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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视剧暗藏多少腐败

2016-12-19

新传奇 2016年39期
关键词:吴某贪腐

一部电视剧暗藏多少腐败

如果制作方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关系运作,如此势必会减少作品制作的资金投入,继而影响作品质量,可能导致这样一种恶性循环,即能够在电视台播出的往往只是质量一般的作品,这可能就是近年国内神剧层出不穷背后的逻辑。

张苏洲受审时当庭痛哭,因怕被查,还多退了行贿人员几百万元。

购销环节存在各种不透明

2015年,我国生产了21546集电视剧,773部电视剧(包括网络视频市场)。令人振奋的数字背后,是尴尬的现实。即便作为全球电视剧第一播出大国,我国的电视剧播出集数还是赶不上产量。

业内资深人士介绍,过去5年,我国电视剧年产量维持在1.5万-1.9万集之间,但全国四级电视台的电视剧播出总额约9000集。“现实就是,电视剧远远供大于求。”这位业内人士表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买方就处于强势地位——权力有了寻租空间,“潜规则”悄然形成。

业内人士透露,电视台在买剧时自主空间很大。通常而言,电视台会根据受众群体、播放定位等因素,列出一份详细的审片表格,里面会有演员阵容、主题内容等细化项目。依据这些内容,工作人员会进行打分,挑选出最终决定购买的电视剧。由于没有具体量化指标,购销环节存在各种不透明,购买方的决定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上,他们也就成了影视公司的重点“公关”对象。

近年来,影视业内的贪腐案件时有曝出。去年2月4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逮捕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超过1600万元。至此安徽广播电视台已有5名中高层干部涉贪腐落马。据了解,他们贪腐行为就涉及电视剧采购、广告投放、工程建设、服装采购、旅游业务承办等领域。

其中“影视剧购销”是一个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近年来,影视剧制作行业供大于求,“购剧权”为少数人敲定,制片方为了上片只能尽量满足播出方的“各种要求”。

一位演出经纪公司的人士表示,有国有制作单位和机构通过给编辑、演职人员虚报高额制作费和报酬的情况,一些人暗地里得以牟利。中纪委曾通报2014年广电部门一名电视剧审查员在负责电视剧审批工作期间,帮助多部电视剧通过审核,借此受贿30余万元。

业内人士透露,电视剧购销环节滋生的腐败行为并非安徽广播电视台独有,而是业内早已熟知的“潜规则”。2014年,南京广电集团原影视剧部主任于勇、辽宁广播电视台原节目购销中心主任李宠等纷纷落马,都与电视剧采购中的贪腐行为有关。

“针对不同级别的电视台,制作公司的行贿手段也各不相同”,某卫视电视剧采购负责人说,“为登陆一些小电视台或地面频道,他们会给审片、采购人员送些小礼,但如果想敲开一些大台或者卫视的大门,则会直接开出回扣,或让台领导挂名制作,从而给其‘发工资’。通常,一家电视台的采购主管不会只接受一家制作公司的行贿,毕竟,谁的剧能播,谁的剧不能播,全凭采购主管一句话。”

还有广告经营。“一个广告,能不能播、哪个台播、哪个时段播、回扣多少?里面门道很多。”业内人士指出,广播影视领域发行渠道有垄断性,有些权力就“等值”于人民币。特别是有些电视台广告中心的广告制作费用抬得很高,就常有内部人帮客户在外面找广告代理吃回扣。有些电台、电视台能够成为保健品、药品厂家、专科医院的专业台,“变味”背后都是利益在作祟。

2012年,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广播电视广告经营中心原副主任何勇走上被告席,据检方指控,这个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广告经营中贪腐近1000万元。“不少广告部门负责人因此落马并不奇怪,这里面的钱太多。”河北某电视台一名干部说。

疯狂地受贿,疯狂地买剧

“塌方式的腐败”——张苏洲曾这样形容该省广电系统“腐败窝案”。

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顿传媒”)总裁吴某也是送钱者之一。吴某与张苏洲是老熟人,他曾任电视台副台长,2003年“下海”创办克顿传媒。对观众而言,吴某更为熟知的身份是,他旗下的子公司出品电视剧《何以笙箫默》,还有《爱情公寓》。从2007年至2013年,吴某源源不断地向张苏洲、赵红梅和总编室原主任肖融共计行贿342万元人民币、4000美元。

法院去年12月判决,吴某和克顿传媒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340万元,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张苏洲案尚未公开宣判。

和张苏洲一起被查的还有总编室原主任肖融。由于负责电视节目外购、财务审批等工作,肖融多次非法收受多家影视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贿赂,共计现金541万元、金条9根。作为回报,肖融在电视剧采购、付款审批等方面承诺或直接为行贿者提供帮助。证人在证词中表示,给肖送钱,是因为他是总编室主任,负责审核电视剧采购,付款也需要肖签字。其公司能卖很多电视剧给该卫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这与肖融的关照分不开。

有行贿者表示,现在的电视剧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想销售电视剧,就要取得电视台相关人员的关照,肖在电视剧采购、付款等方面有一定权力,公司在卖电视剧给该卫视的过程中,肖在审片付款等方面给予很大帮助,对他非常感激。不过,行贿者们的“感激”最终将肖融送进监牢。因犯受贿罪,肖融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疯狂地受贿,疯狂地买剧。办案人员发现,该电视台近年来的电视剧采购量明显超出实际需求。据统计,该台2011年至2013年共采购电视剧327部,总价24亿元。为将如此巨量的电视剧在合同期内播完,该台卫视频道每天播出电视剧10集以上。即便如此,到2014年8月,还有21部总价值2.1亿元的电视剧来不及播,库存积压非常严重。

“电视剧产业更像是一个圈子”

电视剧购销腐败,其根源与国企腐败问题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比如出资人不在位。如果是市场化运作的电视台,采购电视剧必须考虑市场需求、观众口味。巨量采购造成库存积压严重,电视台的出资人早就不干了,因为这是在滥花出资人的钱。国有电视台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其次是广告费等经营收入;因为市场竞争相对温和,以及财政托底的原因,“经营压力”的概念比较模糊。而资金宽裕,则是“疯狂买剧”的前提条件。

事实上,代表出资人行使监管权力的部门并不少,比如上级主管部门,还有财政、审计等部门。电视台台长疯狂购买电视剧,暴露的问题是监管缺位,这主要不是制度问题,而是人为问题;花的是公共资金,而不是谁家的钱,所以又成了“崽卖爷田”,大家都不心疼。那么,对电视剧购销腐败问题,就不能只查电视台领导,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渎职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国家法制健全和行业发展,在影视剧购销中,“公关”作用越来越小,行业“潜规则”也正在慢慢净化中。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现在除了电视台还有网络视频播出平台,这是市场充分竞争后出现的可喜现象。

2012年最火的《甄嬛传》,电视版权一集为95万元,而网络版权为25万元;2014年,《武媚娘传奇》的电视版权一集卖出338万元,而网络版权为82万元;随后网络版权水涨船高,《琅琊榜》的电视版权单集为335万元,网络版权单集为145万元;刚开机的新剧《如懿传》版权已经售出,电视版权为600万元,网络版权更是高达900万元,出现倒挂现象。

网站对于电视剧行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在不断上涨,电视台不再是电视剧的唯一播出平台。

有媒体引用陕西文化投资集团董事长王勇的说法称,“我国的电视剧产业更像是一个圈子,而不是一个成熟的产业市场。”随着反腐败工作的纵深推进和市场的发展,我国电视剧“圈子”迟早要完全打破。

(《云南信息报》2016.9.18、《南方都市报》2016.9.1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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