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民在盐池抓经济稳定民心
2016-12-27岑国义
岑国义
1936年6月21日,西征红军右路军78师消灭了盘踞在宁夏盐池的马鸿逵守军,建立红色革命政权——中共盐池县委和盐池县城市革命委员会。
当时,盐池全县不到2万人,县城仅1000余人。土地牲畜大部分为地主所有,食盐税收被国民党官府垄断,人民生活极端贫困。由于战争和国民党马鸿逵的反动宣传,当地百姓一时不了解党的政策,工匠商贩停工停商,整个县城满目萧条,百废待兴。
盐池虽然地广人稀,但资源丰富,盛产素有“三宝”之称的咸盐、皮毛、甜甘草。1936年7月,时任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部长毛泽民(1896-1943)携夫人钱希钧、工矿科长高登榜等风尘仆仆赶到盐池,帮助恢复和发展生产,指导盐池开展经济工作。
毛泽民到盐池的主要任务是搞统一战线,做商人的工作,用盐池的土特产换回苏区军民急需的物资。他到县城后,先看了街面市场,然后径直到城市革命委员会,向革委会主席王锡林等了解情况。
当王锡林向他汇报了经济困难情况后,毛泽民坦然笑道:“困难不要怕,能克服的。我给你们带来一部分法币(即“法偿币”,国民政府的主要纸币)和苏票(陕甘宁边区流通的一种货币),可以先兑换使用。盐池刚解放,群众对共产党政策不大了解。现在关键要向群众宣传党的经济政策,使苏票在人民群众中建立起信誉。”
针对市场没有统一流通的货币,毛泽民建议城市革委会向群众发公告,通知店铺开门营业,农民进城卖粮、卖柴,进行公平交易,准许法币、苏票同时流通,允许群众用苏票兑换法币。
只三两天,商店开门了,农民进城买卖东西,市场活跃起来了,苏票进入流通领域,获得信用。毛泽民还让城市革委会发出安民告示,告诉群众外地商贩可自由来盐池做生意,驮盐脚户可自由出入,法币和苏票一样通行,自由兑换,买卖公平,不许囤积居奇,买空卖空等等。
布告一出,民心安定,生意兴隆,经济困难一天天减少。
但有的商人对苏票不大相信,怕靠不住,所以只摆出些零星小商品及油盐酱醋等,其他值钱货物不敢拿出来卖。针对这种情况,毛泽民让城市革委会把没收“聚和兴”和“万兴和”两家豪绅的财物集中起来,以此为基础,于1936年7月办起消费合作社。
7月4日,苏维埃政府在县城召开有几百人参加的群众大会,毛泽民在会上阐述了办合作社的目的、意义和办法,号召群众积极入股,集资办好合作社。
他说:“消费合作社不是政府商店,也不是有钱人合伙开办以赚钱为目的的商店,它是广大群众集体经济贸易组织。”
他还对老百姓说:“过去我们向商人买货,他们在数量上克扣,价钱又高,我们不知道吃了多少亏。我们卖东西时,他们把价格又压得很低,不知道又剥削去我们多少钱。我们要抵制商人这种过分剥削行为。现在我们自己节省支出,增加收入,把过去依靠商人买卖的事情,拿过来自己办。”
他最后说:“办合作社人少资本少,固然办不成,人众钱多没有组织也不行,所以我们要组织起来,大家拿出股本,选出我们信任又善于做生意的管理行家去经营,专门替我们办好消费合作社。而要办好合作社,大家就要多入股金,人多力量大,资本雄厚了,才能给我们多办好事,合作社才有力量担当起这一重大任务。”
毛泽民的讲话,对大家启发很大,群众积极入股,没几天,就入654股,每股3角,共计196.2元。解决了资金问题,合作社的规模日益扩大,不仅供应油盐酱醋等日用品,还供应火柴、毛巾、布匹、锄头、文具等生产生活用具。合作社不但卖东西,还收购群众的农副土特产品,买卖公平,价格合理,很受群众欢迎。
合作社什么东西都卖,法币、苏票都收,价钱比商人便宜,而且公平买卖,不欺骗群众,这样,几天之内就把市场搞活了,迫使私人商号也把各种各样的货物拿出来卖。在消费合作社附近又设一个食品合作社,专门供应熟食品。合作社杂货供应齐全,价格低廉,买卖公平,既方便了群众,又活跃了市场。后来,盐池县又先后在各区成立了消费合作社。
毛泽民还及时纠正了打土豪、分浮财中打击面偏大的问题,释放了不该关押的商人。起初,有些干部想不通,毛泽民耐心给大家解释,把打过的土豪一户户提出来分析。他说:“有些富农人家自己流汗劳动,没有剥削别人,虽然生活富裕,如果打人家土豪,没收浮财,不符合当前政策,天理也不容!”并给大家解释保护工商业者的重大意义。大家听了,豁然开朗,立即纠正打击面过大的问题,把打错的土豪,如毛生秀等的牛羊退了回去,把错押的王维善、唐文焕等放了出来。还把已没收的“复盛兴”等老字号的东西退出一部分。
这一措施影响甚大,县城20多家私商陆续开门营业,市场很快活跃起来,城乡交流日益增多。外逃的地主、富商闻讯后纷纷返回,还向红军捐款,支援抗日。一扫因国民党当局长期宣传而笼罩在人民心头的阴云,为建立抗日统一战线奠定了基础。如盐池县商会会长靳体元,在毛泽民影响下,率先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政策,积极创办合作工厂,受到边区政府表扬。靳体元后来被选为陕甘宁边区参议员,评为合作社劳动模范,受到毛泽东的接见和奖励。
毛泽民还亲自整建税务工作。1936年10月,在他倡议下成立了盐池税务局,各区设立税务所,征收入境商品所得税、土特产品贸易税和境内物资交易税等。政府财政状况虽然困难,但政策规定的税目、税率公平合理,无乱征滥罚现象。边区政府经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各行业得到休养生息,受到人民群众支持与好评,税收业务不断发展,从而促进了商业贸易的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