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开始
2016-12-26
7890天, 聂树斌从被执行枪决到宣告无罪,此案看似终结了。
有人说这是媒体的胜利。《新京报》搜罗了全国各大媒体的271张报纸版面。从1995年《石家庄日报》的警方“破案”通报,到2005年《河南商报》首篇报道质疑“一案两凶”,再到2016年最高法再审改判。
有人说这是一个母亲的胜利。聂树斌的母亲坚持了20年,上诉了21年。她的原因很简单:还儿子一个清白,她不相信儿子是强奸杀人的“杀人犯”。
有人说改判全靠真凶忏悔。受到威胁的王书金没有翻供,于是出现了律师口中的中国刑事审判“奇观”。控方拼命辩称当事人并非真凶,而被告律师极力证明自己的当事人就是真凶。
还有人说此案是反腐的硕果。倘若阻挠平反的河北省政法委原书记张越不被中央纪委查办,也许母亲张焕枝仍然奔走于为儿子鸣冤叫屈的盘陀路上。
有人说的是,这是司法的胜利。令我们真正感到惊悚和耻辱的,倒还不是一起刑事命案被错判,甚至也不完全是定罪量刑的根据太薄弱,而是将错就错的抵抗势力如此强大,以至于最高人民法院不得不在2014年决定异地复查,不得不在2016年决定直接再审。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其官网发表了这样一段陈述:“从2014年12月最高法指定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到今年6月最高法决定提审,再到今天聂树斌最终沉冤昭雪……最高法对该案的再审发现了哪些问题?又为何最终改判聂树斌无罪?审判机关从该案中应汲取哪些教训?”
最高法院负责人答记者问中,虽然强调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和五条教训,但似乎更看重自己的责任担当,“从聂树斌案中我们也看到中国司法部门对案件的重视。面对可能的冤假错案,司法部门没有选择逃避,没有愚弄百姓,而是选择以公开公正的原则解决案件疑点,回答公众疑惑。这一点也是聂树斌案最终依法合理解决的关键。”
目前人们仍然疑惑的事实包括:聂案可谓疑点重重,何以这么多显而易见的瑕疵能够在河北两级法院顺利地迅速地走到死刑立即执行的结果?聂被羁押最初五天的审讯笔录不翼而飞,还有卷宗中的其他销毁篡改的情况,是何人何时所为?聂的行刑时间究竟是何时?为什么执行令上缺失了法院院长的签字?是不是真的有人阻挠案件平反,具体情节如何?
这些疑问意味着,围绕聂树斌案的一切,远还没有结束。对于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来说,正义永远不会到来。所幸的是,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司法救助、追责等工作将依法启动,河北高院也明确表态“就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展开调查”。此时,让每一个错案责任人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或许更能体现正义。
如何让追责不变成一笔糊涂账?比追责更重要的,恐怕还有制度反思,只有堵住制度的漏洞,才能不再辱没司法。只有发挥司法体制的自净和纠偏功能,才能构成防止冤屈的可靠屏障。近年来关于司法改革的中央规范性文件提出 “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指导方针,其实质就是以责任制倒逼独任制——使得审判主体明晰化,从而可以有效进行司法问责,进而可以避免司法体制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