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供给视角下村镇银行的发展分析
2016-12-31林一诺
林一诺
(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州 350007)
资金供给视角下村镇银行的发展分析
林一诺
(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州 350007)
村镇银行是在村镇地区设立,主要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近年来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运行的过程中,村镇银行由于资金供给的影响,无法真正服务“三农”。本文从村镇银行资金供给的现状、制约的因素等进行分析,认为村镇银行在形象构筑、市场定位、系统建设等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客户信心,服务好目标群体,完善支付结算系统,加强市场监管,努力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村镇银行;资金供给;农村金融
村镇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十分迅速。截至2014年底,我国村镇银行已发展到1 233家,其资产总额为7 97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5 80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 862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达到了2 111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了2 405亿元,两小贷款占比达到92.9%。村镇银行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结构,对改善农村地区金融体系相对薄弱的局面,促进农村整体经济的提升和加快农村地区村镇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这样看似优异的成绩背后,村镇银行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2012年起,村镇银行每年的增量都偏低;到2013年才超过银监会设定的2009-2011年全国共设立1 027家村镇银行的目标;到2014年底,村镇银行数量也仅仅高出该目标200余家。
1 村镇银行资金供给的现状
1.1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遭遇瓶颈
村镇银行自2007年成立至今,其对涉农资金的支持、对农村地区金融输出的贡献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目前,我国涉农贷款的发放仍是多由传统金融机构完成。据《2014年中国金融年鉴》公布的数据,2014年全国涉农贷款总额为20.88万亿元,其中建设银行发放涉农贷款为16 239.18亿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也有3 881.55亿元,但村镇银行涉农贷款仅为2 924亿元,只占总额的1.4%。由此可知,我国涉农贷款发放主要还是依靠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等传统大行来完成,村镇银行涉农贷款可以说是小到几乎能忽略不计。可见村镇银行尚未发挥出其应有的服务“三农”的作用。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结果,就是因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遇瓶颈,这一现象从村镇银行存贷比数据中能得以窥见。2010年4月,村镇银行存贷比为81.1%;2011年5月为86.5%;2012年3月为85.9%;到2014年底,全国1 233家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5 80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 862亿元,存贷比高达83.7%。数年下来,村镇银行存贷比一直居高不下,都远远超出75%的警戒线。存贷比虽已不再是法定监管指标,但对存款类金融机构来说,仍是非常重要的流动性监管指标。村镇银行存贷比过高,说明其资金来源不足,吸收存款能力较差,资金力量单薄,而其贷款需求又十分强劲,这就有可能引起银行内部的流动性风险,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村镇银行的发展。
1.2村镇银行贷款投向出现偏差
国家赋予村镇银行扶持农村发展、向农村地区各群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职责任务,在没有良好的引导和督促的情况下,要使村镇银行时刻能理解自己的定位是困难的。但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宗旨并没有明确的条款来规范。村镇银行应当分别为小微企业和农村居民输出多大量的贷款,以何种宗旨提供服务,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参照。村镇银行毕竟是一个商业银行而非政策性银行,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优先考虑其自身盈利。因此,在面对村镇区域内工商业、城镇交界地区的企业等中高端客户,以及农村地区小微型企业与普通农民这类风险高、收益低的普通农户的同时贷款需求时,村镇银行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为了降低自身贷款业务的风险,其贷款投向抉择就很自然地倾向于规模大、状态稳定、信誉好、投资回报率高的中高端客户,以确保银行自身运作的可持续性和盈利性。村镇银行的这一贷款投向,致使本应得到扶持的“三农”备受冷落。这种实际的盈利性与原有的扶弱性的巨大背离,恰恰反映了制度与市场的一种矛盾。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5月,村镇银行发放贷款中,中高端客户获得的贷款量3 900.4亿元,农户获得的贷款量仅为2 326.5亿元,两者比例1:0.59。从山西省村镇银行历年的贷款投向来看,这一趋向也很明显。到2014年底,山西省村镇银行贷款投放前三位分别是:批发、零售及其他类贷款37.15亿元,占比65%;养殖业贷款6.87亿元,占比14%;而农村企业贷款只有3.52亿元,只占7%。显而易见,山西村镇银行的贷款主要是商户和企业的批发、零售类贷款。这应是当前村镇银行贷款行为中的常见现象。
2 村镇银行资金供给的制约因素
2.1村镇银行公信力不足
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影响了公信力。对新生事物表现出不适的情况、甚至是排斥的态度,这是多数人正常的心理活动。对涉及资金的往来行为,人们往往就更为慎重。首先,农村居民对成立时间较短的村镇银行还是缺乏认同度,这也应是人们心理惯性的一个必然表现。比较历史悠久、在农村地区深入人心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来说,村镇银行的企业信誉积累程度薄弱,在公信力方面完全无法与国有大型银行相比。这种客观现实致使大多数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仍处于观望和不信任的状态。其次,村镇银行网点分布不广,有时一个县城仅仅只有一个网点,存取款不便,服务水平与时代脱节,不能满足绝大多数农户的日常需求。这两个因素造成绝大多数农村居民不敢也不愿将资金存入村镇银行,使村镇银行的存款来源不足,银行运作受阻,制约了其市场的开拓和业务的发展。
