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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示范课程及其国内化分析

2017-01-03成春祥

船海工程 2016年6期
关键词:轮机航海公约

成春祥

(武汉理工大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武汉 430063)

IMO示范课程及其国内化分析

成春祥

(武汉理工大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武汉 430063)

根据IMO示范课程的作用、组成和特点分析示范课程国内化的现状及IMO示范课程与我国航海类轮机工程专业课程的差异,提出轮机工程专业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的改进建议,强调示范课程国内化要结合我国航海教育的实际情况,使中国航海教育切实与国际接轨。

STCW公约;IMO示范课程;国内化;船员培训;课程建设

经过30年来的课程建设,目前IMO共计开发并出版了包括3张CD 光盘在内的72门示范课程,其中有不少课程经过了一次或多次修订;另外,还计划开发并出版新的11门示范课程。IMO开发的示范课程是指导全球船员培训与教学的技术标准[1],对航海教育与培训的引领作用将会越来越显著,受到世界各国高度重视,也越来越具有强制实施的趋势。

1 IMO示范课程的作用及结构和特点

1.1 示范课程的作用

IMO示范课程是IMO根据各成员国、各有关国际海事行业协会的提议和反馈建议,制定的一套具有通用性、符合公约要求的培训示范课程。其作用是帮助海事培训机构及其教职员组织和引进新的培训课程或改进、更新及完善原有的培训资料,从而提高培训课程的绩效。

IMO示范课程并不是向各国航海教育和培训院校及其教员提供“盲目遵循”的僵化的“教学包”,也不是简单地向培训教员补充一些教学视频或“程序化”的资料[1]。示范课程真正的目的是改善、更新或补充各国航海院校现有的教学和培训资料,为各国航海院校介绍或提供新的教学和培训资料。因为不同国家的航海课程教育体系及其受训人员的文化背景有很大的差别,因此,示范课程仅在普遍可行的范围内为每一课程确定基本的学员要求和受训人员目标群,并明确规定符合IMO公约和相关建议案要求的技术内容以及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1.2 示范课程的分类

目前IMO共计开发并出版了72门示范课程,从课程内容上可分为7大类,见表1。

表1 示范课程分类情况表

1.3 示范课程的结构组成

对已出版的各类IMO示范课程及1984年11月生效的《IMO示范课程开发、更新和确认导则》的分析可知,IMO示范课程一般均包括7大部分(参见表2),其中针对海员考证的示范课程与STCW公约一致,是按3个责任级别和7项职能进行组织编写的,但也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只有少数课程除包括7大部分组成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内容,比如,1.10(包装危险货物)另有独立的教学讲稿摘要;1.02(油轮特殊培训)有较多的针对该课程的附录等。

表2 示范课程结构组成

IMO海安会(MSC)在2015年6月第95届大会和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在2015年5月第68届大会上批准了IMO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HTW)在2015年2月第2届大会上通过的“修订的IMO示范课程开发、更新和确认导则”。此修订的导则取代了由IMO培训值班标准分委会(STW)在1984年7月第17届大会上制定并由IMO海安会在1984年11月第50届大会上批准的“IMO示范课程开发、更新和确认导则”。修订的导则要求新开发及修订的示范课程应包括8大部分。除了原有的7大部分之外,新增的第8部分是附件Ⅱ:教员对示范课程的反馈(Instructor Feedback on Model Course),主要涉及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使用示范课程的建议等。而原有的第七部分(IMO示范课程实施指南)作为附件Ⅰ,对各示范课程都适用。

1.4 示范课程的特点

1)示范课程是为航海院校及培训机构和教学人员提供培训指导的。从示范课程的结构组成可知,不适于直接作为教材使用,故只适用于航海院校及培训机构和教员,不适用于学员。

2)示范课程对从事航海教育培训各科目所要求的设施与设备、教员与学员、培训管理与规模及教学计划等各方面为航海院校及培训机构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示范课程内容的针对性强,课程设计兼顾各层次学员。教师可根据培训对象适当增减教学内容,因材施教。教学大纲细则直接列出了培训所要达到的目标,从而可确保参加该课程培训的学员能满足相同的最低标准。

4)示范课程培训内容满足STCW公约要求。示范课程从教学所需的各种资料、培训要求、培训与评估方法等方面为教员提供了全面的指导[2],并将培训相关要素有机融合在一起,有利于建立一套标准的培训程序,以提高培训质量。

5)示范课程内容与时俱进。一门IMO示范课程出版后,会随航海技术发展和公约的修订不断更新,确保其处于最新和最适用的状态[3]。目前,IMO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HTW)将示范课程开发修订等级分为4级,分别是:等级1,需新开发的课程;等级2,需重大修订的课程;等级3,需小幅修订的课程;等级4,无需修订的课程。

