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初中体育教学中的德育
2016-12-28胡天水
胡天水
摘 要: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是顺利开展教学的一大保障,初中体育教学不仅培养学生强健体魄,同时还能够提升学生身体素及道德修养。素质教育的当今,体育教学中的德育内容愈来愈为人所重视,初中体育的度与教学能够磨练学生意志并完善学生人格素养。本文就初中体育教学现状展开探讨研究,针对如何促进德育工作开展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德育工作更好开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初中体育;德育教学;途径
初中体育教学可以提升学生锻炼意识和健康观念,同学通过日常体育训练从而学习体育基础知识以及基础技能本领,在学习体育课程的同时,历练出吃苦耐劳、持之以恒的优秀品质,从而自身道德素养得到提高。由此可以看出,德育工作和体育工作同样重要,要让学生付出汗水的时候不仅收获健康,从而内心得到洗礼得到升华。因此,需要充分发挥体育教学的优势,立足体育教学,推动初中德育工作的开展。
一、初中体育教学中的德育优势
1.德育教学的内容和目标。
教育不仅仅是单纯的知识灌输,品德素养教育才是教育的首要且重要教育内容。因此,教师应当注意如何在体育教学中渗透德育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品德素养。初中生还处于心智不完全、叛逆的青春时期,但学生自身已经具备了基本认知观念。初中德育工作主要是让学生形成更加完善的人格,提升学生自身道德素养,在教师在开展教学时强化培养学生道德观念和人格素养,引导学生及时纠正自身错误处世态度观念,树立正能量思想从而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德育工作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培养社会需求的新型人才,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感以及自我奉献精神。这也是现代素质教育对初中体育教学提出的新的要求,只有在这样的教学的过程中,学生的综合能力才能够得到真正的提升,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2.初中体育教学中的优势。
德育教学和体育教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德育是教会学生为人处事的内在影响因素,体育是提升学生健康身体素质的外在影响因素,只有认识理解透彻两者内外之间的关系才能够有效的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推动德育工作的发展。初中体育中德育教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体育能够利用其外在环境发挥动态教学有事,以运动为核心从而主要开展体育练习教学内容,让学生在教学开展过程中不仅进行体育锻炼,同时还提升自我思维能力,使得学生锻炼培养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转变生活学习态度,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大大提升德育工作的有效性。
另外,可以不断挖掘探索体育教学中的德育内容,例如:体育活动一般无法仅凭学生单独力量完成,集体活动中饱含丰富社会内容,通过体育活动实践看展,学生在相互合作配合的同时意识到团队合作重要性,并且强化学生的规范意识,为其将来遵规守纪提供良好基础锻炼。久而久之,形成德育工作与体育工作二者相辅相成的和谐局面。
3.开展初中体育中德育教学的意义。
初中体育教学活动开展促使学生树立正确体育观念,同时历练学生意志,促使学生掌握交际沟通能力以及积累为人处事经验。在体育教学中渗透德育教学,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课程教学对学生进行德育培养,培养其爱国主义精神、团体协作精神和遵纪守法理念,从而提升体育教学课程效率。
二、初中体育教学中强化德育工作措施
1.把握常规课堂,激励学生自我要求。
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好常规课堂活动,巧妙利用抓住时机向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教师可以指定严格的课堂纪律规范,让学生务必在体育活动中遵循规则,提升学生纪律观念,从而提升学生自身道德修养。例如,教师规定学生在体育课课前坚持师生问好,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学生尊师重道意识,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感以及陌生感,使得师生之间更为融洽自然,同时还可以使得教师更加注重自身师德师风,无形间督促教师更加注重自身道德观念以及行使其关心爱护学生的责任义务。通过常规课程教学,提高教学活动的规则性,提升学生自身纪律意识,久而久之,学生对自身要求也得到强化,自觉主动性也潜移默化间得以提升。
2.结合体育教学内容,培养学生性格品质。
初中体育教学中有很多教学形式都对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有着很大帮助作用,能够使同学在参与体育训练过程中形成高尚道德情操和坚强意志。例如,田径教学是初中体育课堂的一大主要组成,其教学开展可以磨砺学生意志以及有利于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从而使得学生自强坚韧。但是由于其耗费体力较大从而很难激起学生兴趣甚至使其产生畏难情绪,因此教师应该利用德育教学的形式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以饱满精神面孔投入体育课程中。
德育是初中体育教学的重要教学目标,考试应当结合新课标具体要求,立足把握教学材料和教学内容,积极勇于改革创新教学方式,使得学生在体育课程教学开展的同时提升自己道德修养,从而在积极参与训练活动的同时完善自身人格。
参考文献:
[1]谢金兰.浅析在体育教学中如何促进中学生心理健康[A].中华教育理论与实践科研论文成果选编(第四卷)[C],2013.
[2]杨友彬.让初中体育教学绽放德育之花[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