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文分离与现代民族国家:“白话文”的历史误会及其意义(下)
2017-01-05商伟
商伟
五四白话文之争具有广泛的历史、政治和文化意义,绝不仅限于语言文字领域。从历史来源看,它与现代欧洲的个人、族群的主体构建和国族认同密不可分。因此,我们今天回顾五四白话文运动,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中、西方由传统帝国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不同道路,以及与此相伴随的许多重要问题。其中的一些问题,我们今天依然面对,迫切性甚至有过于一个世纪之前。
一、从帝国到民族国家:中国道路与历史经验
实际上,作为五四白话文运动的领袖,胡适并未深究现代欧洲地方性口语书写(vernacular)的深刻意义,那就是伴随着帝国的崩溃,从地域、种族和宗教文化的观念出发,建构具有内部同一性的、单一的现代民族国家。至为关键的是,拼音文字的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sm)为这一新的身份认同提供了理论依据。也就是说,现代欧洲的民族国家是以口语为基础来重建书面语的,而所谓口语,就是当地人使用的地方性俗语,后来发展成为民族国家的语言文字。后者不仅与民族国家内部具有同质性的族群、宗教文化和政治共同体,达成高度的一致性,而且还参与表述并塑造了这个共同体内部的同质性。
我们知道,胡适和他的同仁们并没有以当时的口语为根据,创造出一种新的书写形式,而只是破坏了帝国内部两种汉字书写类型共生并存的格局,以vernacular的名义,用白话文取代了文言文。也就是假借vernacular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在帝国的内部,完成向民族国家的历史转化,而不是以地域、种族和语言为依据,将一个庞大的帝国分裂成不同的民族国家。
因此,我的本意并不是在五四白话文的题目上做一篇翻案文章,而是以此为例,来观察和理解现代中国从帝国走向民族国家的不同途径,同时也试图把握中华帝国遗产对现代中国的影响。毋庸置疑,中国式的民族国家是为数不多的例子之一:保留了帝国内部跨区域、多民族,以及不同宗教、文化和语言文字(包括汉字之外的满、蒙、藏、回和维吾尔等文字)共存的状态。仅就汉字书写而言,恰恰是“结构性的言文分离”在保持帝国内部生态的多样性,包括方言口语的多样性,以及避免或减少地区、族裔、宗教和文化冲突等方面,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总的说来,哪怕是相对统一的汉字书写系统,也并不必然对地区性的语言差异产生压制和破坏,反而因为提供了帝国内部书写交流的可能,起到了保护地区性语言的作用,至少在口语的范围内确保了不同地区内部自由使用方言交流的自主空间,而没有以标准的文字书写系统去统一口语。从这个意义上说,帝国的文字整合性与口语多样性之间,达成了相互补充的关系,不是剥夺与被剥夺、压制与被压制的关系。遗憾的是,这样一个观照的视野,常常被后起的民族国家的叙述逻辑所遮蔽或扭曲。
相形之下,现代欧洲式的“言文一致”,由于配合着族裔、宗教和文化认同的分化,以及现代民族国家的诞生,重新勾画了世界图景,同时也在历史上造成了惊人的冲突、暴力和流血。以语言文字为出发点来做观察,就不难看到,这一过程一方面造成了历史文化的剧烈断裂,而这种断裂式发展的模式正是西方历史上常见的模式;另一方面,书面语的种类增加和日益多元化,几乎毫无例外,都是以牺牲口语的多样性为代价的。没有进入书写和印刷的地方口语(包括小的语种和方言),受到了压抑和排斥,并直接导致民族国家身份认同的冲突,或引起共同体内部政治代表性的危机。哈贝马斯曾以德国为例,分析了德国解决国家统一性的问题时,如何在语言社群的文化边界与法律社群的政治边界之间,难以达成妥协。以后者为依据,就不得不把一些非德语的少数族裔纳入民族国家的版图,而把另一些讲德语的少数族裔排除出去。不仅如此,围绕着构建语言共同体的同质性所采取的各种政治、文化措施,又都不免破坏了有关人民/族群作为有机体的观念,而这样的观念正是民族国家所赖以成立的前提之一(《论人民/族群》)。法国的情况就更复杂了,除去行政的同化手段,法国大革命也在创造“法兰西人民”的政治共同体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见民族国家语言文字的确认和成立本身,从来就不是一个达成共识的“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充满了权力和暴力的操控与运作。
