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贵在“政误”公开
2016-12-22杨明生
党员生活 2016年12期
杨明生
政务公开实行多年,成效值得肯定,但毋庸置疑,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譬如,从公开的目的看,有的为公开而公开,为图形式而公开;从公开的内容看,或千篇一律,或避重就轻,或隔靴搔痒,报喜的多,报忧的少,而作为公开重要内容的“政误”更是难觅踪迹,公开墙或公开栏成了一些地方、单位的“光荣榜”。究其原因,恐怕一些人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等陈腐观念在作怪,飘飘然高高在上,过于看重了自己的“形象”和“政绩”, 好像“失误”一公开,就没了“面子”,损了“形象”。
政府施政、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与黎民百姓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政府及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各项活动的成败得失,老百姓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可谓一清二楚。问题来了,如果遮遮掩掩,让政“误”不见阳光,无异于“掩耳盗铃”,不仅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极有可能造成“形象危机”“信任危机”。反之,正视失误,及时公开,主动担责,接受批评,吸取教训,弥补过失,既能为国家和集体减少损失,也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促进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不但不会损害政府形象,还能提高政府及社会公共服务部门的公信力。
政务公开贵在公开“政误”。要提高政误公开的实效性,除了寄望于各级政府敢于“示错”的超凡勇气,勇于“纠错”的宽广胸怀和乐于担当的执政智慧,完善配套措施或保障机制应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