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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难点剖析与对策优选

2016-12-22李永清

上海城市管理 2016年6期
关键词:公共安全评估

李永清

摘要:城市公共安全风险包罗万象,决定了其评估会面临很多复杂的难题。要有效摆脱困境,就应深化认识,筑牢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地基”;实行“开放透明”评估,将一元主导的行政化评估转型升级为多元化评估;完善评估体系,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动态化精准化追踪风险,切实做到“应评尽评”;建立健全评估结果应用机制,避免评估报告“束之高阁”。

一、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实践探索

(一)探索意义

我国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作为风险评估中国化的一个具体实践范畴,具有世界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一般性特征,同时又是一种有着特定内涵背景与现实要求的举措。

开展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是我国城市对接世界先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大趋势的主动作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类社会已进入了高风险时期。城市更是处于“风险胶囊”之中,人口高度密集、快速流动,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往往成为公共安全风险的重灾区。世界先进城市是一个全面且本质安全的城市,虽然它们的公共安全管理措施各有千秋,但将风险评估纳入政府管理职能体系,把风险评估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和核心分析框架[1]却是共同选择。英国伦敦、日本东京、美国纽约等国际化大都市结合各自的市情,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城市风险评估体系,[2]其常态运作效用显著。我国城市正在朝着“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这一目标努力,然而,城市公共安全领域仍存在着诸多不安全的因素,屡屡发生重大安全事件。这些事件暴露了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开展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正是基于对风险评估发展趋势的前瞻预判,因势而谋,顺势而为。

开展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是城市政府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根本要求。中央从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强调开展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及迫切性,对风险评估作了明确部署。2007年1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条规定“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第20条要求“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这就需要城市政府对照中央的新要求,找出城市政府职能存在的短板,拿出有效举措,力争有所突破。

(二)探索概貌

一些城市对风险评估进行了积极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经验,探索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

一是专项风险评估。一些城市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组织专业团队或第三方机构对城市安全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如火灾风险)。近年来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其一是社区灾害风险评估。2009~2011年,上海市民政局探索建立上海市社区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包括社区风险评估模型的开发以及社区风险地图的绘制两部分。社区风险评估模型的开发主要包括社区脆弱性评估、社区致灾因子评估以及社区减灾能力评价三部分。社区风险地图包括五类内容:危险源、重要区域、脆弱性区域、安全场所以及应对措施。[3]其二是安全生产领域。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后,2015年11月滨海新区启动城市安全风险评估。2016年8月完成全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形成滨海新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以及多套方案。《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对滨海新区的危险化学品工业风险单元、危险品运输风险单元、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单元、其他风险单元等4大类35小类的城市安全风险源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各类风险源进行了分级,评估了各区域中各类安全风险的安全分布。根据评估结果,制作形成了《滨海新区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将各类、各级别的风险源绘制在一张电子地图上。广州市安监局历时1年时间于2016年6月完成《广州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针对城市级别安全生产全领域开展的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将广州市的城市安全单元分解为工业风险单元、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单元、城市公共设施单元等3类风险单元,34种风险源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分级,辨识出各种风险源中的一级特别高风险单元和二级高风险单元,并采用科学的方法评估了广州市城市整体和各区的安全风险水平,明晰了重大事故风险构成,并绘制了广州市城市安全风险地图。

二是大型公共活动风险评估。风险评估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在最近几年我国大型公共活动中得到了广泛运用。2008年北京奥运会首次引入了风险评估,形成了73份风险评估报告。[4]北京奥组会依据这些风险评估报告,构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五个一”(一个根本、一个原则、一个机制、一个保障、一个关键)的奥运风险管理体系。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风险评估[5]也卓有成效。评估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新闻管理五大类,每一大类都内含若干小类。专业管理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开展专项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例如,上海气象局完成了《上海世博会气象灾害风险初始评估报告》《上海世博会恶劣天气风险评估报告》《世博轴阳光谷气象灾害安全评估报告》《上海世博会开幕式恶劣天气风险评估报告》等风险评估报告,为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提供依据。