村镇银行被误为“私人银行”影响了公信力。由于村镇银行可以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组建,即允许吸纳民营资本入股。此举原本是为了降低进入村镇银行市场的门槛,在国有资金难以维系范围巨大的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情况下,引入民间资本,以更好地服务农村地区。这却在吸收存款上造成了巨大的反作用。许多农村居民便因此认为村镇银行是非国有企业,是由企业主出资、属于私有性质的“私人银行”,甚至还有人将村镇银行看成是之前的“农村合作基金会”。正是由于担忧村镇银行的安全性,农村居民一般不会将钱存入村镇银行。这种情况下,即使村镇银行有再充足的资本金存量,也抵不过吸储困难、无法“开源”的致命弱点,经不起只出不进的流动。这使村镇银行的持续经营受到威胁。
2.2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首先,吸纳存款的渠道单一。村镇银行大部分是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可以称为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它主要是面向农村,面向农村居民群体,一定程度上具有本土优势。但恰恰就是这一优势在现有情况下却无法得到充分体现。农村地区由于受地域条件或是开放程度的限制,农村居民群体的收入渠道不多,相当一部分农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靠自给自足,收入渠道主要是农作物收入、外出打工收入或经营小商店、小服装店、小食品店、杂货店之类的收入,除此之外其收入渠道就十分有限。这有限的收入在除去必不可少的吃穿住行等家庭生活开支和预备再生产资金之后,所余不多。这客观上就压制了村镇银行能够吸收的资金量,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市场开拓的空间。
其次,同业拆借业务无法进行。同业拆借业务是银行存款外资金来源中的大头。村镇银行在服务性质上虽然类似信用社,但却没有享受到与信用社相同的优惠政策。村镇银行受制于这一政策,无法像其他银行一样进行外部融资,没有管道与外界的大银行和大众资本相连,大银行和社会上储备丰富的“水”没有渠道通向村镇银行,使村镇银行这个“水池”完全被孤立。
2.3村镇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存在缺陷
由于成立不久,科技力量较为薄弱,再包括制度层面上的原因,目前村镇银行无法接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结算系统,其账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系统(公民身份核查系统)、反洗钱系统、信贷查询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辅助系统也都还没有开通。支付结算渠道不顺畅,严重影响了村镇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开展。这样,村镇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就只能依附于各主发起银行,这就造成村镇银行与村镇银行之间、村镇银行与人民银行、村镇银行与各商业银行之间无法通过网络进行直接的支付结算,加大了同业流转、跨行流转的难度。这一缺陷,一方面给客户带来极大的不便,阻碍了绝大多数原本想前来存款的人们的脚步;另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跨地区、跨系统的资金清算,增加了农村经营成本,减缓了农村的资金流通速度,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
2.4村镇银行贷款风险较高
自然风险。我国自然灾害十分严重,干旱、洪涝、强风、冰雹、高温、寒潮、病虫害以及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其影响范围广、程度深、危害大,常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影响。村镇银行的一大服务对象就是“三农”,而农业又恰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很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往往就给农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加大了村镇银行投向农业的贷款的回收难度,贷款回收风险就变得很高。
违约风险。一些农村居民由于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会认为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属于财政补贴,不计利息,无需还款。即使有的农村居民知道这是属于商业银行贷款,但却认为钱到手了以后如何处理就是自己说了算,不还贷款也无所谓。因此出现了一些所谓“老赖”的现象,使村镇银行涉农贷款出现了呆账和坏账,造成银行的损失。这种情况迫使村镇银行更不愿意将款贷给农户,而农户群体由于个别人的失信行为更难以获得村镇银行的资金支持。
3 促进村镇银行持续发展
村镇银行是我国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为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激活金融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措施,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从与其他银行比较来看,政策性的农业发展银行所经营的业务主要是针对集体性的农业合作社或以村为单位来发放优惠贷款,但对单一的农户没有直接开放;农商银行由于自身的发展方向,开始逐渐从农村地区抽离网点。因此,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很小,这就需要村镇银行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但村镇银行因存款量不足,贷款投向存在偏差,无法发挥出预想的作用。因此,村镇银行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改变发展思路。
3.1加强社会形象构筑,提升客户信心
村镇银行发展初期,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入股,后期资金来源则主要靠向社会公众募集存款。但由于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缺乏信任,他们剩余的资金还是更多地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当前,村镇银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任构筑,改善社会形象,进而提高村镇银行资金吸收的能力。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村镇银行自身要借助具有公信力的纸质媒体、覆盖面广的新型社交网站等宣传舆论媒介的力量,充分阐明村镇银行设置的意义、目的、性质以及运作的特点、服务的对象等,从而消除农村居民由于陌生而产生的恐惧;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要对村镇银行表达出正面的态度,从权威部门的角度对村镇银行多进行肯定,以消除农村居民的疑虑。
