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教学方法探讨
2016-12-20黄兆东
黄兆东
内容摘要: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人力资源管理备受关注,成为企业精细化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不可缺少的管理内容。本文简要说明了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的必要性,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教学课程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为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的质量提升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关健词:高职院校 人力资源管理 教学方法
一.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社会的进步使得人力资源管理成为企业战略发展必不可少的管理内容,是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有力抓手。正是源于这一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需求日益攀升。但是,由于高职院校人才输出量大,精细化程度低,使得这类人才难以达到企业期望,培养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力成为校、企的融合的关键点。为了迎合社会需要,高职院校人力资源课程改革势在必行。管理学学生不但要懂管理,还要懂得人力资源如何科学管理,运用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理论,配合熟练的计算机技术操作来解决企业战略管理中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因此,高职院校进行教育理念调整,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进是十分必要的。
二.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1.教学理念落后,影响教学效果
我国高职院校中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教学仍然在沿袭传统的教学观念,用刻板的条条框框来分析人才,显然不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例如,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现阶段高职院校的教师的理论教学完全按照教材来讲,让学生用条条框框来分析人才,来进行人力资源的管理。这完全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能够充分地发挥“主观感情”对于人才的激励作用。高职院校中这种僵化的教学理念已经不能够适应当今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状况了。
2.重理论知识轻实践经验
目前,很多高职人力资源管理教师具有高学历和学术水平,专业知识较强,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相对不足,对于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并不完全了解。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采取的教学方法主要是照本宣科,以知识的灌输为主,无法为学生提供工作实践方面的指导,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也无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这样就会导致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劣势。
3.教学内容更新速度缓慢
教学内容与时代发展脱节,学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难以满足社会和时代发展的要求,知识更新速度缓慢。人力资源课程是具有很强实践性的专业学科知识,它与市场需求有着密切的联系,需要及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相关的内容,但是高职院校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其教学的内容并不是以市场的变化而变化的,而是采取相对固定的教学内容,有的院校的人力资源管理教学内容甚至一直沿用比较落后的教材,其培养的人才与市场严重脱节。
4.考核方式单一
教学考核是对教学质量进行跟踪的直接而有效的方法。在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教学考核中,虽然强调了要进行形成性考核,但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使得考核仍旧显得单一、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无法体现学生的真实水平,使得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不高。另外,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本是实践性课程,理论教学难以收到效果,教学过程中的形成性考核因受到某些外在条件的限制,仍是缺乏针对性,学生的实践能力得不到考核。这种稍显单一的考核制度无论是心理上还是思想上都不能起到引导促进作用,无法为学生的创新思想提供阵地,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不到提升。
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的方法策略
1.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及时更新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
首先,在课程设置的时候,应该更加地注重实践,提高学生的应用技能,同时也要顺应时代的需要,不断地增加课时等。其次,在对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的选择上,一定要慎重,要选择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先进的教学理念,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教师进行人力资源的教学,并且在教学模式的改革上,更加地注重实践。例如,针对教材设置案例教学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应用技能,从而更加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2.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学实践水平
一是结合课程内容和学生本身的特点加强课程训练,通过专业课程来提高实训课时比例。二是借助高职院校的校外实习企业,按照专业要求合理安排学生实习,给学生提供一个真实的实践环境。
3.导入新的管理理念、模式及方法,及时更新教材
人力资源管理在实践中的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不断有新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产生,没有任何一本教材能够完全跟上这种时代性的变化。
4.建立完善的教学考核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教学考核并不仅仅是条条框框的量化的分析考核,而是需要对于教师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只有这样才能够选拔出真正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才能够真正选拔出能够胜任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的教师。
三.结语
高职院校开设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旨在培养能够适应岗位需求的毕业生,因此高职院校要顺应时代的发展需要,加强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作者单位:湖北水利水电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