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权益保障研究
2016-12-27崔洪伟潘佐坚
崔洪伟 潘佐坚
摘要 高校残疾学生体育作为该组织中特殊的一条分支,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模块,确认和保障残疾人的体育权利,是一个应当引起政府部门和残疾人研究者非常重视的理论和实践方向。本研究项目采用调查问卷和访谈法进行调查,在2014年9月份开始对肇庆5所高校的在校残疾学生进行调查,探讨残疾学生体育权益保障问题,为今后他们权益保障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残疾学生 权益保障 体育权益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6.07.075
0前言
残疾人体育权益的实现和发展都必须以一定经济条件为基础。他们的贫困问题不仅是生理缺陷造成,更多的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所以必须从基本的权益保障开始,而这不是单单依赖于一两项法律法规,更重要是根据于一系列的规章政策。为此,要真正实现残疾人的体育权益,必须采用与全部的社会、文化和经济权利联结为一体的人权保障方式,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从而真正实现确保他们的体育权益从法定向实有转变。
本研究重点调查广东省肇庆市普通高校残疾学生的体育活动现状和体育权益,分析高校的残疾学生体育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为日后更好地完善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考方向。
1研究工具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肇庆学院、广东工商职业学校、广东省理工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东金融学院5所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学生为研究对象,其中男生有22人,女生有27人。
1.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图书馆和网站,收集和整理国内有关学校残疾学生体育权益保障的有关文献报道。
(2)问卷调查法。向肇庆市5所高校的49名残疾学生发放不记名调查问卷49份,在发放后的第二天收回调查问卷48份,有效回收率为97.9%。
(3)教师访谈法。就本论文研究方法、研究的意义、目的及论文思路与指导老师进行面对面的交谈,听取他们的意见,访问后将资料收集并归纳。
(4)学生访谈法。以自由交谈的形式为主,了解影响肇庆市高校残疾学生开展体育锻炼现状的因素,收集材料以使本论文更完善。
(5)统计法。对问卷调查到的数据,采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处理。
2结果与分析
2.1肇庆市在校残疾学生的人数结构
被调查的肇庆市5所普通高校2012-2015级在校残疾学生共48人,其中男生22人,女生26人;参加调查的残疾在校学生中男女生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5.8%和54.2%。
2.2残疾类型
我国高校中残疾学生常见的残疾类型可分为: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肇庆市5所普通高校中48名在校残疾学生中调查结果显示,有18.8%的在校残疾生是听力方面存在缺陷的;视力有问题的残疾学生占调查总人数的22.9%,还有超过一半的在校残疾学生是肢体残疾。
2.3高校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态度
态度对个体的行动具有一定的引导意义。在进行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态度调查中发现,肇庆市各高校的大部分在校残疾学生是喜欢参加体育锻炼的,且认为有必要,态度呈现积极的,从数据可以看出,肢体障碍残疾学生对体育的兴趣要比听力问题和视力原因的在校生浓厚,更认同其价值。
2.4高校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动机
体育锻炼的动机可以是在学生运动学习和身体锻炼活动的内在需要以及体育锻炼的环境诱因相互影响下产生。肇庆市高校残疾学生加入活动锻炼的动机各有不同。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听力、视力、肢体有残疾的学生均表示参加体育运动的最大愿望是强身健体,分别占该类人群的33.4%、36.3%和32.1%。其次是以调节情绪、扩大社会交往和丰富业余生活为目的,强身健体恰恰是体育的本质功能,说明残疾学生对锻炼是具有一定的认识的。
2.5高校残疾学生体育锻炼项目选择
体育项目的选择是影响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中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被调查对象中在校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方式主要是跑步占35.4%,其次是做操和游泳,分别占25%和18.8%,乒乓球项目的选择也占有12.5%,还有8.3%的学生会选择其他适合自己的运动项目,这可见高校在校残疾学生比较喜欢参加简单易实施的体育项目。
2.6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场所
