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畸高片酬谁之过
2016-12-22
最近一段时间,明星“天价片酬”现象引发持续关注:先是媒体报道称电视剧《如懿传》主演周迅和霍建华两人片酬高达1.5亿元,导致制作经费被严重占用;接着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中纪委网站公示一则通告,称将出手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等问题;最新消息是,不少委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时提出,应立法限制“高价片酬”问题。
我们不妨看几个数字:日韩与好莱坞明星的片酬通常只占电影总预算的20%至30%,而中国当红演员的片酬在电影制作成本中的占比已超50%;在近几年大热的电视真人秀中,某奶爸的片酬为450万元/天,某一线女星的片酬为6万元/分钟……
影视是商业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大牌明星的片酬动辄以千万元计,某种程度上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毕竟,大牌明星粉丝众多,一举一动都很容易成为娱乐头条,相较于普通艺人,大牌明星能给他们参与的影视剧带来更高的曝光度。制作方用“天价片酬”请明星,虽然压力不小,但基本也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明星“天价片酬”是合理的。事实上,不合理的片酬机制扭曲了影视行业的生态,已影响到文艺的健康发展。一方面,个别明星片酬显著高于导演、编剧和其他演员,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当绝大部分制作经费用于支付明星片酬,故事情节、拍摄水平等方面难免会打折扣。高片酬本身不是罪,但反常的规模化超高片酬,就是市场极度膨胀之后的病态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