2 IMO示范课程国内化现状

自2000年以来,我国海事局和航海院校日趋重视IMO示范课程的在我国的应用,并于2003年组织专业人员对46门IMO示范课程进行了翻译和审定工作,但其国内化效果不佳,仅出版发行了3本[3]。2013年,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申请到了IMO示范课程中译本的国家出版基金立项,有助于从国家层面全面推进IMO示范课程的国内化运用;但由于IMO示范课程在不断的开发与修订之中,2003年所翻译和审定的46门船员培训方面的示范课程已多数过时或不再适用,故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2014年专门成立了IMO示范课程译审工作组(共5个组),由广东海事局船员分委会秘书处协调各组的工作,分阶段落实示范课程的跟踪、译审等工作。至今,已由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最新的IMO示范课程中译本21本,共计要出版45本,其余24本也在加紧编译中,将于2016年底前后全部出版发行。

近几年来,我国海事主管机关和航海院校在主导示范课程修订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上海海事大学负责修订的示范课程《3.17航海英语》获得IMO的通过和发布。2016年6月,上海海事大学向IMO递交了示范课程《6.09教员培训课程》、《3.12海员评估、考试和发证》和《1.30船上评估》的修订稿,将由IMO审核通过后发布。2016年2月5日闭幕的IMO人的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HTW)第三次会议上,由我国海事局代表中国政府首次负责修订的示范课程《1.07操作级雷达导航示范课程》获得IMO 通过并继续承担《1.08管理级雷达导航示范课程》的修订。这些工作有助于提高我国国际海事话语权并加速示范课程的国内化。

我国的船员培训大纲目前仍在制定中,现在培训机构是依据船员考试大纲制定培训课程,以提高考试通过率,这制约了示范课程在我国的推广应用。我国海事主管机关将于2016年底前后出台船员培训大纲,此培训大纲的制定参考了示范课程的内容及STCW公约的要求,系统融合了培训内容、学时和设施设备、教员等相关因素,为海事管理机构对培训课程认可提供了标准。相信在我国船员培训大纲颁布之后,IMO示范课程在我国航海教育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3 差异化分析

3.1 IMO示范课程与我国航海类轮机工程专业课程的差异化分析

以我校轮机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和IMO示范课程7.04(值班轮机员)及STCW公约负责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最低适任标准进行对比分析为例。

假设要考海船三管轮(操作级)适任证书,按STCW公约要求的“职能发证” 设置课程,必须满足7项职能中和船舶轮机有关的4项职能(③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④轮机工程;⑤维护和修理;⑥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的课程培训,而这4项职能所对应的课程都包括在IMO示范课程7.04(值班轮机员)中。

表3~6中的对比分析表明IMO示范课程与我校轮机工程专业目前开设课程的差异及如何满足STCW公约对三管轮适任要求。

表3 操作级职能③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

注:h学=45 min。

表4 操作级职能④轮机工程

对比表2~5,除了培训合格证有专门的示范课程外,三管轮适任证书的培训内容要求全部包括在示范课程7.04(值班轮机员)中,而它不能作为现成的培训教材,只适用于从事培训管理和教学的人员,这是由这门示范课程的目的和内容决定的。此外,示范课程7.04(值班轮机员)中还有5个附录(附录1:工程科学基础;附录2:数学;附录3:热力学;附录4:力学;附录5:工业化学),与此相对应,在我校开设的学科大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中有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工程力学、轮机化学等。所以,按职能提出教学内容的示范课程7.04涉及我国的多门轮机工程的课程,从二者的结构、内容要求来看,都存在较大差异。

表5 操作级职能⑤维护和修理

表6 操作级职能⑥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

我国航海类院校学历教育培养的船员应可达到STCW公约所要求的最低标准。因为他们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有较完善的设备设施,有良好的师资和较全面的课程设置等。就所开设的课程而言,每门课都有教学大纲、教材、教案、教学日历及多媒体课件等,不足之处在于我校目前开设的课程中没有“船舶电气管理工艺”这门课,不能完全满足STCW公约关于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维护与修理的要求,应在培养方案中加上这门课程。此外,轮机工程英语方面的培训课时远远超过示范课程7.04中课时数,这时由于我们是非英语国家,加强这方面内容的培训,有利于提高我国船员的国际竞争力。

示范课程7.04(值班轮机员)从满足公约要求的角度也有不足之处,操作级职能③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关于有助于人员和船舶的安全中除精通个人救生技能和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内容外还应有船舶保安意识与职责方面的培训要求;此外,保持船舶的适航性方面内容所占课时从轮机的角度看太多,而操作主机和辅机以及相关的控制系统中关于船用蒸汽轮机和船用燃气轮机的内容,在当今差不多百分之百的柴油机动力装置船的情况下,已无培训的必要。所以,我校轮机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中未设置船用蒸汽轮机和船用燃气轮机方面的课程是合理的。

