田叹服不已。我也感到十分惊讶,这世界上的事,还真的不能都用常理来解释,这一年,父亲居然在我家楼顶上,把稻子种出来了。金秋十月,我们那个寸草不生的村子一片触目惊心的荒凉,可我家楼顶上却飘荡着一种丰收的气息,这是一幅多么令人激动的画面啊。
稻子收割那天,我弟打电给我,让我回家一趟。“你得回来看看,老家伙搞出来的这块田真的很有意思。”我弟说。电话里,他难以控制住内心的激动之情。我自然也想回家一趟,顺便写篇奇人奇事方面的报道,这两年报社很不景气,人们习惯了通过手机和电脑了解世界,报纸可有可无,唯一的作用是为造纸业做点贡献。我父亲在楼顶种稻子这件事,没准就能成为新闻热点。
回到家里,我弟递了根烟给我。“你看。”他指指楼顶,“开始收割了。”我抬起头,看到一个金黄的屋顶,像佛殿一般神圣庄严,一大片金色的光芒从楼顶溢出来,让这个死气沉沉的秋天变得无比生动。
我父亲拿着镰刀,弯下腰,虔诚地开始了收割。我和我弟站在楼下,听着镰刀咬断稻秆,发出沙沙沙的声音。久违了,这声音就像一首清澈的儿歌,在我们心中回荡出童年时秋天的绚丽画面。
可是,就在我们陶醉于父亲的收割声中时,突然从楼顶传来轰隆一声巨响,我们脚底下的大地晃了一下,楼顶腾起一片巨大的灰尘。不好!我弟大喊一声,扔掉烟就往楼上跑。我紧随其后。我们跑上去的时候,楼顶已经坍塌,半边稻田和我父亲不见了。我低头一看,乱七八糟的稻子和一堆泥巴倾泻在楼下的屋子里。还好,房子质量不错,塌下去的部分,被一把纵横交错的钢筋牵扯住了,没往下落。落下去的只是半边稻田,我父亲被埋在了一堆半干的泥巴中。
我和我弟跳下去,在泥巴里扒拉了好一阵子。父亲总算爬了出来。他浑身是泥,就像个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幽灵,手里抓着一把金黄的稻穗。父亲看了看我们,把头仰起来,对着天空发出了一声呐喊,让整个村庄都为之一震,父亲说:狗日的金子!
我们看着父亲,他手中的那把稻穗,确实像是金子,将这个荒凉的村庄瞬间就照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