第二,改善硬件设施。良好温馨的服务环境是非常重要而直观的一张名片。“人靠衣装”,村镇银行要投入部分资金,装点好银行每个网点的外观,从视觉上让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产生良好的第一印象;要配置好自助服务、叫号服务等设备,从硬件上去方便农村居民来行办理各项业务;要积极寻求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情况下的扩张途径,合理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在农村增设网点,方便农村居民。
第三,提高软件服务。村镇银行要本着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这一观念,真正树立服务意识,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以诚待人的服务态度,让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有个归属感、亲近感和温馨感;要注重对员工良好职业素养的培养,采取岗位练兵、集中培训等方式,丰富员工的金融知识,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以高质量的服务水平,让农村居民从心里去主动接受村镇银行;要努力扩展金融服务项目,积极挖掘、推动诸如为农村居民提供特色服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涉农代收代付服务等新业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
3.2完善支付结算系统,提高竞争能力
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的建立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共享的支付清算平台,加快了跨行资金的清算速度。村镇银行要积极争取直接加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尽力满足客户跨行、跨区支付、汇兑、划拨等业务的需要;要根据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支付结算程序,减少支付结算环节,这样既可以方便广大农村居民,又可以提高办理业务的速度;要从方便农村居民办理业务、减轻他们负担方面入手,全面开通免手续费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只要在支付结算系统方面能加以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在服务“三农”方面,其小法人资格、产权明晰、运作灵活、无历史债务等得天独厚的自身优势定能得到更好地发挥。
3.3依托商业银行及政府,实现双赢合作
依托商业银行,实现双赢合作。村镇银行的发起行基本都是规模大、实力强劲、流动性运转良好的大型商业银行。当村镇银行的资金无法独立支撑一些项目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上积极争取外部资金的合作与支持。在现有情况下,最佳途径就是积极寻求发起行的资金支持与帮助,与发起行一起共同承担大额贷款或中长期资金融汇业务,实现利益共享。
依靠政府支持,实现双赢合作。村镇银行要主动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在政策方面的支持或倾斜,实行差别存款利率政策、差别贷款利率政策、差别再贴现率政策、差别再贷款利率政策、差别监管政策以及发行债券方面的优惠政策等,以增强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提高信贷资产收益率和回收率,降低村镇的融资成本;要对国家现有的惠农政策认真加以研究,找出其中可以助推自身发展的政策支撑点,来不断发展壮大自己;要争取将国家的支农资金投放在银行中,补充银行资金供给不足的缺陷;要实现好资源的再分配,积极投放资金于“三农”,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实现与政府间的双赢互利。
3.4坚持自身市场定位,服务目标客户
2007年,中国银监会在颁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明确指出:“村镇银行是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显见,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就是为广大农村地区、农业、农民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其突出的特色就在于“三农”,发展的根基也在于“三农”。而要实现自身的不断壮大,村镇银行就要避其他金融机构之锋芒,坚定不移地从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出发,充分发挥自身特有的优势,走出一条以服务“三农”为经营宗旨、面向广大农村、农业与农村居民的独立发展道路,助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3.5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风险控制
村镇银行是以农村为“土壤”、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新兴金融机构。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农民收入不稳定等因素,造成村镇银行信贷业务普遍面临风险大、成本高和收益低的经营困境。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村镇银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力度,严格防范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要加强村镇银行市场定位的监管,确保银行资金能投向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服务“三农”的目标能得以真正实现,支农的作用能得到有效发挥;要加强村镇银行合规性的监管,有效引导村镇银行按照法律的规定开展各项业务;要加强村镇银行流动性的监管,严格监督村镇银行按照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提高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推动资金供给的良性循环;要加强村镇银行经营风险的监管,提高对风险的敏感程度和对突发事件的预判控制能力,不断完善风险的监测、防范与危机处理措施,做到事前预防细致,事后善后快速;要引入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内外兼顾、多种防范手段齐头并进,促进村镇银行业务运作与风险规避协调发展,保证村镇银行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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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4.083
F832.35
A
1673-0194(2016)14-0115-03
201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