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获得国家批复
2017-01-05鞠海涛
鞠海涛
近日,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根据批复,该项目建设30万吨级连云港区航道和30万吨级徐圩港区航道及相关配套工程,航道呈“人”字形布局,全长70.5公里,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75.83亿元。
作为提升连云港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生命线工程,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2009年1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先期实施,建设25万吨级连云港区航道及10万吨级徐圩港区航道及配套围堤工程,工程总概算投资为47.71亿元。经过艰苦努力,25万吨级连云港区航道于2012年12月9日零时起正式开通使用,可满足2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7万吨级以下船舶全潮双向通航要求。10万吨级徐圩港区航道于2013年12月20日零时起正式通航,可满足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要求。高等级航道的开通使连云港港具备了接纳25—28万吨级散货船的能力,有效缓解了建成多年的30万吨级矿石码头“有力使不出”的问题,突破了通航能力的瓶颈,有效促进了到港船舶的大型化。
航道建设已经成为连云港港口快速发展、功能提升、引导连云港临港产业布局的重要推动力。但是与国际海上运输需求相比,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仍不足以支撑石化产业布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即徐圩新区,不能实现航道与码头、船舶的合理配置。同时,随着全球航运船舶日趋大型化,尽快启动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建设十分必要。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将在一期工程25万吨级连云港区航道及10万吨级徐圩港区航道的基础上,真正建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不仅可提高航道等级,提高港口的综合竞争力,也将有力地支持国家一系列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实施江苏省产业布局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沿海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