对于中华帝国的模式,当然也要做历史分析。清帝国在许多方面都有别于从前,但如同所有的帝国那样,也是自始至终与权力、暴力密不可分,但运作的领域和方式显然又不同于现代民族国家。深入讨论这些问题,必然会涉及帝国的合法性论述、行政管理体制、信息交流系统、中央与地方、中心与边缘、方言与地域文化,以及语言文字观念等等相关的问题。只举一例,来看清帝国统一语音的努力及其最终失败,也再一次见证传统帝国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分野。
雍正皇帝于一七二八年颁布了一道手谕,责成福建、广东两省督抚和府州县教官,训导当地学子学习官话,随即又下令,“凡系乡音读书之处”,均需延请官话教官,不会官话的生员和监生、贡生,皆不准取送科举。官话俨然变成了科举入仕的先决条件。第二年又设立了正音书馆,以八年为限,务必见效。此事的起因,据雍正所言,是由于福建、广东两省的官员,在陈奏履历时,仍用乡音,不可通晓。雍正的意图很清楚:他想拿福建、广东做试点,一旦禁“用方言音教书”获得成功,他就要在使用方音读书说话的省份,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但令他失望的是,正音的举措收效甚微。从浙江、江西派去的十二位“正音”教官,发音也谈不上纯正,当地的子弟乡音未除,又学了一口带着吴语、赣语口音的官话,两下无着,事倍功半。不仅如此,教官不谙当地方言,“师徒问答,彼此
格,实于正音无益”。雍正不得不一再放宽期限,而地方官的报告仍然一如既往,乏善可陈。乾隆皇帝即位第二年,就基本放弃了他父亲的难以理喻的做法。
在正音这方面,雍正是清代帝王中的一个例外。不过,他处理的问题并不限于语音而已,还出自对吏治和地方治理的顾虑。雍正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在皇帝面前连话都说不明白,一旦赴任他省,在“宣读训谕,审断词讼”的时候,怎么可能做到“使小民共知而共解”呢?而体恤民情、上传下达,又从何谈起?更有一事,令他放心不下:“官民上下语言不通,必致吏胥从中代为传述,于是添设假借,百弊丛生,而事理之贻误者多矣。”他担心政府派下去的地方官,因为语言不通而被当地势力架空,致使胥吏从中渔利。类似的担忧,在清廷对苗族地区实施改土归流时,已多少可见了。但无论如何,雍正的改革举措最终还是失败了。
二、口语、文字书写与身份意识及国族认同
这里需要回答的问题,不仅是为什么雍正失败,而是为什么别的皇帝没有像他这样做?为什么他的正音实践变成了一个例外?更根本的问题是:在清帝国乃至历代王朝的政治文化传统中,口语的意义何在?与口语密切相关的地方性又意味着什么?为什么统一发音和言文一致并没有成为帝国统治的当务之急,甚至没有摆到议事日程上来?
原因当然很多,无法在此逐一展开讨论。首先要看清帝国内部是否出现了统一口音和言文一致的迫切需求,也要看官僚系统是否仍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来克服口头交流的障碍。另外,推行统一的发音,还有一个可行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在缺乏辅助性的技术工具的条件下,实施起来,的确相当困难。但雍正以其满族出身,却能说一口不错的官话,而以汉人为主的福建、广东两省的试子和官员竟然就学不会吗?他难以理解,也失去了耐心。他不懂得,至少是忘记了,闽、粤两地读书人的消极抵制,有更深刻的历史根源:闽南话和粤语多少保留了中古音韵的特征,更接近正统的诗韵系统,也构成了科举考试中诗歌用韵的基础。而清廷推行的官音,以后起的北方话为基础,在声誉和地位上,如何可比?不仅如此,清廷在规范字音上,也无多建树,以雍正四年(一七二六)编写的《音韵阐微》为代表的清代的官韵系统,借用平田昌司的话说,不过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虚构的框架”。
