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原则变“圆”则
2017-01-05
常听人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说的人言之凿凿,貌似有理,实际上,随意将原则变“圆”则,甚至任意曲解制度,以图一己之私,不仅坑害自己,更污染风气,助推某些腐败亚文化。
讲原则,就是一切按规矩办事,是则是,非即非,泾渭分明,毫不含糊。把原则变“圆”则,则恰恰相反,就是模糊是非界限,导致立场暧昧,黑白不分。比如,把按规矩办事说成是“不会做人”,把弄虚作假说成是“灵活变通”,把以身试法说成是“打擦边球”等。
原则何以变“圆”则?分析起来,大致有几种心理:一是不得不为的世故。有的人“怕”字当头,总当老好人,遇事畏首畏尾、患得患失,认为“违上”有失明智,会被穿“小鞋”,“犯下”不近人情,容易得罪人。二是不能不为的借口。这种人认为,如果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只会处处碰壁,只有化“棱”为“圆”,才能左右逢源。三是何乐而不为的投机。这种人长袖善舞、八面玲珑,拿着原则做交易、攒人情,自以为精明过人。无论哪种,都会导致正气不彰、邪气乱窜,让社会生活杂乱无章。
邓小平同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讲党性,不讲原则,说话做事看来头、看风向,满以为这样不会犯错误。其实随风倒本身就是一个违反共产党员党性的大错误。”当原则遇上人情时,是对个人的现实考验。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今天的党员干部,理应继承和坚守。
坚持原则,并不等于僵化死守,也不等于不近人情。在推进工作、处理矛盾的过程中,应兼顾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原则不让步。
今天的党员干部,若能以身作则,时时事事坚持原则,守住底线,长此以往,何愁法令不彰,风气不正,腐败亚文化不除?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
陆佳 谢任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