随着体育锻炼项目的种类日益增加,人们在选择体育锻炼的场所也越来越讲究。由参加体育锻炼的场所调查结果可知,学生参加锻炼的地点主要集中于学校运动场占41.75%,有16.6%会选择社区场地、20.8%选择体育场馆、还有14.6%的学生会在宿舍进行体育锻炼,以及6.25%的学生会选择其他场所参加体育锻炼。
2.7高校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影响因素调查结果
影响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因素许许多多,在调查结果中,了解到影响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因素总结下来可分为:自身阻碍、学校因素、社会问题、经济困惑四个大的方面。
(1)自身阻碍。对于残疾人来说,他们自身的身体缺陷引起的各种问题成了限制他们日常活动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在此次有关影响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自身因素中调查中,发现他们在参加体育锻炼的过程中有34%的残疾学生认为行动不便影响他们参加体育锻炼的因素;其次是在意别人眼光的调查对象有17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5%;担心参加体育锻炼暴露自己生理缺陷的人数有1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2%。
(2)学校因素。学校作为学生进行身心教育的主要场所,学校的环境因素与他们的体育权益保障问题是息息相关的。在学校因素对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影响调查中,认为没有专门的指导人员和没有专门的组织是影响他们进行体育锻炼的最主要因素分别占调查对象的45%和38%;有10%的残疾学生认定没有适合他们参加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是次要影响因素;选择周围人群的态度对他们参加体育锻炼的影响只有7%。
(3)社会问题。身体存在缺陷的学生本身自尊心就比其他身体正常的学生强,他们在意的影响因素不仅仅只停留在校园,绝大部分考虑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关注与支持,还有法律法规方面的书面保障。调查结果表明,认为得不到政府的关心与支持的占调查对象63.5%,还有26.5%的残疾学生相信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影响他们进行体育锻炼的因素。
(4)经济困惑。体育的改革受到政治的制约,而经济对体育的影响更是多层面的。据相关的报道,残疾人的思想较为成熟,他们的思维往往偏向理性,在对待事情上会顾及到他人的感受。在经济因素对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调查中:因为基本生活保障不好、不能很好锻炼的调查对象超过调查总人数的一半;而担心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的残疾学生占调查对象的39.5%;还有12.5%的调查对象没有额外金钱可以购买体育锻炼用品而导致他们对参加体育锻炼不积极。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从总体上看学校因素影响最大,虽然近几年教育部门已对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进行了关注,但在体育指导员的培养与在校残疾生需要方面仍旧存在不足之处。个别学生存在“怕暴露自己生理缺陷”的心理;而在自身因素中“行动不方便”是残疾学生自己难以改变的问题,在“经济困惑”影响调查中,发现个别残疾学生的生存、生活条件对他们进行体育锻炼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残疾学生中大多数人在获取信息方面较正常人困难。由于相关的文献没有明确界定公民的体育权益的内容,使公众的体育权益保护处于朦胧状态,难以被人们直接认知、操作和实现。
3.2建议
(1)结合肇庆各高校残疾学生的体育锻炼现状,学校应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营造浓郁的校园体育文化,合理引导残疾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2)利用学校现有的珍贵体育师资,建立专业的培训机构、师资队伍以此来培养专门为残疾人体育锻炼的对口指导人员。学校或者社会相关机构可以适时举办一些各类残疾学生参加体育的辅导班,引领他们进行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活动项目。(3)学校要因地制宜地建设相应的无障碍的体育设施、培训更多为残疾学生服务的志愿者来帮助他们参加体育活动。(4)政府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好相应的运行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群参加体育锻炼的支持,资金投入应该有所侧重,特别是对生活得不到很好保障的残疾学生,可以进行一定的经济补贴或者发放体育用品,以此来调动他们的体育锻炼积极性。(5)残疾学生的体育权益保障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精神层面也亟需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