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
2016-12-28张立瑞
苗 楠 张立瑞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我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
苗楠张立瑞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河南开封475004)
美国于1991年11月正式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使混业经营体制成为大多数国家的选择。而中国是为数不多的坚持分业经营的国家之一。随着金融一体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服务多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金融业必将加快与外部经济环境接轨的进程,现行分业经营体制很可能受到巨大冲击。本文通过探析当前我国金融业实施分业经营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实施混业经营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实施混业经营的设想提出若干建设性意见。
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可行性分析
一、分业与混业的争论
所谓金融分业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都在各自的传统业务范围内经营,不得超越既定业务范围。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都可以相互进入对方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对业务实施多元化经营。多年来,国内学者对分业与混业的比较分析不胜枚举,最终的观点却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两派即“分业派”与“混业派”。
“分业派”学者认为,分业经营体制下的专业化分工有利于集中资源,而且专门从事自己的传统业务,有利于形成简单、透明的客户关系,便于监管;而参与的业务越多元,管理将会越复杂,管理难度也会越大。另外,混业经营会增加金融风险,使风险控制难度增大,如:混业经营体制下,银行将会直接介入股市,进行股票投资,在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这极易促生股市泡沫,一旦泡沫破灭,会对整个金融体系甚至实体经济产生毁灭性影响。
“混业派”学者则认为,混业经营并不会增加金融风险,他们认为商业银行参与股市会增加风险并非绝对,管理制度与水平、经营本领与技巧决定风险控制的方式与能力,决定因素并非从事行业的不同。另一方面,他们认为混业经营体制下可以进行多样化经营,这有利于各行业优势互补、分散风险、提高效率。
对于上述争论,作者认为,分业与混业两种经营模式各有特点、各有利弊,没有任何一种经营模式具有绝对的优势,只是在特定历史条件和国情下适合与否的判断和选择。美国、日本等大多数国家虽然都选择了混业经营,但他们也曾有过分业经营的经历。只有当一国的经济水平、法治环境、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金融市场化程度、股市监管、信息技术、人才的储备等各方面条件达到一定的要求时,混业经营才会更有优势。
二、我国金融业实施分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我国多年分业经营的实践证明,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原则有利于规范我国的金融秩序、降低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的持续发展。但面对金融一体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服务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分业经营也出现诸多问题。
首先,分业经营体制下,金融行业之间的竞争仍然存在。随着直接融资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增加,银行业的间接融资受到严重威胁,资金“脱媒”的现象严重。银行业与证券业竞争使收益稳定、声誉较好的大企业倾向于通过股市筹资而非银行贷款,向银行借款的常是那些发展不稳定的企业,这会增加银行的贷款风险。这种情况下,若禁止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反而会使银行业持续陷入“问题贷款”的困境。
其次,现行分业经营体制下,金融业规模经营的目标将难以实现,国际竞争力也难以增强。对金融业务进行严格的界限划分一方面不利于市场资金供给源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造成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融通渠道被强制割裂,不利于资金之间的相互融通。银行、证券、保险的业务品种有限而单调,使行业素质及竞争力不断下降。
最后,分业经营不利于金融创新。分业经营使银行无法正常介入证券业务,这就使得一些具有降低风险、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金融市场上得到充分的发展与应用,进而对证券机构的市场运作产生影响,使其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其最终的结果就是使金融业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三、我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
针对上文提出的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经营做出可行性分析,并进一步指出我国实施混业经营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经营的可行性
政策上,从201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的若干决议可以看出,对于当前证券市场中存在的投融资受限问题,金融“新国十条”对于证券市场在经营模式上通过转型升级,由分业经营逐渐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从而真正实现“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是支持且可行的。
