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推进“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建设
2017-01-01陈维超闫传福
陈维超 闫传福
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由此可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军民融合战略条件下国防动员建设,不断提高融合化动员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带动国防动员建设
2015年,习主席首次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军民融合国家战略”这一概念,不同于单纯的军民结合,是习主席“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产物。军民融合的目的,是充分借助一体化融合手段、协调化发展方式,促使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实现良性互动,努力通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来带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不断跨越,真正达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军民融合国家战略架起了综合国力发展的桥梁,无疑为新形势下加快国防动员建设创立了一个崭新环境。
(一)军民融合国家战略深化了军民两大领域之间的互寓关系
从习惯上看,人们往往将社会力量分成军用与民用两大对立领域,正是这一传统分工不断阻碍着军民通用技术的相互转化,导致不能像世界发达国家那样充分借助民间先进的高新技术来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水平。众所周知,军,来自于民;民,可转化为军,两者之间在经济或科技层面本来就没有明确分野。因而,只有不割裂二者之间关系,将军与民整合并统一起来,即实现军民融合,才能形成军民合力,从而共同应对战争或其他灾害。由于新军事变革使军民之间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军民融合发展不再强调民用和军用的严格区分,在平时经济建设中淡化了军力和民力的严格归属,强化寓军于民和注重以军促民。因此,军民融合战略实际上间接地配合了动员力量建设,不仅丰富了动员内容和形式,而且进一步完善了国防动员的内涵。
(二)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强化了经济和国防二者之间互补关系
从广义上讲,军民融合战略是指军用和民用的两大物质基础,即经济和国防两大系统融为一体的规划与方略。如何正确处理国防和经济的比例关系,成为长期以来争论的热点。很显然,在和平时期,不仅忽视国防建设会影响国家安全,而且片面强调国防建设也会阻碍正常的经济发展。当前,军民融合创新体系的提出,不仅指明了经济和国防之间的交融关系,而且蕴含着两者之间的互补功能,即经济是发展基础、国防是安全保障。更重要的是,借助军民融合这一调适手段,可以化解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使相互之间达到一种动态平衡和合理比例,真正达到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之目的。这其中相互融合和不断调整的过程,正好与平战转化原理相一致,这显然有助于国防动员工作开展。
(三)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凸显综合国力构成要素之间的互益关系
军民融合的结果是一个“超和数”,即1加1大于2。这不仅符合系统科学原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要求。国家在一个时期的物力和财力是有限的,只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提高资源利用率,才能又好又快地实现发展目标。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依靠综合国力。很显然,综合国力主要来源于经济实力、国防实力等力量之和,这当然离不开军民融合这一创新手段。这是因为,军民融合,“融”的是军力和民力,“合”的是经济力和国防力,能够真正将党、政、军、警、民、兵等力量全方位整合起来,也是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只要综合国力强大,国防动员基础就更加雄厚,动员力量就变得更加丰富,很多动员工作上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二、完善“军民融合式”国防动员模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科技等军民通用资源的不断增多,各级动员部门应按照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努力打造与时代特色相匹配的军民融合一体化国防动员新模式。
(一)使政府成为名副其实的动员主体
国防动员是国家行为,离不开政府主导。曾几何时,一些政府部门对国防动员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有的甚至把它看成是单纯军事部门的事情,从而影响了动员建设的正常进行。以往,国家的一些大型项目建设处于军民分离状态,军搞军的,民搞民的,双方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这不仅使国家整体利益受损,也难以对国防动员建设形成共管合力。在军民融合战略实施条件下,政府将由经济建设的领导者转变为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互动发展的组织者,由国防建设的参与者转变为进行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推动者,这对调动社会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此,各级应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的动员职责,使政府系统成为名副其实的动员工作主体,尤其要根据国家当前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科学要求,使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各项国防动员任务。更重要的是,通过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变“军民分离式”动员为“军民融合式”动员,变“政府被动式”动员为“政府主动式”动员,从而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动员主体地位。
