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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问题及对策

2016-12-31文/王

财会学习 2016年20期
关键词:合伙制事务所会计师

文/王 宏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问题及对策

文/王宏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会计事务所在事务所组织结构,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内部治理,审计业务执行和审计监控等方面问题突出,影响着审计质量的提高。本文从积极开发业务新领域、推行特殊普通合伙制、提高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重视事务所内部治理、优化审计监控等方面提出对策。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合理的组织结构加大了审计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374家,其中合伙制3689家,占比由36.82%上升至44.05%,有限责任制4685家,占比由63.18%下降至55.95%,会计师事务所仍以有限责任制为主。由于合伙所对业务质量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会提高风险控制要求,强调审计的合法性。相比而言,有限责任制下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在某种程度上分散了CPA的责任和风险,影响审计质量的提高。

(二)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仍然缺乏大量的高水平人才。审计人员学习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体现方式之一便是学历情况,而根据2015年我国注册会计师学历情况可知:会计师事务所总体以大专为主,硕士以上的仅占5.54%,高层次的注册会计师有较大缺口,这对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有一定冲击。

(三)客户关系承接与保持存在问题

一是接收业务数量与事务所能力不对等。会计师事务所的CPA面对自己的衣食父母,特别是中小型事务所,可能即使缺乏相应知识和经验,也会盲目承担客户委托的业务,以致无法对获取的财务信息进行正确判断和评估,给出错误的审计判断。二是承接前未落实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测评。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在项目承接与保持上,缺乏对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外部环境与行业状况的了解,容易凭借流传的口碑或者被审计单位以往的情况进行孤立地判断,不考虑审计风险而盲目满足委托方要求。

(四)审计质量监管模式不合理、约束力不强

首先是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审计违规风险低。我国在立法上对CPA舞弊的民事责任规定少,缺乏相应司法解释,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收益远低于相对较低的违规成本。以《刑法》为例,法律规定有意提供不真实材料,分不同状况,按三、五、十年为分界点给以有期徒刑或拘役。由此可知,当舞弊造假等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大于成本时,会计师事务所有可能发生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其次,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CICPA)既是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服务的机构,又是有行政权力的国家单位。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复检查和监督空白并存的局面。另一方面,当行业利益和政府利益不统一时,CICPA难以在这两者之间实现平衡,与国际上界定的“社会中间协调者”不一致。

二、提高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对策

(一)积极开发业务新领域

当前,为了应对经济新形势,做强做大与做精做专已经被提上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重要议程。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重视一体化建设,向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看齐,汇聚优秀的专业人才,使之向更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同时鼓励大型事务向国际化方向迈进。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在做强特色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指南,结合自身优势,拓展以建设工程市场需求为引领的“咨询领域”、以资产评估为中心的“评估领域”和以公司治理为中心的“管理领域”等其他业务领域,朝多元化方向发展。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应发挥自身特点,挖掘专项业务优势,进一步拓展基础咨询服务领域,寻求服务兴所、技术强所。

(二)推行特殊普通合伙制

要大力推行特殊普通合伙制,借鉴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经验,结合我国事务所的发展现状及环境进行改革运用,可以借助媒体等宣传平台,通过运用合伙制相对成熟的会计师事务所发挥示范作用,指导其他事务所有计划、有步骤地转变组织结构。

(三)提高CPA的综合素质

要提高CPA科学文化素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高效的培训教育制度,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教育,对于高层,重在事务所管理,构建管理有方的团队;对于老员工,重在专业技能,构建综合素质高的审计队伍;对于新员工,以企业核心文化为主,及时进行考核,确保新员工能够阶段性地得到提升。以职业道德作为行为指南,加强事务所领导层的示范、教育和培训、监控以及对违反职业道德要求的处罚等,使成员能够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解决职业道德问题。

(四)完善法律法规,优化审计监控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标准,修订、补充和完善审计准则和相应的规章制度,为行业监管提供具有时效性的标准。在法律层面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与更多定性标准,达到有法可循;要加强协调政府、行业和事务所自我管理,加强检查队伍建设,共同创造公平的环境。政府应尊重市场规律,行业协会和事务所要在政府引导、监督下运行。强调以《独立审计准则》为标准来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以风险作为监管的指向标,促进监管信息共享,不断提升行业共享信息服务水平。

[1]赵晓宁.浅谈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J].商,2014(9):56-57.

[2]张星.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的路径选择[D].武汉:湖北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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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湖南建工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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