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外汇行政审批改革
2016-12-28庄淑霞杨丽艳编辑谢松燕
文/庄淑霞 杨丽艳 编辑/谢松燕
全面深化外汇行政审批改革
文/庄淑霞 杨丽艳 编辑/谢松燕
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简政放权,主动转变政府职能,从事项减压、权力规范到流程优化、强化监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行政审批规范化整体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涉外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行政审批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与限制并不十分明显,改革的内生性需求较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探索或创新更是寥寥无几。这导致了各地行政审批规范化的推进程度不一,发达地区成功、有效的经验、做法难以得到普遍推广,从而限制了外汇管理行政审批规范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是行政审批监管机制缺力。第一,由于外汇行政审批改革短期内将大量传统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下放,需要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来填补监管真空,而以当前外汇局基层分/支局的监管能力尚难以满足需求。第二,随着外汇管理简政放权步伐加快,各项外汇管理新政频出,许多前置性的行政审批下放至银行按照展业原则进行审查,给银行带来较大的监管压力。
三是行政审批监督机制落实难度大。第一,虽然在《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管理规定》中对行政审批的内外部监督工作进行了规定,但在内部监督工作中,由于基层外汇管理人员较少,外汇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及办理等环节难以实现全过程实时监督,容易产生增加额外审批条件、超时审批等问题。第二,长期以来对行政审批内控监督侧重于合规性检查,缺乏绩效审计和风险测评,难以有效推动行政审批效率提升。第三,当前对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保留、取消和下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的评估,多在外汇局内部进行,即使新增的申请人评议制度,也仅能从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由于缺乏对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的科学评价机制,容易使得改革进入唯数据论的误区,重数量、轻质量,不利于相对人共享改革的成果,也不能有效检验改革的成效。
四是行政审批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尚处于初级阶段。第一,现行外汇管理行政审批仍以书面申请为主,在网络上只能实现审批表格下载、在线查询等功能。当事人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要到窗口提交审批所需纸质材料,难以进一步压缩申请人“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影响了审批效率。第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效果不尽人意。由于外汇行政审批业务专业性强,部分法规政策调整频繁,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少,政务公开方法形式和手段都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第三,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方式比较单一,被动接待咨询比较多,走出去面对企业宣传少,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和要求还存在差距。
进一步深化改革
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通过加强外汇依法行政的培训和宣传,引导各级外汇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精神”,提高外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防范执法风险。针对基层外汇管理人员队伍现状,合理设置基层外汇行政审批岗位和受理审批流程,按照对外公布的窗口服务规范,确保窗口统一受理、及时审查、依法审批,努力提高外汇行政审批政策执行效果。
构建与行政审批改革相适应的监管机制。一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管方式、方法,使外汇业务人员及时掌握当前外汇形势、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对外汇业务数据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对异常情况迅速采取监管措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实现“放得宽,控得住”的双赢局面。二是对于合法的、必要的行政许可需要继续保留,同时,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合理新设行政许可项目,防范新兴事物对经济和国家利益造成损害。三是要充分重视外汇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通过构建新型监管模式,继续强化信用对于不规范市场行为的约束;同时,强化负面信息披露,利用大数据和新科技平台增强信息共享,实现不同监管部门间信息的交流和对接,进而实现多部门、跨领域的联合监管。四是适度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减少外汇局过多依赖许可的方式去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和行业自我管理,从而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
开展行政审批绩效评价,完善监督评价机制。一是要根据基层外汇局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外汇行政审批监督机构,加大监督人员外汇业务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对外汇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绩效化的内部监督,通过事中对外汇行政审批进行流程监督、事后进行绩效评估,提升外汇行政审批效率。三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对分开又相互制约的行政运行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借助其中立、科学、专业、深入等优势条件,协助外汇局查找问题,并提出相对科学的整改建议。
提升外汇管理行政审批信息化水平。一是由外汇局统一规划、开发外汇行政审批电子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业务的全程网上办理,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二是建立完善的网络审批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电子签章和审批文档的绝对安全。三是建立网络信息外汇管理平台,对受理行政审批全流程进行实时管理与监督,将申请人满意度评议内容加入系统功能中,多渠道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实现“公示公告、查询下载、线上审批、即时监管、举报投诉”等功能。四是以满足民众需求为宗旨,畅通行政审批信息传播渠道,使微博、微信等传播工具逐渐成为外汇管理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实现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五是建立行政审批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平台,确保审批信息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以利于外汇管理部门对审批信息进行动态掌握和综合处理。
作者单位:外汇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