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善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
2016-12-27安阳县环保局
王 爽 / 安阳县环保局
如何改善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
王爽 / 安阳县环保局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过程中,还存在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亟待去解决。在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下,寻找合适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的处理模式,就必须要采取相对的措施,解决垃圾处理方面的问题,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应该根据垃圾处理的“三化”原则,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现有的问题,使得城市垃圾处理真正走上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上。
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措施
一、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之后,随着一系列的收集、运输、回收、处理过程中都会带来大量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给气候和环境带来极大的危害。生活垃圾处理作为一个人为的碳源,减少其过程中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对城市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整个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控制其在源头的产生,是解决垃圾处理低碳发展的关键问题。
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要求,一切产品在成为垃圾之前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政府应该通过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减少企业在生产过程的废弃物的产生量。规范对商品的包装,尽量减少对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推行适度的包装行为,限制过度包装,尽可能使用可再生的包装材料,减少垃圾的产生,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最优先的原则就是对产生源头的控制,它不单是要减少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数量和体积,还包括尽可能减轻垃圾的危险指数,减少垃圾的种类,降低垃圾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二、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
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是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关键。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是从垃圾产生的源头出发,按照垃圾的不同成分,不同的处理方式的要求,将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提高垃圾的回收利用率,降低生活垃圾处理的成本。
目前城市的垃圾分类收集的开展还有较大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公众的环境卫生意识高低不一,接受程度也有很大的差异。但是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垃圾资源化手段,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逐步的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城市环保部门应该在各个地方都要摆放分类的垃圾桶,同时还要采取相关的警告和罚款制度,对于不听劝告的就要开出罚单。
各个城市还要完善垃圾分类的运输环节,其实绝大多数的居民具有垃圾分类的意识,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每个人的参与度却远远不高。有的居民已经把垃圾分类了,但是却被环卫工人混装到一个车上,使得前期的分类失去了意义,这样也打击了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政府应该采取优惠政策来促进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企业的发展。
三、推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匮乏的国家,很多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甚至有些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对原生资源的开采,节约有限的自然资源,从而减轻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不足的压力,减缓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因此,城市发展过程中应该积极推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将社会生产和消费后的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对减少原生资源的开发、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节能减排和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还要逐步研究和开发废旧物资的二次加工与综合利用,实现就地资源化,进一步提高废物利用水平。
四、建立健全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征收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以补充垃圾清运、处理处置费用的缺口,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还可以增强居民对生活垃圾处理的环保意识。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收费,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由于我国的地域广阔,名族众多,不同地域的生活习惯差距很大,很难制定出一套适合所有城市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因此每个城市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从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成分、地理情况、居民的构成情况、收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本区域城市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五、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法规
目前城市垃圾处理的法律还不够完善,我国出台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城市生活垃圾做出了基本的要求,但是还需要制定其他一些配套法律法规来落实细化。各级政府也要积极发挥作用,根据固废法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实施细则以及各项的配套法律规定。明确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能,改变现有的多头管理、相互推诿以及有职无权的乱象。制定明确的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相关防治法律的行为的要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处罚的具体的内容。还要尽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管理条例》,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制度。使有关部门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执行,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只有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建立相关的监督部门,才能减少执法的程序,提高执法的效率。
六、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市垃圾管理体系
我国现行的政企合一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阻碍了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改变现有管理体制上的被动格局,政府部门应转变职能,主要参与法律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专业的保洁公司来提供具体的垃圾处理的管理模式,建立一个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垃圾处理管理体制。将城市垃圾处理工作从政府部门中分割出去,由计划经济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转为市场经济的企业管理体制,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公司,形成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鼓励公司企业参与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中来,垃圾处理公司市场化运作,由他们负责具体的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这样不仅能引人市场经济的竞争体制,还有利于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减轻了政府在垃圾处理方面的财政压力。
培育降低垃圾处理主体的运行成本和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市场集中度提高。有效竞争的回收市场结构需要创造行业发展的有利环境,首先对于那些在垃圾回收过程中符合标准要求的各个主体,通过引入多种利益主体,获得足够的资金对其支持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各种措施提高其自身的盈利能力。我国要进一步的完善税收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实质性的支持;促进物流平台的建设,提高企业的物流效率,降低物流运行的成本;鼓励企业之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市场集中度的提高,最终形成有效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结构。
七、鼓励公众的参与积极性
公众是各种政策的最终的作用对象,他们的参与程度直接影响和觉得政策的效果。工作参与首先体现在对政府政策的响应程度和对自身行为的约束上;其次,要通过行业协会或者是其他的渠道,参与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因此,建议各个城市制定有关尘世生活垃圾相关的管理政策制定听证制定,保证公民对各项政策措施的知情权和发言权,通过媒体或者发布会的形式把拟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公示出来,鼓励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同时,对于公众的参与决策权要在相关的城市政策和法律中加以保障,努力创造公众参与与决策的各种渠道。
公众参与是垃圾处理管理的关键环节,首先要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主要的新闻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对公众进行环境宣传教育,倡导低碳生活。其次把环境保护的教育课程纳入到学校的教育大纲中,培养孩子们的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孩子们的环境意识水平是提高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基础。对于像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这样与每一个社会成员密切相关的事业来说,各项法律只有全体公民身体力行,才能真正得以实施。针对目前公民环境意识差、公共道德观念不强的现状,利用各种传媒,结合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垃圾收费制度等改革措施,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开展环保教育。只有每个公民从身边做起,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才能形成。提高公众参与其中的积极性,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