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新思路
2016-12-30赵世秀汤洋李明
◎赵世秀汤洋李明
推进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新思路
◎赵世秀1,2汤洋1李明1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居于“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农业生产所面临的风险很多。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手段,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防范农业灾害风险、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可预见的是,随着农业保险的逐步推进,黑龙江省的农业生产,包括农林渔等的抗风险能力将大幅提升。
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当前,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发生灾害的频率较高,单纯由省委省政府直接提供灾害救助的方式,只能解决受灾农户的基本生活需要,实际上表现出的是对农户援助力度的不足,因此,不断推动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不仅可以有效地分散了农户经营农业的风险,而且可以大大提高财政资金的支农效率,为农业保险在黑龙江省的全面推广的稳步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要充分重视农业保险对黑龙江省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农业保险紧紧围绕和服务“三农”。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分散机制,在服务“三农”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被列为民生工程项目,成为各级政府支农的重要“抓手”,并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年农业保险发展的实践表明,农业保险补偿不仅仅是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中,农业保险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业保险成为党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体现。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惠民政策的实施,对参加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补贴,增强了广大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包括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等。有的风险可以自留,即农户或农场通过自己的风险管理来应对;有的风险是农户或农场难以应对甚至是灾难性的,这类风险中的大部分就需要通过风险转移的机制来解决,这其中,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是核心的制度安排。
要切实增强宣传力度
集中宣传活动。农业保险对于广大农业种植、养殖户来说,是花小钱,买大保障,使广大农户真正感受到农业保险民生工程支农惠农的好政策。我们要针对农民风险意识淡薄,农业保险认识不足,风险防范意识差,对农业保险政策理解不透等现状,加大对农业保险的集中宣传。农业保险加深广大农民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的知晓度,激发农户参保热情,对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保险意义的认识,积极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扩大参保面,及时合理赔付,让农民最大限度受惠。
努力实现农户家喻户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使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工作,真正让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努力提高群众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知度。农民了解小投入、大保险的好处,认识到“有备无患”的道理,经济账算好了,这项工作也就推广开了。要用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加强宣传发动,使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风险防范意识深入人心,全面增强农户的投保主动性。要用长效化管理的机制规范操作行为,严格坚持自主自愿收取保费,全面优化服务,以服务质量取信于民
运用多项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全面发展
构建长效机制。农业保险是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保险模式,不同于商业性保险,且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定损理赔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要全面深入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完善农业保险回访处理机制和重大灾害报告机制,探索制定黑龙江省业务经营资格初审、基层服务体系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在坚持普惠制服务的同时,以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为重点和突破,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提供从种养、农产品加工销售,到财产、人身健康,到贷款、农技服务等方面的保险服务。
加强对农业风险的监测分析。农业风险由于高度相关性的特点,往往具有巨灾风险的特征,巨灾风险不是理想的可保风险,因此单靠普通的保险机制是不够的,所以,我们要逐步积累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数据,对每年度相关经营数据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不仅为保险公司未来合理定价提供依据。加强基层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增强基层网络服务能力,提升专业人员队伍素质,分析查找影响农险理赔质量的主要因素和主要环节,研究制定保证及时赔付措施,不断增强防灾防损能力,妥善处置重大灾害。而且通过对数据库中大量损失统计资料的分析,总结农业风险发生的诱因、概率和时空分布等基本特征,为识别和预防风险提供支持。
要适当的风险分散机制,才能对农业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国际经验表明,单一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往往不足,构建多层次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已渐成共识。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经营真实性。深入开展农业保险专项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公司承保标的和赔案是否真实、各渠道资金来源是否合规、赔款是否及时到户、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对涉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违法违规、拖赔惜赔、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要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经营真实性。我国农业保险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仍面临许多制度和技术层面的问题。因此,要深入开展农业保险专项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公司承保标的和赔案是否真实、各渠道资金来源是否合规、赔款是否及时到户、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对涉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违法违规、拖赔惜赔、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总之,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设施农业、规模农业的发展,农业投入越来越大,风险也就越来越高。因此,我们要努力克服农业灾害风险难预测、理赔定损难操作等困难,采取积极举措,强化农业生产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提供从种养、农产品加工销售,到财产、人身健康,到贷款、农技服务等方面的保险服务,从而有效地促进了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垦区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城镇化发展贡献率研究”(HNK125B-14-07A)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工作单位:1.哈尔滨金融学院投资保险系;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