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干部工作应把握的几个关系
2017-01-01梁超
梁 超
干部工作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特点规律。探索和发现新形势下干部工作的特点规律,用好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这个武器,有助于正确处理和化解干部工作中的矛盾问题。笔者认为,应重点把握四个关系:
一、“大”与“小”
“大”与“小”是指工作有大小之分。干部工作涉及面广、事务繁杂,既抓干部队伍建设,又做具体事务性工作。如何理清工作头绪,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中分清大小轻重,显得格外重要。
首先,正确认识“大”与“小”。分清大事与小事是一个认识问题,从深层次讲,更能体现一名干部工作者的政绩观和价值观。我们应当看到,受名利思想和不良政绩观的影响,有的往往把容易出成绩、出彩头的工作当成是大事,眼睛始终向上看,心思围着领导转,对基础性、管长远的工作关注少、用力少;有的只重“显绩”不重“隐绩”,大事、小事颠倒,忽视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长此以往,就会形成错误的工作导向,损害干部工作者形象。作为一名干部工作者,必须认识到,战斗力是衡量工作大小的唯一标准,事关战斗力生成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是干部工作的大事。按这个标尺衡量,才能找到干部工作的“准星”。
其次,妥善处理“大”与“小”。干部工作者平时一人一事的具体工作多,整理上报表格材料多,容易陷入事务性工作,忽视全局性工作。但必须认识到,突出大事,不能忽略小事;抓领导关注的工作,不能忽视基础性工作。所以在筹划研究工作时,应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工作,既要站在干部队伍建设全局谋划思考又要做好具体事务性工作,既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事项又要抓好基础性工作,注重完善干部政策制度,使工作有遵循、有抓手。
再次,注意“大”与“小”的相互转换。李瑞环同志在任天津市市长时曾讲:生活中的事有大有小,大事固然要抓,小事也需认真办。于细微处见精神,群众的困难,在你则小,在他则大。对干部工作来讲亦是如此。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在于,每一项工作都可能涉及干部切身利益。干部工作者百分之一的失误,对干部可能造成百分之百的损失。所以应辩证看待干部工作的大事小事,把干部的事当成大事办,凡事多一份责任,多一点认真,工作细之又细,确保不出差错。
二、“敏”与“缓”
“敏”是指高度的敏锐性和反应的快速性;“缓”是指搁置起来,暂缓办理。处理好“敏”与“缓”的关系考验干部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干部工作敏感性强,涉及岗位调整、人事变动、政策变化等等,上下极为关注,如果办事拖拖拉拉,容易把简单的事情拖成复杂的事情,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而如果有些问题处理太武断,则会引发更大矛盾,造成不良影响。这就要求干部工作者必须把握好什么事需要缓办,什么事需要快办。
首先,头脑要清。有记者问曾经当过泥瓦匠的德国前总理舒尔茨:总理先生,做国家元首与做泥瓦匠有什么相同之处?他回答说:二者必须是站在高处头不晕。干部工作者是党委机关的办事人员,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头脑要保持格外清醒,领悟上级指示要格外迅速,政治敏锐性要格外强,分析问题首先要把握政治方向,处理问题首先要想到政治影响。比如,对涉及军队改革等敏感问题要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处理,同时做到不跑风漏气、不随意表态;对矛盾突出、意见不统一的问题,考虑不周、情况不明的问题,以及关乎长远、事关重大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决定,等条件成熟、思考周全再办理。
其次,政策要明。政策不明,思路就不清,作出的决策就不准确;政策一口清,才能熟练运用、准确解答、灵活处置。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程序不清却需要快速办理、政策不明却需要快速答复的问题,这个时候就要缓一缓,等到程序清楚、手续补齐再办,等到政策熟悉掌握后再答复。否则,就会违反程序规定或者误导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三、原则与灵活
原则是指按政策按规定按程序办事;灵活是指讲究策略、灵活处理。干部工作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有规定的程序,按规定办事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为什么还要讲灵活呢?这里提到的灵活不是对政策的变通,而是指工作方法的灵活。坚持按原则办事与工作的灵活性结合,体现了干部工作艺术,这对干部工作者提出了更高要求。
首先,要讲原则有担当。习主席强调,要强化制度执行力,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对不按制度办事的要“零容忍”。干部工作者应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怕得罪人,不感情用事,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办理业务先找政策依据,选拔任用干部严守工作纪律。凡是政策规定明确的不打折扣执行;对不合规矩、有违原则的要坚决抵制。对领导交办的事宜,要按法规处理,坚决做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真正抱着对政策法规程序的敬畏之心,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办理。
其次,讲政策也要讲策略。干部工作者坚持按政策办事无可厚非,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只讲政策、不讲策略,冷冰冰地将干部拒绝于政策之外,俨然一副“判官”模样,这样就割裂了与群众的感情,挫伤了干部的积极性。干部部门是“干部之家”,从本质上讲,干部工作就是服务保障工作。干部工作者应认识到干部政策的出发点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着眼点是干部的成长进步,应摆正服务者的姿态,树好服务者的形象,站在干部的角度想一想,想人所想,急人所急,帮人所难。对不符合政策的,要做到解释政策有理有据有节,既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又体现干部部门的人文关怀。
四、公与私
干部部门岗位特殊,地位重要。干部工作者手中或多或少掌握一些权力,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是干部工作者的必修课,是秉公用权、清正廉洁的保证。
一要公私分明。公与私之间有界限,干部工作者越过这个界限,侵占公权力,就会触碰红线出问题。应牢记权力是组织给的、群众赋予的,不该伸手的不伸,不该拿的不拿,不该透露的不说,严守干部工作纪律,带头树立干部部门的模范形象。应摒弃“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思想,做到公私分明,立起干部工作者的好样子。
二要公正公开。干部工作上下关注度高,有些事项控制知情范围,确保不跑风漏气是工作纪律要求,但公示、测评、考察和谈话等也是干部工作程序要求。实践证明,阳光透明、程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是最好的反腐,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对干部工作者的保护。干部工作者应破除以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观念,该公开的要公开,该公示的要公示,自觉接受外界监督。
三要控制私欲。干部部门的工作性质可能让大家对干部工作者高看一眼。干部工作者不能因此自觉高人一等,反而要更加强化纪律约束。干部工作者平时掌握的人事信息比别人多一些,难免有些人会找上门来探听消息、窥探内情,甚至请吃、馈赠。面对这些诱惑,干部工作者更应该守住底线,不逾红线,控制好自己的私欲,自觉做到守规矩、不逾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