就语言观念来看,在二十世纪之前的中国,方言口语(亦即与文字相对而言的语言)与现代西方意义上的身份认同无关。方言口语在现代西方理论中的重要性,直接体现为语音中心说。在欧洲现代史上,语音中心论与浪漫主义、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产生了交汇互动。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往往声称,正是在本土语音(native tongues)中,他们发现了自己族群的灵魂和精神。与语音中心说相配套,是一系列相关话语:一方面,西方语言学家以此为依据,建构了世界语言文字线性展开的进化史,从图像文字、示意符号、会意文字,最后发展到拼音文字,同时又将它们在时间中出现的先后秩序,解释成为一个具有内在意义的、自下而上的等级秩序,由此而达成历史的与逻辑的统一;另一方面,在现代欧洲,与语音中心论相伴随的,是关于个人、族群和地方性的一套话语,其中有“母语”的观念、“语言创造人民/民族”的说法,韦伯所说的欧洲历史上的“族群虚构”,包括种族起源和血统的纯粹性、人民/族群作为历史主体的理论—它们彼此关联,推波助澜,共同促成了个人/族群主体性和民族国家主义的全新认同。
中国晚清的言文一致运动,可以直接追溯到日本的明治维新。但晚清的改革家似乎没有意识到,日本的言文一致运动,目的在于废除汉字,其理论依据来自西方的语音中心论:通过采用具有经济性、准确性和平等性等内在特质的拼音文字,他们终于如愿以偿地发现了长期被汉字所遮蔽的大和民族的真实声音和缺失的主体性,尽管汉字从来都没有强加一套固定的语音系统。
回到晚清的历史语境,我们却基本上找不到语音中心说的本土版本或对应理论,而清帝国的构造逻辑也不同于现代民族国家的构造逻辑,它的凝聚力来自书写,而非口语,因此也很少看到将语音本质化的做法。与语音优越论不同,在中国历代的理论话语中,关于文字和书写能否达意的辩论,也往往同时构成了对语言和声音的质问,而不是通过怀疑书写来肯定口语(《周易·系辞上》:“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到了魏晋时期,围绕着言意之辩,而有了言不尽意论)。恰恰相反,由于共享同一个文字系统,汉字的使用者获得了这个文化共同体的成员身份,不仅通过阅读进入历史与文学,还由于书写实践,而在一个世俗的文化中,找到了通往“不朽”的“神圣”之途。这是一个由字符而非声音所构成的“文明”共同体。正因为汉字并非声音的载体或媒介,它丰沛的意义感也不可能被拼音字母所取代。
由于帝国幅员广阔,口语也势必与地域密不可分。方言的问题相当复杂,甚至连这个定义本身也值得推敲。语言学家通常认为dialects(方言)意味着相互可以听懂的地方语音,但这不大符合中国的情况。因此他们建议使用topolects,甚至languages,来描述这些地域语系,不仅限于语音的不同,还涉及词汇语法等方面的差异。但更麻烦的是,甚至在同一个地方音系内部,有时也无法有效沟通。如此多元的地方音系,与现代意义上的族群、宗教、文化的区域分界线,并不总是相互重合的,而是彼此交错,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同样,行政区划与语系区域也未必一致。但无论如何,帝国的体制为内部语言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提供了一个更具包容性的框架,这是现代欧洲式的民族国家所无法相比的。而正是因为帝国内部各种关系和边界交错叠加,以其中任何一个因素为标准来建构更具内在同质性的政治共同体,也都不易做到。
回到雍正上述有关地方治理的顾虑,我们不禁要问:在他三令五申的背后,是否已经透露了帝国治理的新的隐患和挑战?以方音为标志的地方性是否会形成帝国内部的离心力,甚至由地方认同发展出地方自治的可能性?
晚清的内外交困的确导致了此后军阀割据的局面,据孔飞力的研究,这与太平天国时期乡绅及其地方组织的军事化直接相关。但就大部分地区而言,仅凭口语建构地方意识,似乎还不足以产生身份政治的诉求。乡音固然与个人的归属意识分不开,也可以用来表示家乡的骄傲,以及广义的地缘关系,但它的地方性主要体现为生态关系,而不暗含生物学的意义。一个人只是由于出生在某地而说当地的方言,他与方言的关系,是偶然的、外在的。因此,在说到方言口语时,人们通常并没有诉诸“母语”这样人格化的表述,或将方言口语视为确认自我身份的依据,当然也不会以语音为基础,自发地产生出现代个人主体性、种族意识和民族国家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五四白话文运动无论采取了怎样激烈的反传统立场,仍是以帝国的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为起点的。
三、白话文运动与汉字拼音化
说到白话文运动,不免会想到近现代语言文字改革的另一大持续性事件,即废除汉字的拼音化运动。或许有人会认为它们目标不同,甚至南辕北辙,至少白话文仍然是汉字书写。这两个运动之间的关系,究竟应该怎样理解?