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在深圳市举办。按照统一部署,各区、各部门和单位针对辖区和工作领域范围内各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分析评估。深圳市气象部门全面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大运会主赛区龙岗赛区委员会组织专门的科研学术机构对赛区内各类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点)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深入分析,对可能发生的30种风险进行评估,完成了《龙岗赛区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医疗卫生指挥部形成《大运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报告》。其他专项指挥部和赛区均开展了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为总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6]

三是重大工程、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2004年汉源事件发生后,四川省遂宁市于次年在全国率先探索率先建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制度。2007年4月,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国推广遂宁经验。随后,很多城市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设引入维稳工作中,在组织领导体制、评估内容和流程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色,形成了不同特点的评估模式。

四是中德灾害风险管理合作项目试点风险评估。国家行政学院和有关地方政府通过项目试点,引入了德国等发达国家在风险评估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并且将国外经验本土化,从风险评估参数体系、各参数临界值设定、风险发生可能性判定到风险矩阵图标绘,形成了一整套适应试点地的风险评估体系。公共风险治理与预案优化子项目于2010年12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启动,九龙坡区对辖区内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难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识别和登记。[7]另一个子项目于2011年10月在深圳市宝安区启动,形成了宝安区的风险评估模型。该模型将整个风险管理流程有机串联起来,而且在风险损害计量中充分考虑各类影响,创新提出风险值和风险图谱概念。[8]

五是城市全区域全类别的风险评估。2012年10月,深圳启动全市公共安全评估,成为我国最早开展城市公共安全评估的地区。市应急办组织四家专业机构,对全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领域进行评估,于2013年4月完成了各类别评估报告、《城市公共安全白皮书》的编制工作。[9]对识别出的每一项风险,综合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对照风险矩阵图,评定风险等级,确定风险大小。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由低到高分为低等级、中等级、高等级、极高等级4个等级。评估结果是共识别公共安全风险源138项,其中,中低等级风险87项,高等级风险46项,极高等级风险5项,全市公共安全总体风险为中等偏高水平,在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方面,面临较高风险。

二、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现实难题

(一)风险评估缺少顶层设计,准备工作不到位

由于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于应急管理,导致对风险评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仅将风险评估作为应急管理的一种手段,没有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战略高度对风险评估进行统一谋划和系统化设计。

一是基础理论研究供给不足。我国学术界对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研究还在探索阶段,没有提出一套成熟的理论框架,尤其是通过经验研究的方式展现评估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存在问题的研究还比较少,缺少能够进入政府决策的应用性、实战性的成果。开展风险评估的城市很少组织专门的课题研究,评估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支撑和指导,评估原则、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模型、评估依据、评估技术与方法、评估程序等没有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制度供给不足。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法律法规,只是在《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个别条文中有所涉及。城市风险评估只是政府系统内部的工作指导类的规则制度,并非由立法机关等部门制定的正式法律法规。

三是人才供给不足。政府部门自身力量并不足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从事风险评估的人员大多数是临时抽调的,不具有专业背景。风险评估业务培训少方式单一,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风险评估业务了解不深、流程不熟,难以满足评估需求。特别是培训内容主要讲评估怎么操作、风险等级分数怎么划定等技术性问题,评估的理论依据很少涉及,很多评估工作者对风险评估的内在逻辑与学理基础缺乏必要的认识,在实际评估中“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容易造成评估的盲目性。

(二)风险评估主体单一,落实“政府主导、专业评估、公众参与”原则不严

一是出现了评估的决策者与实施者合二为一的现象。安全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市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主导和掌控整个评估,既负责提出评估动议,也负责召集专家学者和基层代表参与评估,难免会将自己的倾向性意见渗透其中,使评估陷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窘境,必然影响风险评估的客观性、中立性。

