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黎平红色文物开发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2016-12-27孟秋红黎平县文物局
孟秋红 / 黎平县文物局
试论黎平红色文物开发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孟秋红 / 黎平县文物局
红色文物、革命遗址是中国共产党组织活动以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早期赏革命和生活的遗址,且有重要的历史文物价值。2010年以来,中央制定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由党中央发布的关于党史文物工作的第一份重要文件。《意见》要求:加强党史遗址保护,搞好纪念馆建设;组织开展党史遗址普查,重点摸清革命遗址底数,同时注重调查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切实保护重要党史遗址和革命历史纪念设施,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抢救措施;统筹建设党史纪念场馆,将其作为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注意征集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现代手段将妥善留存、整理和开发、利用、传播;把党史遗址保护利用和开展红色旅游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红色旅游质量和水平,运用党史资源促进革命老区建设。省委、州委下发了相关的文件,为我们搞好革命遗址保护和开发特色旅游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红色文物; 开发
一、黎平革命老区地域丰富资源及开发概况
黎平县地处湘、黔、桂三省(区)交界处,全县国土面积4441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办事处11镇12乡251个村19个居委会3088个村民组,2013年末总人口53.13万,其中侗族人口36 万,占总人口的70%。是贵州省面积第二、黔东南州最大属县,是中国侗族人口最多、聚居最集中的县,是黔湘桂接边地区的国土面积大县和人口大县。由于历史原因或机遇,红军长征入黔第一县——黎平县正处于全国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中长征“红色”主线中段,是“历史转折,出奇制胜”主题形象的重要开端②,县域“红色旅游”是全国、全省主题性旅游活动的重要一环,是黔东南州“旅游活州”发展战略整体旅游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是黎平县实施“旅游兴县”战略决策的关键。
黎平县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特点体现在:大多红色文化遗承已与侗乡自然生态、以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相融为一体。其丰富的旅游资源是以“伟大转折的起点”、“曙光之城”为标志的革命历史文化,谓之红色文化。黎平古城不仅是一座有600年历史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三次转战黎平,在此召开了长征途中的第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在中国革命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被誉为:中国革命伟大转折的起点。众多革命历史遗址、遗迹、设施付予黎平特别的红色文化色彩。据旅游部门统计,2009年至2013年五年中,黎平县年接待游客总数、海外游客数、旅游总收入三项指标年均增长分别为:31.61%、35.75、33.95%。从以下五年发展数据可看出,红色旅游热促进了全县旅游业的发展并产生了良好经济效益。
二、黎平红色文化及旅游开发存在问题探究
存在问题主要有:对景区建设、加强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教育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法律及保护意识不强;县乡财政困难,长期以来缺乏资金投入;主题形象欠明确、旅游规划滞后、缺乏统一性,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导致景区景点难以发挥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产生红色文化、红色旅游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不明显。
硬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文物实物少,资源深化开发和利用不够;二是景区红色文化遗址遗迹损毁严重,缺乏必备保护设施,周边环境急需整治;三是是景点陈列宣传内容相对单一滞后,缺乏现代化的数字声光设备设施。如:黎平会议会址、毛泽东旧居等旧址建筑急需维修和环境整治;一些被机关单位占用的旧址急需搬迁、恢复;一些战斗遗址自然损毁较严重,急需抢救性保护维修和环境绿化改善;景区景点公路等级低,出入条件差,急需改扩建等。
软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红色文化史料的整理、长征精神、黎平会议精神的深化发掘、红色题材影视、文学各类作品的编创等,数量和质量与需要仍有距离,在人文研究、旅游策划、服务管理、人员培训,专门导游词和解说词的推广和使用,文物征集、展陈、维修规划方案的制定落实、产品开发、品牌打造等方面,均存在着经费缺乏、人才不足、重视和宣传研究不够等问题。
三、实施红色文化及旅游开发对策建议思考
建议紧紧围绕红军转战黎平的重要历史背景和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结合国家和省、州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集中打造以黎平会议纪念馆(含会址)、红军长征入黔第一城及各地战斗遗址、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主要景点的红色旅游产品体系。
1.科学规划,有序开发,以实现红色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原则,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与国家有关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州、县“十一五”规划相衔接,做好红色资源开发与县域旅游发展的统筹协调。按照《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本县红色景区和线路特色,确定特色宣传主题,结合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发县域红色旅游特色产品。避免无序开发、盲目建设,造成资源破坏和资金浪费。
2.“软硬”兼顾,加大红色资源软硬件开发力度。会址、纪念馆等遗址遗迹、设施是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载体;党和红军形成或实践的军事理论、民族政策,是研究中国革命军事理论、民族理论不可缺少的重要文献;众多红色题材史料及文学作品、黎平会议体现的“实事求是”、“三敢”精神等,是深化红色文化研发、发展红色旅游不可缺少的重要软件,应加大投入、组织力量,开展研究、编创和深化发掘工作。
3.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发挥好各级协调领导机构的作用。切实发挥好“红色旅游”协调领导小组、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等相关机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在人、财、物力等方面加强统筹保障。促使各级党委政府,从经济工程、文化工程、政治工程、民心工程“四大工程”的高度出发,重视关心红色资源开发工作,提高对红色文化旅游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革命老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4.调查摸底,科学论证,加快 “基地”、“文保”申报,强化法律意识。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前提下科学论证,盘点有开发价值的景区景点、革命遗址,按程序申报列为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争取基本维护经费,使之实现有效保护、开发利用。强化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法律意识,促使自觉遵纪守法、自发保护社会风气的形成,从而促进开发利用,产生其红色文化旅游重要资源、载体的最佳效益。
5.搞好宣传推介、编创、调查研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文化、党史、文史、社科、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结合重大纪念活动、重要节日,组织好红色文化的宣传推广工作。适时推出一批反映红色主题、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文化旅游产品。精心组织编排适合旅游者需求的红色旅游线路,策划丰富多彩的红色旅游活动,营造健康浓郁的红色旅游氛围。在保证思想性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观赏性、趣味性和可参与性。
6.搞好“三个结合”,建立和完善红色旅游项目的投入和引导机制。切实搞好红色旅游与绿色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的有机结合;抓好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实施与成熟旅游景区、项目、线路的结合。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将红色文化旅游开发与州县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