与当时许多激进和未必激进的知识分子一样,胡适也曾经热烈赞成汉字拼音化。实际上,他把方言文学当作白话文学来鼓吹时,就极力推崇徐志摩用汉字拼写吴语。尽管徐志摩的吴语诗保留了汉字的字符(script),但把汉字当声符来用,岂不等于是废除了汉字的书写系统吗?这跟用罗马字母拼写方言口语,有什么两样?不过殊途同归罢了。
胡适究竟怎样理解白话文(或国语文学)与拼音文字的关系?一九三六年,胡适在回复周作人的一封信中写到汉字拼音化的困难:
我们的疆域大,方言多,虽然各地的识字人都看得懂用北京话写的《红楼梦》《儿女英雄传》,然而各地的人读音不同。全靠那汉字符号做一种公共符号。例如,“我来了三天了”一句话,……用汉字写出来,全国都可通行;若拼成了字母文字,这句话就可以成为几十种不同的文字,彼此反不能交通了。当然我们希望将来我们能做到全国的人都能认识一种公同的音标文字。但在这个我们的国家疆土被分割侵占的时候,我十分赞成你的主张,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国语、汉字、国语文这三样东西”来做联络整个民族的感情思想的工具。这三件其实只是“用汉字写国语的国语文”一件东西。这确是今日联络全国南北东西和海内海外的中国民族的唯一工具 。
胡适一生想法多变,到了此刻,该暗自庆幸了吧,但也不免有些后怕。时值日本入侵的危急关头,周作人提醒大家,汉字能起到维系民族意识的作用,而这已变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尽管“中国民族”(中华民族)本身是一个合成的共同体,与构成现代欧洲国家基础的单一性民族还不能混为一谈,但废除汉字的拼音化运动的后果却并非没有先例,那就是像越南和韩国那样,失去了直接阅读自身历史的语言文字能力,并相应地制造了难以愈合的文化断裂,不再可能通过以文字为媒介的历史文化遗产来定义自我并建立自我的主体性。而在语音尚未在全国范围内达成高度一致的情形下,推动拼音化的结果,又势必导致文字交流的阻隔和国家内部的分裂。因此,无论是就时间还是空间而言,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都将难以维系。胡适似乎终于有些明白了,但又不太明白。尽管他认为此后二十年的方向是提倡白话文,却始终希望“音标文字在那不很辽远的将来能够替代了那方块的汉字做中国四万万人的教育工具和文学工具”。
若依照欧洲现代民族国家的演进模式,所谓汉字书写的拼音化或拉丁化与地方口语化(vernacularization)的结果一样,都是从帝国中分裂出为数不同的、单一性的民族国家,也就是根据拼音文字的语音中心论的逻辑,构造出全新的个人主体意识与国族认同,尽管直到十九世纪,语言才真正成为推动欧洲现代民族国家形成发展的重要动力。需要说明的是,在欧洲的拼音文字中,所谓vernacularization就是拼写地方性口语,但推行到表意文字的汉语书写中,就分化成了白话文与拼音化这两个运动。所以,按照胡适的理解,用汉字书写的白话文和废除汉字的“音标文字”并不相互矛盾,而是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它们分别构成了同一个文字进化过程中的前后两个阶段:白话文是必要的过渡阶段,为的是走向拼音文字的终极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胡适为白话文到拼音文字的发展设置了一个必要的前提:首先建立一个标准国语,并以此为语音基础来发展拼音文字,就可以避免拼音文字造成的巴尔干化的四分五裂、各自为政的局面。但这样做显然又背离了现代欧洲以文字拼写地方口语的方向。在这方面,胡适的意见更接近当时主张罗马化的一派,希望凭借政府的支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用罗马字母拼写标准国语的文字改革。这也就是上文所说的本末倒置的言文一致,以书写来统一语音;与拉丁化的支持者致力于拼写各地方言口语,在取向上恰好相反。但拉丁化的前景,胡适也并非毫无察觉,那便是他信中写到的情形:同一句话,若是按照各地的方音拼写出来,就变成了几十种文字,彼此之间反而不能沟通了。而这正是现代欧洲文字口语化、地方化的必然产物。