二是专业团队和专业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够。牵头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工作的是由市应急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各类专家、专业人员为骨干组成评估队伍,他们来自体制内,存在着附和政府决策的可能性。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引入了专业机构,但它们的评估经费来源于政府,主要利用相关部门和各区的各类风险评估的结果,只是对存在空白和模糊的领域和区域进行补充调研和评估。

三是公众的角色只是被动的意见的收集对象,而不是主动的评估参与者。政府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征集深圳市公共安全评估和公共安全体系的建设意见和建议。然而这种方式过于简单,没有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力极为有限。评估报告没有公开供公众和媒体查询,公众只能从报纸电视等媒介了解到的评估结果信息往往是零星的、不及时的、不完整的、不连续的。政府对评估结果运用情况的公开就更少了。

(三)评估体系不完善,影响了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一是评估方法的局限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编号:GB/T27921-2011)中列出的风险评估技术共有31种,有定量的、半定量的、定性的及其组合。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以宏观定性为主,具体有比较分析法、专家打分法、风险矩阵法。专家打分法依靠专家的主观判断,会因专家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的不同以及对自己研究领域内容特别的关注,导致风险判断的偏移和评估结果的偏倚。风险矩阵法虽通过对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进行量化评分,使得风险评估从定性分析转向半定量分析,但对事件发生可能性及影响因素的定量分级仍为经验性判断,分级缺少量化指标。这些方法与定量分析相比虽然简单且易于操作,但却影响到评估结果的精确度。

二是没有建立统一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由于影响城市公共安全因素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对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指标选取与设置、评估指标的权重衡量确实有难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建立统一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一些城市虽然统一了风险评估的技术路线、风险确定的基本方法,但没有建立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这势必影响对风险的评价精度,使评估结果难以具有可预测性与权威性。

(四)评估有空白

一是城市的重大风险源没有纳入评估范围。最大的风险就是不知道风险,深圳光明“12·20”滑坡事故印证了这句话。深圳的淤泥渣土临时受纳场成了风险评估的“漏网之鱼”,说明没有做到“应评尽评”,导致在决策方案中没有考虑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控。

二是忽视风险变化。每年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城市风险是流动的,旧风险消失了,新风险却出现了。因此,风险评估并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而是根据情形不断改变,不可以一评了之。但很多城市政府由于缺乏风险动态捕获机制,对新出现的风险变化,忽视了动态监测与跟踪评估。

(五)把控评估的“结果导向”不牢,评估结果的应用“虚化空转”

风险评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目的和价值不仅要发现风险,而且要建立机制,制定风险减缓的决策和措施,[12]有效控制、化解风险。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在这方面存在的缺陷有:评估中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仍不明确,容易造成评估后的防范化解和动态跟踪等工作难以有效落实;风险评估是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和依据,然而,应急预案并没有按照评估结果进行修订;分析和开发利用不够,评估的功能作用难以发挥。

三、完善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对策建议

为解决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对策性建议。

(一)深化认识,筑牢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地基”

城市政府要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的高度来认识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战略地位,增强打牢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地基”的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学术研究,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保障。加快对国外先进评估理论、方法的吸收和消化。在借鉴国外先进理论、方法的基础上,构建中国城市特色的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理论体系。城市政府应该通过政策扶持、课题扶持等手段引导城市的学术力量进入风险评估领域,对发表的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成果给予奖励。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城市政府要依据国家公共安全法制的要求,针对风险源的特点,适时把风险评估这一行政行为逐步上升为法规,同时颁布风险评估配套文件,规范评估事项、主体、指标内容、流程、结果运用及责任认定等具体的环节与内容,形成完整的制度框架。

三是尽快健全教育和培训体系,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在城市高校设立专门的“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科技评估”专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培养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城市党校和行政学院把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作为一门主要课程来建设,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让干部自觉把风险评估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技能。

(二)实行“开放透明”评估,将一元主导的行政化评估转型升级为多元化评估

一是建立一个良好的协同评估模式。建立决策与评估职能相分离制度,保证评估的独立性、客观性。城市政府要破除“一元评估”思维,改善评估的开放性,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公众和专业机构有序参与风险评估和提供评估服务,让更多的社会主体进入评估体系。

