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林散叶 (八十六)
2016-12-30俞剑明
■俞剑明/文
史林散叶 (八十六)
■俞剑明/文
言官楷模说蒋钦
所谓“言官”,就是封建社会专门以找碴儿为职业的官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对皇帝和各级官员提反对意见,而且不能因为他们找碴儿而予以治罪。
蒋钦可谓历代言官之楷模。
明武宗时期,太监刘瑾擅权乱政,朝野一片反对声,却多半敢怒不敢言。因为多有前车,稍稍忤违刘瑾者,无一能得到好下场。但偏偏出了个不顾天不顾地的“言官”——南京御史蒋钦,他拍案而起,矛头直指刘瑾。按理,言官言辞再激烈,也是不能治罪的,但刘瑾哪会在乎那些规定?他使人判蒋钦连坐戴铣党罪而杖责,并将其削职为民。但蒋钦竟不吸取教训,出狱后仅三天,就又上书弹劾刘瑾,于是又吃了苦头,被下旨再杖三十。可怜他旧疮未复,又加新杖,打得两股血肉模糊,动弹不得。
锦衣卫狞笑道:“还敢胡言乱语么?”
蒋钦挣扎起来,厉声回应:“一日不死,一日要尽言责!”
于是,他又被投入大牢,昏睡三日后,才苏醒过来。竟又向狱卒乞得纸笔,继续弹劾刘瑾,次日即托狱吏代为上呈。结果可想而知,刘瑾又蒙惑皇上,再次降下内旨,再加杖三十。虽然都只是三十杖,但打得越来越重。第三个三十杖下来,蒋钦已是气息奄奄,被拖到大牢不到两天,竟尔毙命。
但蒋钦留下的那份最后的谏文,却光焰万丈,正气凛然,看得出他已抱了必死之志。谏文云:“臣与贼瑾,势不两立。贼瑾蓄恶,已非一朝,承间启畔,乃其本志。陛下日与嬉游,茫不知悟,内外臣庶,懔如冰渊。臣昨再疏受杖,血肉淋漓,伏枕狱中,终难自默。愿借上方剑斩之。朱云何人,臣肯稍让。臣骨肉都销,涕泗交作,七十二岁之老父,不复顾养,死何足惜?但陛下覆国亡家之祸,起于旦夕,是大可惜也。陛下诚杀瑾,枭之午门,使天下知臣钦有敢谏之心,陛下有诛贼之明。陛下不杀此贼,使臣得与龙逢、比干同游地下,臣诚不愿与此贼并生也。临死哀鸣,伏冀裁择。”赤胆忠心,跃然纸上;铮铮铁骨,傲立千秋!
在几千年的帝制时代,蒋钦这样的硬汉子,不乏其人。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事迹虽然壮烈,气节虽然撼人,却大多如一掠而过的流星,转瞬便湮熄在历史的烟幕之中。读史之余,常为其所感,也常为他们中的不少人得不到充分的褒扬而深感不公。
时移世易,这些硬汉子并不一定是我们今天的楷模,但其气节与精神却可对我们有所启迪和激励,让我们有所思考。
舍生取义罗企生
《论语·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东晋时的罗企生,便是这样的人物。
罗企生多才多艺,曾任佐著作郎。荆州刺史殷仲堪镇守江陵时,推举他做了功曹。后来他又担任武陵太守。但罗企生还没到武陵就职,桓玄就领军攻打殷仲堪。殷仲堪便留罗企生担任参军。然而殷仲堪是个多疑少决之人,罗企生私下很担心他的前途,曾对弟弟说:“殷侯仁义不能决断,事情一定不会成功。然而,事情的成功与失败,在于天意,我应当与他同生死。”
后来桓玄果然击败了殷仲堪。殷仲堪逃跑时,手下除罗企生外,竟无一人相随。在经过家门时,其弟将罗企生强拉下马,说:“家有老母,你随殷刺史去又有何出路?”罗企生挥泪道:“士为知己者死。我不宜失信主公,决心与他同生死。还望你们能代我奉养老母,我家门也算忠孝两全,不失子道,我死亦无恨了。”然而,他弟弟将他死死抱住不放,罗企生最后没能走成。
不久,桓玄捉住殷仲堪并将他杀害,率兵进入江陵。江陵人士都纷纷前去迎谒桓玄,唯独罗企生不去。非但不去,他还为殷仲堪处理家中后事。友人劝他道:“君如此不识事务,恐怕祸将不远了。”罗企生却坚持道:“殷公以国士待我,我何忍相负?更何堪去见桓玄,屈志求生?”