理论上,本文认为我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经营对证券公司自身发展、证券市场发展及整个金融体系的中长期发展都有促进作用。具体分析其可行性如下:
1.拓宽证券公司业务,有效发挥其资本投资服务功能
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发展,信息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我国证券公司证券发行和交易基本采用无纸化与计算机操作。证券市场采用混业经营模式,不仅使经营品种不断增加,证券业务不断拓宽,而且使客户得到综合性金融服务的便利,面对一个窗口就可以获得银行集团内部包括存贷款、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咨询、电子服务等内容在内的“一条龙” 服务。从而有效发挥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投融资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2.扩大证券市场规模,提高证券行业国际竞争力
在证券市场信息与网络共享的平台下,通过证券市场混业经营,使证券金融机构通过竞争和兼并而重新组合,证券金融机构数目减少,但证券公司经营实力会得到提升,证券市场经营规模得到扩大,证券市场产品单一的劣势将得到改善,从而整体提高证券行业国际竞争力。
3.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通过证券市场混业经营,当银行资金充裕、供大于求时,将银行积压资金或在一个经营领域中进行高风险低效率经营中的资金投入到证券业,以取得合理回报,可以有效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效率。而且证券公司良好的风险隔离制度可以克服金融行业领域的各种风险,实现金融体系的稳定,创新金融体系,维护公众利益,活跃金融市场。
实践上,我国在一开始就有实施证券市场混业经营的经历,但由于当时我国证券市场运作时间较短,内控机制不健全,市场尚不规范,而且相关监管力不足,之后又开始实施分业经营模式。但是我国在2003年就已实施“一行三会”的监管构架,即中国人民银行与证券会、银监会、保险会,“三驾马车”对我国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到目前为止,已有十多年的历史,这使我国证券市场运行规范,监督管理已然完善,这对我国证券市场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度提供了条件。
另外,国外实施混业经营的成功经历对我国也有借鉴意义。以美国为例,80 年代后,美国开始尝试混业经营,并加速向全球推广证券金融混业与金融全球化。通过颁布各种针对外国银行的法令,美国用“互惠性国民待遇”原则取代了1978-1991 年间所实行的“单方面国民待遇原则”;在外国银行的准入管制上,以外国银行的母国对美国银行采取同等国民待遇和开放金融市场为先决条件,一方面加快金融自由化,鼓励更多资金 、机构进入美国金融市场,减少美国金融体系风险集中度,另一方面推动全球金融自由化竞争,让更多美国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获取多样化收益。这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我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经营后可能存在的问题
任何一种新制度的实施都是调整与适应的过程,都将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认为在我国实施混业经营可能存在如下问题:
1.违背市场原则且缺乏相关配套的支持政策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对我国证券市场实施混业经营制度的有效保障,但我国证券市场在混业经营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还相对滞后,实施混业经营模式的政策制定更是需要时间。对我国证券市场实施混业经营制度虽能有效扩大证券公司业务规模,提高效率,但是实施混业经营也可能会导致证券市场混乱问题出现,在缺乏相应配套的严格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时,混业经营可能会给整个金融体制带来很大的风险。 2.证券市场主体仍存在信用缺失问题
对我国证券市场实施混业经营制度在理论上虽然可以淘汰一些运营效率低,市场行为不规范的证券公司来提高证券市场运营效率。但由于在经济活动中违约甚至欺诈现象普遍存在,在信息不对称且证券机构尚不具备完备信用评估体系与验资审查条件下,证券市场必然隐含道德风险。即可能存在证券投资者为达到投机、获利的目的而制造虚假信息,从而损害证券市场利益,给市场造成巨大风险。
3.风险波及范围广,影响金融市场稳定
目前,我国金融开放进程虽不断加快,但是我国金融体系内部发育仍然相当滞后和不成熟。而在混业经营下易形成大范围的行业垄断,若已构建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强制隔离制度拆除,金融市场将失去防止金融风险传递和蔓延的保障体系。这不仅容易使金融业的不稳定因素危及产业的安全,也容易使股市价格作为经济指标的作用失效,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四、结论与启示
我国金融业实施混业经营虽能有效解决证券公司效率低下,缺乏竞争力等问题,但是短时期内实施混业经营模式必然带来政府监管乏力,违背市场规则等问题,从而不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因此我国在实施混业经营过程中应结合自身的经济水平、法治环境、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金融市场化程度等各方面条件,从而使金融业在实践中有充分时间和依据发展、完善自身体系,促进证券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1] 王鹤立.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前景研究[J]. 金融研究,2008,09:188-197.
[2] 陈静思.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转型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5.
[3] 刘毅,于薇.美中商业银行分业及混业经营的经验教训与我国未来经营模式的理性选择[J].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0,05: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