二是提高专业评估机构的公信力。一方面,专业机构要坚持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评估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评估不受自身利益和政府利益的驱使。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管,建立针对专业机构的“黑名单制度”,对评估机构进行跟踪监测,将不能胜任的评估机构纳入黑名单,通过淘汰机制净化第三方评估环境。

三是以完善的法律制度提高风险评估的透明度,避免吸纳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的随意性与主观选择性。从评估的目标规划、指标设计、实际评估,到结果反馈等环节和过程中的公众参与,都要科学规范一系列制度化的程序,最大限度地让公众真正参与评估,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开展精细化风险沟通,除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外,将风险评估报告通过本区域内的主流电视台、报社和广播电台配合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消息,并且在公示日期范围内多时段、多频率地重复发布,以达到公众充分知晓的目的,确保在“阳光”下防范和纠正评估中可能出现的偏见或错误。

(三)完善评估体系,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一是积极探索风险评估方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强调空间异质性、综合性,注重多重风险的分析。因此,风险评估方法应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风险矩阵分析、分析流程图、数学建型、情景构建等方法,对城市可能承受的各种风险进行分析和计算。充分运用无线通讯技术(GPRS)、地理信息技术(GIS)、数据库技术等信息技术,开发风险评估工具,将可规范化的内容如评估表格、评估要素、评估流程、评估模型等,开发形成辅助评估框架或评估工具,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质量。

二是构建“双维度”指标体系。目前在国际上有三种主要的公共安全评价框架:单纯能力评价、单纯脆弱性评价、能力与脆弱性综合评价。[10]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涉及到多种类型的事件事故,同时还体现了城市系统对突发状况做出的反应。所以在构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时,需要从公共安全涉及领域与影响两个维度综合考虑。领域维度方面采用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类方法,将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每一类又分若干种。影响维度细分脆弱性与能力两个方面。脆弱性评估是针对人类社会经济系统对致灾因子的敏感(反映)程度。能力评估指可能受到危害的城市系统,通过抵御或变革,从而在职能和结构上达到或保持可接受水平的适应水平。分别从上述两个维度上对城市公共安全指标进行筛选,得到一套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四)动态化精准化追踪风险,切实做到“应评尽评”

一是开展详细的风险调查,确保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工作,对所有可能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风险源、风险类型、可能危害、发生概率、影响范围等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防止“想不到”的问题引发的安全风险。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完善城市隐患、风险数据库,编制城市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城市安全风险分布电子地图,为城市安全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二是追踪识别风险,确保评估的前瞻性。风险评估不仅是对已知风险的分析,更重要的是要前瞻性地考察风险的变化趋势以及可能出现的新的风险类别和性质。[11]要根据城市最新形势发展变化,不断查找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空白,组织专业机构定期、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并使之成为政府的常规管理职能,每年编制和公布《风险登记册》,及时反馈风险变化的信息,持续优化改进风险评估。

(五)建立健全评估结果应用机制,避免评估报告“束之高阁”

一是将风险评估机制擢升为一种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治道变革的重要工具。这就需要我们以风险评估为契机,着眼于政府治理方式创新,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助推一种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新的治理范式的形成。[12]这种新的治理范式,化过程控制为结果导向,将风险评估融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乃至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的各项举措中,使风险评估机制真正成为政府自我纠错的倒逼机制。

二是选择适当的技术处置风险。根据薄弱评估结果,选择风险处置的办法。风险处置的4T策略主要包括风险保留、风险转移、风险降低、风险规避。[13]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策略,“一风险一策”或多措并举,实现风险的标本兼治。

三是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要紧密衔接联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与风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形成前后对应的逻辑关系,要根据风险评价确定哪些是不可接受的风险,针对筛选出的不可接受的风险,再根据风险源的大小及城市的现实条件,建立起点、线、面相结合的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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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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