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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加强因公出国(境)纪律建设的成效与建议

2016-12-29李立池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国际合作处

大陆桥视野 2016年6期
关键词:成效建议

唐 婷 冯 璐 李立池/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国际合作处



我院加强因公出国(境)纪律建设的成效与建议

唐 婷 冯 璐 李立池/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国际合作处

【摘 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大批次的人员派出工作,对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遵守因公出国(境)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之一。我院在加强因公出国(境)纪律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更好地贯彻因公出国(境)纪律,建议加强因公派出工作的计划性,加强过程控制和管理,建立健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外事专办员制度,

【关键词】因公出国(境);纪律建设;成效;建议

我院作为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是农业科研工作的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几年,全院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蒸蒸日上,为全院高起点开展科技创新、高效率促进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服务,有力地服务于院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近五年,我院2011年全院因公出国(境)派出人员61批160人次,2012年全院因公出国(境)派出人员49批110人次,2013年全院因公出国(境)派出人员63批138人次,2014年全院因公出国(境)派出人员52批116人次,2015年全院因公出国(境)派出人员55批147人次。

做好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工作,关键是要遵守因公出国(境)纪律。作为政治纪律和劳动纪律,因公出国(境)纪律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院在加强因公出国(境)纪律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因公出国(境)政策和纪律,出台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因公出国(境)纪律的贯彻执行。2009年1月9日出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国际交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云农院发〔2009〕12号),2011 年8月16日印发《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 年7月29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外事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2014年3月12日印发《关于传达省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其次,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践行因公出国(境)政策和纪律,既保障了出访人员的人身安全,又规避了管理人员的职业风险,促使我院与国外机构的交流、合作、研究有条不紊地开展。有着十多年工作阅历的我,就经历了不少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有的出访人员在国(境)外不小心遗失了护照,有的因遭遇火山喷发而无法按照原定航班返回,也有申请提前回国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2011年日本发生大地震的事件。我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A研究员于2010年10月10日因公派出日本筑波大学执行培训项目(项目编号为CG2010530002),原定于2011年4月5日返回,由于日本发生大地震,局势危险,我院研究后,动员其提前回国,并分别向省外专局和省外办做出书面报告,最终A研究员于2011年3月15日平安返回。当时,在日本执行研究任务的还有我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B副研究员,他于2010年11月1日赴日本国际农林水产业研究中心开展合作研究,原定于2011年5月1日回国,经我院向省外办书面报告后,B副研究员也于2011年3月15日平安回国。

面对突发的紧急情况,院党政领导、国际合作处和研究所在第一时间做了反应,分别跟在日本执行任务的职工、省外专局和省外办进行对接。既要保证我院职工的安全,也要保证遵守培训项目和因公出国的相关规定,一边动员职工中断在日本的研究任务,提前回国,一边按照规定向省外专局和省外办进行书面报告,并获得同意。这次突发事件的成功应对,也得益于我院职工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他们严格遵守了出访时间和出访路线,并保持跟单位的畅通联系,因此单位才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他们,并帮助他们脱离险境,平安返回。

这个发生在我院的真实案例告诉我们,外事无小事,不能小觑任何一项外事纪律规定。日常工作中,我们不厌其烦地强调不能随意更改出访路线和出访时间,在这个案例中充分体现了这项纪律的意义所在。

第三,对因公出国(境)政策和纪律的认真贯彻执行,积极推进了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了腐败。为了进一步强化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实行院所两级管理,层层把关,分级负责,加强过程控制和管理,对派出前、派出中和派出后三个阶段进行管理。

派出前,加强因公派出工作的计划和定量管理,严格审查每个团组的申报材料,对出访人数、人员构成、出访国家(地区)、出访天数、出访路线进行把关,避免同一研究所(处)的领导同团出访,同时或短期内分别率团或参团出访同一国家、地区、在短时间内轮番出国。建立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制度,除需要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组团部门和派员单位均须在任务申报前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便于本单位或本系统人员知晓的方式如实公示出访团组和人员信息。组团部门采取集中形式对团组全体人员开展行前教育,对出国人员进行政策和纪律教育。处所级领导干部出国(境)实行报告制,领导干部拟出国(境)时,必须在出国(境)前的3个工作日向班子成员报告并交接工作,还须向分管的院级领导以及院国际合作处、院组织人事处、院党政办公室报告登记。公派长期出国人员,出国前要与所在研究所(处)签订人事管理、知识产权的有关协议,与行政处签订公有住房的有关协议。

派出中,要求团组在出境和入境时都向单位外事部门做报告,并在境外停留阶段保持联系畅通。在对外交往中,树立外事活动不是个人行为的意识,必须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团组在外停留期间,要遵守所访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其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参加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活动和非法经济活动,不得介入或干涉对方的内部事务,不得议论所访国家的内外政策和领导人。不得擅自改变出访路线、增加出访地点或延长出访时间。出访期间需临时会见朋友的,应经团组领导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集体驻地外出活动和在外留宿。出国期间如遇突发事件(遭受意外事件、围堵、非法出走、人身伤亡、证照丢失等)须及时与院国际合作处联系,同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告。

派出后,跟踪出访活动情况和出访成果。要求团组回国7天内将护照交回省外办,认真撰写出访总结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交流汇报,进行成果分享。

虽然因公出国(境)纪律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因公出国(境)纪律的执行中仍然有不尽人意之处,存在一些问题:

一、因公出国(境)计划执行率不高。近几年,尽管我院每年底都预报次年度的因公出国(境)计划,但每年在执行省外办批复的计划时,都出现了调整计划、取消计划和新增计划的情况。

二、对因公出国(境)计划执行中的监管还需加强,一些无意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事件还时有发生。

三、外事专办员队伍不稳定,有的研究所频繁调整外事专办员,导致因公出国(境)工作衔接不紧密,降低了工作效率。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院因公出国(境)工作,认真贯彻因公出国(境)纪律,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因公派出工作的计划性。建议研究所在制定因公出国(境)计划时,紧密结合工作需要,对出访人员、出访国家(地区)和出访天数做出合理的计划,保证每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执行率。

二、加强过程控制和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由于科技人员缺乏对因公出国(境)政策和纪律的学习和了解,建议各研究所制定明确的内部外事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掌握院的办理程序,通过严格遵守办理程序来避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院所两级管理,切实做到层层把关,分级负责。建议各研究所建立健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外事专办员制度,注重培养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忠诚敬业的、稳定的外事专办员队伍,确保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注: 李立池是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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