那么,为什么必须最终废弃汉字呢?这类主张大多来自实用说和工具论的考虑,以为汉字难读难写,无法普及。因此,从自上而下的启蒙、开启民智、便利打字印刷和国家动员、改进上通下达的信息交流,一直到国家管理的现代化等,似乎无不有赖于汉字拼音化—这是一个在现代化的前提下展开的悖论式的民族国家论述:唯有彻底的改革,包括文字改革,才能确保中国自立于二十世纪的世界民族之林,尽管这一改革同时又否定了中国之所以成其为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
除此之外,废除汉字的拼音化主张还有更具普世主义的号召力,尤其是在平等主义的诉求上,比白话文走得更远。在左翼知识分子眼中,劳苦大众被剥夺了接受教育的权利并因此沦落到被统治的地步,这笔账至少有一部分要算在“繁难”的汉字头上。而对于更为激进的反传统主义者来说,废掉汉字,既可以一劳永逸地免除大众为传统糟粕所毒害,还为他们的自我表达提供了方便的工具,从而把下层民众的真实声音拼写成可供阅读的文字。至少拉丁派是这样说的,而这一点似乎可以接上语音中心论了,只不过这里伴随语音中心论而来的,与其说是民族国家认同,倒不如说是阶级意识的建构。但拉丁化也好,罗马化也罢,废除汉字的拼音文字说起来好听,一旦落实到文学创作上,却都乏善可陈。所谓自我表达,不过说说罢了,难以为继。
或许也可以说,胡适只是借用了vernacular这一具有合法性的现代西方话语,来应对二十世纪初期的历史情境。他的真实想法未必就是为了实现现代欧洲意义上的文字书写的口语化或地方化,当然更不是为了把帝国分割成不同的单一的民族国家,而是在清帝国的空间构架中,实现从帝国向民族国家的转型。
的确,胡适通过白话文来建立国语的主张,无论听上去如何激进,依旧以维系帝国版图为前提。而如前所述,他极力提倡的白话文,虽然号称语体文和“活的文字”,但实际上还是出自业已存在的书写系统,并沿袭了书写中心论的帝国传统,因而跟口语没有直接关系。即便是赞同最终废除汉字,胡适也仍然坚持以配合标准国语书写的语音系统为依据来实施拼音化。不过,他的反传统姿态也并非徒有虚名。他把白话文的书写传统奉为文学史的主流,而这正是以牺牲文言文这一更为悠久而庞大的书写传统为代价的。而转向拼音化,更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放弃以汉字为载体的文化传统,同时也把语音的问题摆上了桌面。这样一来,从传统帝国沿袭而来的空间框架,就变成了一个被抽空历史文化媒介和内在连续性的空壳,并因此失去了继续存在的理由。它无法为自身提供合法性的辩护。
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的历史情境中,伴随着现代欧洲的地方口语化而来的民族国家论述,一旦落实到白话文运动和汉字拼音化运动,都在有意无意之间,或者打了折扣,或者阴差阳错,半途而废,而没有走到它的逻辑终点。从结果来看,可以说是歪打正着,多少有些侥幸。然而,在个人、国家、种族、宗教、文化认同日益分裂冲突的时代,在全球性的民族国家主义甚嚣尘上的时刻,回顾这一段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特殊”道路,又何尝不具有普遍性的意义?重要的是,它实现了一种被现代欧洲经验所排斥掉的历史可能性,也暗含了一个有待思考的、具有内在价值意义的规范性(normative)模式。因此,需要提出的问题恰恰是:中国过去的百年经验,对于我们观察和理解世界历史和当下现实,究竟有何贡献,意义何在?也许有人会说,即便今天的中国也仍然不是一个欧洲意义上的“典型的”现代民族国家,它从帝国向民族国家的转型过程尚未完成,而与之伴随的语言文字革命也还有待展开。但反观西方的现代民族国家,时至今日,仍在重建欧洲共同体的路上挣扎踟蹰,求之不得,而又欲罢不能,不禁令人有了时光倒错之感,并且心生疑问:究竟什么是典型,什么成为例外,谁的历史经验可以上升抽象为普遍的模式,而谁的历史历程却变成了“特殊”的道路?说到底,是谁走了一条历史的弯路或岔路?我们或许不应该对过去提出另类假设,可是又有谁能打包票说,只有欧洲式的现代民族国家才是唯一的正路,或像我们过去常说的那样,是所谓“历史必由之路”?
(Benjamin Elman, ed., Rethinking East Asian Languages, Vernaculars, and Literacies, 1000-1919 〔Leiden|Boston: Brill〕,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