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实施意见 提出法律援助制度的三大目标
2016-12-23
小康 2016年24期
重庆市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三方面,提出法律援助制度的三大目标。其中《意见》提到,依照《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关于申请法律援助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的规定,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其近亲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近亲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之日起12个月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市外来渝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且无法联系近亲属的人员,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
(重庆日报)
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