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约法八章”进沈阳
2017-01-05
1948年辽沈战役即将胜利,接管沈阳的准备工作提上了党中央的议事日程。沈阳解放意味着东北全境即将解放,如果能够成功接管沈阳,就可以有力地支援全国的解放战争。要想达到这一目的,我党必须保证沈阳城内各种设施的完整,否则,之前的许多努力将付之东流,因此必须要做出严格细致的规定来确保成功接管沈阳。
东北曾经遭受日本的侵略统治长达14年,后来国民党占领了这里的大城市,共产党则在农村发展。对于沈阳城里的百姓来说,解放军是一支相对陌生的队伍,群众基础较弱,这在客观上给接管沈阳带来一定的挑战。
接管沈阳的工作之所以艰巨,是因为它与以往党的城市工作政策截然不同。从土地革命战争以来,我党曾经夺取过一些中小城市,但由于敌人力量过于强大,我们一时占领的城市又很快得而复失。因此,当时在坚持走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斗争道路上,采取的城市政策一般是惩处反革命分子,开仓济贫,破坏那些有利于敌人的军事、交通设施,等等。
面对解放战争这种新形势,以前党的城市工作方针政策显然不能适用了。要接管沈阳,东北局必须根据沈阳的具体情况,制定正确的城市工作方针政策,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因此,早在我党进入东北地区之初,根据东北地区城市工作的具体情况,中央指示东北局:“在一切行动中,必须注意政策,给东北各阶层人民以好的影响。”对城市里的工厂、机器、建筑及铁路设施都要加以保护。同时规定,我军退出大城市后,党的城市政策是:“从城市退出时,应保持良好的纪律,除了我们所需要的物资及其可以搬走的外,其他一切工厂、机器、建筑均不要破坏。这些工厂在若干年后,仍将归于我有,不怕暂时让给别人。对铁路,除了军事上有必要外,亦不要破坏。”
军管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接管沈阳的方针、方法、分工及注意事项,并拟定了接收的具体办法和入城后张贴布告的宣传内容。不论是入城的部队,还是接管的工作人员,都有必须要遵守的纪律。
其中有4条规定在关键时刻稳住了局势,稳定了人心。首先,敌伪留下的一切物资、文件不得外拿。为了确保完整性,士兵甚至不能触碰文档和文件。其次,敌伪的财产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任何人不能占用,包括军火库,也必须保护起来。这一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对于缺弹少粮的解放军来说,严格的纪律确保他们做到了这一点。再次,接管人员要对旧政权下的工作人员进行识别,如果是特务,必须要抓起来。最后,对于城中各单位的职员,要留用,并按时开工资。这一条对于安定民心、尽快恢复城市运营尤为重要。
1948年11月2日,在沈阳解放的欢呼声中,我党向沈阳市各阶层“约法八章”,奠定了平稳接管沈阳的基础。细细研读“约法八章”的每一条款,就会发现其中在保护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着许多细节方面的规定,例如“所有私人资本开设的工厂、商店、公司、企业、银行及其附属的仓库、货栈等一律保护,准许照常营业,不受侵犯”。在布告的结尾,我党号召全沈阳市的市民“共同遵守,不容破坏”,并声明我军“为人民利益奋斗,纪律严明,公买公卖,不取民间一针一线”,通过实际行动确保平稳接管沈阳。
历史为这次接管工作做了最好的证明,仅仅用了四天的时间,沈阳城内就恢复了往日的运营,这与解放军和接管人员严守纪律、遵守规定密不可分。
(摘自《辽宁日报》
张晓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