3.2 IMO示范课程国内化对策

1)课程结构建议。从前面对IMO示范课程结构组成的分析可知其内容是比较全面的,而我国传统航海类专业课程结构组成基本只包括:教学大纲、教材、教案、教学日历及课件等几方面;近年来,我国高校不断重视课程建设,从精品课程到资源共享课程至现在的在线开放课程,其建设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涵盖的内容有:全程教学录像、教学大纲、课程介绍、学习指南、教学日历、考评方式与标准、教材及参考书、电子教材、知识点解释、课件、课外复习题、案例分析、例题及大量的拓展资源等。这实际上是IMO示范课程结构组成方面的国内化,某些方面甚至要求更高,只是目前这样的课程建设量还很有限,特别是航海类专业课程方面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量更有限。所以应加快相关课程的建设速度,包括课程团队建设。

2)示范课程国内化要结合我国航海教育的实际。从前面对IMO示范课程的结构组成及特点分析可知完全照搬示范课程用于我国的航海教育是不切实际的。首先,示范课程仅提供某培训课程所需参考的资料和相应的知识点概要,并没有对课程知识点作全面系统的描述,因此,不能直接将其作为培训教材[6]。其次,不能将其作为现成的教案,教师有必要分析示范课程各部分内容并结合国内相应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形成便于组织教学活动的教案。再次,IMO编写的示范课程只符合STCW公约的最低培训要求,而我国多数生源的素质高于其入学标准,故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注意调整课时数和适时更新、补充新的教学内容。最后,示范课程中的教具、教材、参考书目和IM0参考文献要求比较多,且多为英文版,应加以简化,教材应以中文版为主。

3)改进教学及考评方法。IM0示范课程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强调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教学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学方法的特性,正确选择、合理搭配和恰当应用各种教学方法,以便发挥,其最佳整体功能,从而改善教学效果。因此国内航海教育应借鉴学习示范课程中的教学方法,老师可设计更贴近实际的教学任务,做引导学生的角色;应改变传统的单纯理论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参与式教学模式,进行混合式教学或翻转课堂教学改革。在考核方式上,将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增加平时成绩权重;在考核内容上,减少纯知识性试题量,增加案例分析等能力性试题量,重点考核学生的知识运用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大有裨益[7]。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一些好的课改成果难以普及,IM0示范课程的国内化对此应有很大促进。

4)以船员培训大纲的颁布为契机,推进示范课程的国内化。正在审定中的船员培训大纲参照了示范课程的模式和内容,是我国船员培训的标准,可供航海院校和船员培训机构使用。我们应

以此为契机,在海事局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各航海院校和培训机构共同编写符合STCW公约要求和超出IMO示范课程水平的我国航海教育示范课程及培训教材[8]。示范课程国内化后,我国船员培训课程是基于示范课程标准而认可的,较为直观地表明我国的航海教育是满足STCW公约要求的,从而有利于我国船员培训真正意义上的与国际接轨。

[1] 英东海事培训中心和澳大利亚海事学院编,成春祥,译.轮机长和大管轮[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5.

[2] 王当利,吕雪.基于IMO示范课程对中国航海教育的思考[J].航海教育研究,2005(4):20-22.

[3] 邢永恒.基于IM0示范课程国内化的培训课程认可[J].航海教育研究,2014(4):20-2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译.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0.

[5] 日本东京海洋科学与技术大学横滨海事培训学院编,戴忠,译.值班轮机员[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5.

[6] 杨星,王克.IMO示范课程“化学品船特殊培训”的特点与使用[J].航海教育研究,2006(3):43-46.

[7] 成春祥.机舱资源管理的理论教学与实操培训[J].船海工程,2015(2):99-103.

[8] 欧阳军.IMO示范课程及对我国航海教育的启示[J].航海教育研究,2007(1):65-66.

Analysis of IMO Model Course and Its Localization in China

CHENG Chun-xiang

(School of Energy and Power Engineering,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430063, China)

In terms of the function, composi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MO model cours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IMO model course localization in China,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IMO model course and the marine engineering specialty course in our country was analyzed. Some countermeasures were set forth for the localization of the mode course in China. It emphasizes that the localization of the mode course in China should be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China's maritime education, so that China's maritime education should be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practically.

STCW convention; IMO model course; localization in China; crew training; course construction

10.3963/j.issn.1671-7953.2016.06.023

2016-05-11

2015年湖北省教研项目(2015415165)

成春祥(1963—),男,硕士,副教授

G642.4

A

1671-7953(2016)06-0102-05

修回日期:2016-08-26

研究方向:船舶轮机管理与热能工程及污染控制

E-mail:139711994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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