(二)采取军民共融的动员体制
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不仅使国防建设从经济建设中获取更加雄厚的物质支撑和持续后劲,也给国防动员带来十分有益的发展空间,从而为国防动员工作提供了创新环境。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理论的最大优势是,它不同于以往动员系统内部常讲的“军民结合”这一微观定义,而是从国家宏观层面指出包含国防动员在内的国防建设可持续发展目标,突出表现为由外而内借力发展,不是由内而外自我发展。从而,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能力共融、军用科技与民用科技资源共享的大战略。
在这种情况下,国防动员的发展必须乘势而上,加快推进体制转型的步伐。应在完善融合式国防动员体系上下功夫。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和政府机构的有效改革,为社会发展演变奠定了坚实基础。国防动员体系作为社会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质量高低不仅直接影响国家平战转换的水平,而且关系着信息化条件下人民战争准备状况,只有不断融合到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找到自身的参考坐标,校正建设的努力方向,才能真正符合信息化战争保障的根本需要。事实证明,以国防动员建设为切入点,可以拓展军民融合的领域和范围;反之,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的实施,又为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提供外部环境。
为了增强更大范围的融合,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应通过召开会议和综合演练等有效形式,进一步发挥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使政府部门、经济系统和军事部门三者真正实现联系常态化、磋商及时化、协作广泛化,真正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各级动员系统要增强与政府部门、经济系统的广泛接触和联系,在动员计划制订、战争潜力调查和应急行动方面增加进一步合作的内容,即不仅要在现实军事斗争准备上加强共融协作,而且在应对重大特大非传统安全威胁方面,加强与公安、消防和气象等地方部门的相互协助。从而,不断体现国防动员体系的军民融合功能和媒介作用。
(三)形成军民融合式动员机制
开展国防动员工作离不开顺畅灵活的运行机制。如果说动员体制是静态的组织机构,那么,动员机制就是动态的作用系统。当前,国防动员必须借助军民融合式发展优势,不断形成信息对接、互动转化、力量协调等功能机制。为此,各级在平时组织动员准备过程中,不仅应把动员内容和作战计划对应起来,还应将动员任务与军民融合两方面信息资料对接比较,及时将已实现军民融合的工业和产业部门列入动员重点,进而形成以军民融合推动国防建设,再以国防动员检验军民融合质量的递进发展机制。
如果说,以往的军转民是为了加强经济建设,那么,现在的军民融合就是反过来加强国防建设,更好地实现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二者良性互动。不难看出,这一融合或互动的周期过程同时蕴含着国防动员准备,至少进一步强化了动员转化机制的社会基础。因此,动员部门应利用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实施时机,同步落实国防动员工作,以增加动员途径和工作机会。各级应将国防动员活动与军民融合建设统一起来,既不能以国防动员排斥军民融合,也不能以军民融合取代国防动员。应按照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互协调原则,通过政府系统将经济行为和国防行为实现整合,通过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将动员力和融合力向综合国力集成,达到富国强军之战略目的。
三、不断提升军民融合战略条件下国防动员能力
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为全面推进国防动员建设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新形势下,国防动员系统既要提高保障信息化战争的一体化联合动员能力,又要增强平时服务经济建设的应急动员能力。不难看出,要提高这些动员能力,离不开地方部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积极参与,尤其需要不断完善军民结合、平战一体的动员工作格局。为此,各级应把打牢动员基础、形成军民联动网络、强化军事需求拉动等内容作为动员准备工作的重点。
军民融合发展,既是提升综合国力的前提,又是加速国防动员模式转型的基础。各级动员部门应紧贴军民融合大环境做文章,不断创新国防动员工作思路。动员主管部门人少事多,和平时期体现其社会动员职能的主要途径,应是把各动员对象连成片、把军民融合单位联成网、把动员计划落实到位,即形成“动员主管部门组织—军民融合区域合作—动员对象、动员计划对接—联合动员实施”流程,一遇紧急情况,可按照上级指示进行军民一体联动,完成各项信息化动员任务。同时,根据现实军事斗争准备或应急救援需要,定期组织国防动员综合演练,不断提高军民融合动员水平。
总而言之,国防动员为战争而备,军民融合为军队而行,二者的目标都是为了国防现代化建设。作为一个军民结合部门,国防动员系统应充分发挥自身组织协调优势,积极动员相关部门、生产领域和科研机构落实军民融合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其军工制造、军事科研和平战转换能力。这样,不仅通过动员工作带动了军民融合工作开展,而且扩大了动员部门的社会影响力。例如,美国和日本的许多大型民用装备制造企业,既是战时重点动员对象,又是平时国家军民融合战略计划的执行者,真正做到平时为经济服务,战时履行动员任务,有效保障战争急需。以往,各级偏重于对军民通用人力、物力和科技力等方面的“(国防)潜力内容”统计性动员,而对专门直接用于现役部队信息化建设、国防采办、人才培养和后勤保障的“(国防)实力内容”参与动员太少。因此,不断将军民融合发展项目纳入动员计划,既有利于提高动员机构的务实工作能力,也有利于政府部门推进国防建设创新工程。
[1]陈维超.国防动员实战运用.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