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骨头
2016-12-27
案件回放:
有一年暑假,一位13岁的小姑娘去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游泳队。一天游泳回来,教练把她送到离家100米远的地方,让她自己走回去。可从那天起,她再没有出现过。两年后,小姑娘的尸骨在野外被发现。尸体已经腐烂。当时在场的警察,都直着身子站在那里看,只有李昌钰蹲在地上看了一会儿,发现小姑娘的尸骨上少了三根骨头,旁边有一些狗毛。
各位训练有素、身经百战的小侦探们,如果你们在现场看到以上场景的话,会作何分析呢?有没有像我一样,脑海里闪现出一只兽性发作的恶狗,残忍地咬死了小女孩,还叼走了三根骨头?如果你觉得这样的推论不严谨不正确的话,说说你的理由和想法吧。我们接着往下看。
无疑,那三根骨头可能被狗叼走了。李昌钰探长让就近的警察局查找两年来有没有狗带骨头回家的报案记录。警察局很快查到:一年半以前,有一位女士报过案。探长带领警员马上访问了报案女士,这位女士说,有一天,她的狗叼了一根人骨头回来,她很害怕,打了狗一顿。第二天,狗又叼回来一根人骨,她向警察局报警,警察没有来。第三天,狗又叼回一根骨头,她对丈夫说了情况。丈夫说:“没有关系,我来处理。”
案情发展到这里,你怎么看?好戏还在后头!
第四天,狗果然没有再叼骨头回来。因为她的狗也失踪了。
这是怎么回事?没错,你的侦探嗅觉还是挺灵敏的,凶手不是狗,而是狗的男主人!是这位女士的丈夫将小女孩用枪杀死的。发现狗叼回来骨头后,他又用枪杀死了狗,然后把狗埋在草地里。警察找到狗的尸体,将小女孩身上的弹孔与狗身上的弹孔比对,果然是同一支枪所为。
你发现“李昌钰”了吗?
如果你火眼金睛,一定发现了“案件回放”中出现了一个重要的人名——李昌钰。何许人也?为什么要专门点出他的大名呢?如果你对他一无所知的话,赶快去补补功课吧,人家可是享誉国际的“神探”,和唐朝的狄仁杰差不多吧。美国警察问:“Dr.Lee,那么多的案子,您是怎么找到证据的?”李昌钰说:“我归纳了7种简单方法———站着看、弯腰看、腰弯深一点看、蹲着看、跪着看、坐着看、各种方法综合起来看。” 你还记得在上面的案件里,李昌钰是怎么“看”的吗?
证据永远都不够!
悲剧在先,证据是揪出幕后黑手的唯一助手,证据没有脚,不会主动送上门来,尸体也不会开口说话,案子越晚侦破,证据存在的可能性就越小,李昌钰之所以能被称为“神探”,是因为他比别人更易发现证据,有一则案件很是让李探长引以为豪,他甚至可以在没有尸首的情况下找到真凶,下面我们来一起回到那个有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现场。
碎木机灭尸案——
1986年泛美航空公司空服员海伦·克拉夫兹失踪。海伦的丈夫,出身于前中央情报局的理查德,三次顺利通过了测谎仪的检测。随后,一位驾驶铲雪车的司机提供线索,在海伦失踪的当晚,他看见在其家附近,一个人拖着一台碎木机赶路,而这人正是理查德。
李昌钰把调查的重心转移到约尔拉湖——理查德拖碎木机到达的终点。他提出了“融雪收集证据”的建议:找出8个可能停放碎木机的地方,按照顺序一块一块地融化积雪,展开地毯式的搜寻。
“最终,找到了56片碎的人骨,2660根头发,3盎司的肉块,1颗牙齿,我们把这个人重新组合了。”李昌钰回忆。
这千分之一人体的物证,在经过李昌钰和同事们的五千多项检验后得到证实:这些都属于同一个人——海伦。在没有海伦完整遗骸的情况下,检察官凭借证据充足逮捕了理查德。
刀枪棍棒“涨姿势”:
作案工具是证明罪犯有罪的重要证据,如枪支、匕首、锤子、钳子、钢锯等。你是否留意过每一种工具在操作时,留下的痕迹都是不同的?不信可以拿来所有你能想到的工具,来“虐待”一个蛋糕吧。
下面来点“干货”吧,上课喽!注意做笔记啊。工具痕迹大致分为两类:由垂直方向运动所产生的印痕以及由水平方向运动所产生的刮痕。印痕是由一物体加压于另一物体所产生,其特点是转移原物体的大小、形状以及细部纹路特征于受压物体上;而刮痕是由一物体与另一物体摩擦而产生。有点晦涩难懂是吧?请再拿来一个“无辜”的蛋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