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治理远光灯“罚看远光灯一分钟”
2017-01-05
事件
日前,深圳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查远光灯”的行动,对在明亮的城市路面开远光灯的司机进行处罚。首先,司机下车后坐上一“绿色椅子”体验看远光灯一分钟,随后,交警向司机处以300元罚款,罚记一分。交警表示:“自己种的果子自己食。”据统计,在被远光灯照射时会出现两秒钟短暂失明。按照60公里每小时的车速计算,这两秒钟相当于闭眼开出33米,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尤其在弯道、山道处,发生危险的概率更大。“罚看远光灯”的处罚方式也引发了网友热议,有人说该方法“治标不治本”,有网友则建议将其推广至全国。
述评
乱开远光灯最大的危害是可能带来行人和驾车者的生命危险,公安部2011和2013年的数据显示,中国的交通事故发生在夜间的占60%,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至40%。另一个数据则显示,中国人驾车的坏毛病导致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日本高出13倍。
在治理酒驾取得一定成效后,现在深圳重点治理乱开远光灯,可谓切中要害,用“自食其果”的办法打击违规行为,是向交通事故的重灾区发起进攻。
治理远光灯常有整治之难,难于上青天的感慨,一来夜间监控设备很难区分近光和远光;二来具体处罚方式还有待明确。深圳交警的这种处罚方式确实可以让“大灯司机”有所收敛。
然而,从执行效果来看,这种持续事件较短的“伤痛”很难能让司机有所警觉,“好了伤疤忘了疼”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治理的可持续性;此外,也会过度消耗警力,不便于长期执法,也就有了“治标不治本”的弊病。
与其说“看灯一分钟”是处罚,不如说是警醒与教训,是一种换位思考的教育方式。司机的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有赖于自身的重视。而相关执法部门能够吸取其他国家地区的策略,并探索更加切实可行的执法方式,则具有更加普遍意义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