这话很快传到桓玄耳中,他虽然心中愤恨,但颇惜罗企生的人格和才志,便让人传话说:“企生若肯来谢我,我必不加罪于他。”罗企生听后一笑:“我为殷荆州属吏,殷荆州已死,我还去谢何人?”
后来,桓玄下令把罗企生带来,亲自劝诱说:“我待你并不比殷仲堪薄,你何故却要负我?难道你真的不怕死么?”罗企生厉声道:“当时你与殷荆州升坛盟誓,言犹在耳。今日口血未干,你乃遽生奸计,食言害友。企生自恨庸劣,不能翦灭凶逆,死已嫌迟,还怕什么?”听了此话,桓玄彻底失望,立命将罗企生斩首。
对此,我常想: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罗企生这样的高风亮节?想必是家学渊源以及儒家仁义精神的浸淫,才使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惜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样的人,可谓真正大写的人。
士为知己者死,可谓传统侠义文化的核心精神。官场之外,江湖上也自古就有“为朋友两肋插刀”之说;然而,纵观数千年中华文明史,真正能践行这一“主义”者却寥寥无几;相反,“巧言令色,鲜矣仁”者,大行其道。
看看如今我们的周边,有多少“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人们已经不知道什么是仗义了。原本出自孔夫子,一个规范朋友关系的道德条目,就这样堕落了。不用说,这是我们这个被外界称为儒教社会的悲哀,一种社会深层次的悲哀。沿着这条路径走下去,我们迟早会进入非人的境地。
女中豪杰费珍蛾
费珍蛾,是位弱不经风且名不见经传的小女子。明朝崇祯年间,她年方十六岁,便被选入宫中,成了一位“宫人”。费珍蛾虽非男儿,虽然弱小,然而气节之昭彰,毫不逊色于任何英豪。
崇祯末年,李自成攻破皇城后,太监王承恩报告了皇帝。束手无策的崇祯皇帝只能与皇后哭别,宫中的人也都围着哭成一团。最后,皇后与袁贵妃都上吊自尽了,崇祯帝朱由检则拔剑杀了许多妃子,并把心爱的长平公主叫来说:“你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为何要生于帝王家?”说完,用袖挡脸,挥刀砍断了公主的左臂。公主没死,皇帝却因心疼手抖,没能再砍。随后,朱由检即匆匆跟着王承恩出了宫,爬上后面的景山上了吊。
崇祯皇帝自缢后,宫中也是一片凄惨,殉国的官吏、太监不在少数,跳入御河殉节的宫女也有一二百人。费宫人没跳河殉死,但她非为贪生,而是为了保护被崇祯帝砍伤的长平公主。
费宫人将自己的衣服与长平公主相易,俩人都藏在井中。不幸仍被李自成的军士搜捕到。结果,军士以衣认人,将费宫人送到李自成跟前时,费宫人俨然一副公主气派,气宇轩昂地说:“我乃长平公主,汝辈不得无礼!”
李自成见她长相美丽,颇想收为己有。后来,旁边有人认得长平公主,说费宫人并非长平公主。李自成于是把费宫人赐给了爱将罗某。罗某喜出望外,把费宫人带回住处便想非礼。费宫人正色道:“我实在也是天潢贵胄,决不可苟合。你如能敬祭先帝,从容尽礼,我就诚心侍奉你一辈子。”罗某欣然同意。
费宫人哭拜了先帝,等祭礼等一应俱全后,罗某召集部下,喝了个酩酊大醉。回洞房后,费宫人又用大杯灌罗。罗说:“我得到了你,很想写一个奏表感谢闯王,只是惭愧部下没人会写。”费宫人道:“这有何难,你先睡,我来写,写好了就入洞房。”罗更高兴了,倒头便着,鼾声大作。
费宫人命使女们离开房间后,从怀中抽出早已备好的匕首,卷起翠袖,用尽力气直插罗某咽喉。罗狂叫挣扎,几跃几伏才最终毙命。费宫人冷冷一笑,自语道:“我一个弱女子,能够杀掉一名贼帅,也不算徒死了。”说罢,将匕首向颈前一挥,壮烈死节。
“十万将士齐卸甲,竟无一人是男儿。”其实,真正国难当头、生死攸关之际,即便是男儿,其能血气方刚、慷慨赴死如费宫人者,又有几何?个中差别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只在有我还是忘我一字之间。
况且,对于费宫人而言,当时她只要能退一步,换来的就是荣华富贵,而她却自甘命丧黄泉。这般人格,怎不让人叹为观之?怎不让古往今来一切正义者为之一振?又怎不让一切苟且贪生者魂消魄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