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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未决边界海洋争端的交互影响

2016-12-18孔令杰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16年1期
关键词:邻国争端边界

孔令杰

试析“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未决边界海洋争端的交互影响

孔令杰

中国与多个邻国仍然存在复杂的陆地边界、岛礁主权和海洋边界争端,维权形势严峻。未决的边界海洋争端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中最敏感的因素之一,显然会制约“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有助于改善中国与其它争端当事国之间的关系,可以为争端的管控和解决创造有利条件;但它对部分争端当事国边界海洋争端政策的影响有限,甚至可能致使少数当事国和域外国家采取更具挑衅性的行动。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应制定陆海兼备、陆海统筹、陆海联动的边界海洋维权政策;坚持和平谈判,坚持维权斗争,努力做到斗而不破;坚持因边施策,因海施策,因国施策,稳步推进与相关邻国之间的划界谈判、共同开发与跨境合作。

“一带一路”边界争端;海洋争端;周边外交

一、中国的边界海洋形势与“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

(一)边界、海洋与边界海洋争端

领土是国家的基石,①Hersch Lauterpacht,Oppenheim’s International Law,451(vol.1,8th ed.,Longman 1958).海洋是大国崛起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陆地边界是区隔国家领土主权的界限,海洋边界是划分沿海国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的界限。②Island of Palmas Case(United States vs.Netherlands),R.I.A.A.,Vol.XI,1928,p.839.领土和边界问题事关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等核心利益,向来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领土在国家之间的关系中自古处于核心地位,③Robert Y.Jennings,Acquisition of Territory in International Law,2(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63).领土和边界争端往往是战争的导火索。④Norman Hill,Claims to Territory in International Law and Relations,3(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45).早在 1907年,寇松勋爵(LordCurzonofKedleston)在牛津大学所做的边界问题讲座中就明确指出:“边界如同剃须刀的刀锋,涉及战争与和平及国家的生死等当代问题”。⑤Lord Curzon of Kedleston,The Romanes Lecture on the Subject of Frontiers,7(Clarendon Press 1907).

20世纪中叶以来,由于亚非拉殖民地独立、苏联解体等原因,国际边界的数量增多;同时,随着海洋法的发展,沿海国可主张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海域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1958年和1982年的海洋法公约确立了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制度,有关国家关于争议岛礁主权归属和法律属性的争端及相邻或相向沿海国关于重叠海域的划界争端日趋激烈。①据英国杜伦大学国际边界研究中心(IBRU)统计,世界上共有309条陆地边界,其中52条尚未划定,未决的领土争端也有50多起;海洋边界约有425条,划定的边界仅有160条。Gerald Blake,Borderlands Under Stress:Some Global Perspectives,in Martin Pratt and Janet A.Brown,Borderlands UnderStress,4-5(KluwerLaw International 2000);See PeterCalvert,BorderandTerritorial Disputesofthe World,(4thedition,John HarperPublishing2004);Victor Prescott and Clive Schofield,Maritime Political Boundaries ofthe World(Martinus Nijhoff 2004).可以说,争议领土和海域战略地位的提升,可开发资源经济价值的增大,加上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导致边界海洋争端成为当事国关系中最敏感、最复杂、最难以解决的问题之一,成为容易引发武力冲突的重要因素,②Ian Brownlie,Principle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123(7th edi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也成为影响地区和国际安全的重大问题。

然而,边界除了具有区隔国家主权和管辖范围的功能之外,还是邻国之间开展政治、经济、人文等交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国际边界研究专家维克多·普莱斯考特教授(Victor Prescott)曾强调,我们在关注边界容易引发冲突的同时,决不能忽视边界在维护和平、推动合作、促进发展上的作用。③Victor Prescott and Gillian Triggs,International Frontiers and Boundaries:Law,Politics and Geography,5(Martinus Nijhoff 2008).美国哈佛大学的贝丝·西蒙斯教授(Beth A.Simmons)也指出,学界过去多把边界争端视为引发国家之间对抗、军事冲突甚至战争的重要因素,当事国面临零和博弈困境;然而,在经济全球化和各国相互依赖不断加深的今天,我们需要重新定义国际边界的功能,因为它不仅能够通过好划定国家权力的地理界限为邻国创造收益,还能为它们创造共同收益。④Beth A.Simmons,Trade and Territorial Conflicts:International Borders as Institutions,3-4,available at http://wcfia.harvard.edu/publications/trade-and-terri torial-conflict-international-borders-institutions,visited on 20 Jul.2015.

换言之,边界既可以是一面“墙”,界定国家领土主权、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地理范围;边界也可以是一条“路”,促进邻国之间的交流合作。同样,领土、边界和海洋争端既可以是引发国家冲突的导火索,也可以是促进国家合作的催化剂。而要实现边界由“墙”到“路”的转化,有关当事国就必须摒弃敌对思维,妥善解决争端,或有效管控冲突,开展跨越边界的互利合作,化干戈为玉帛,变有形的边界为“无形”的边界,实现人员、货物、服务、资本和信息在邻国之间合法、高效的流动。⑤Otwin Marenin,Challenges for Integrated Border Management in the European Union,26-28,Geneva Centre for the Democratic Control of Armed Forces Oc casional Paper No.17,2010.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领土、边界和海洋在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中显然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二)中国的边界海洋形势

从地缘战略环境来看,中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陆上与12国家接壤,海上与8个国家相邻或相向。⑥裘援平:《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号角——在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揭牌仪式上的讲话》,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与邻国之间几乎没有一条明确划定、准确勘定、清晰标识的陆地边界线,多是依照传统习惯线、实际控制线管控涉边事务。⑦廖心文:《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共中央解决边界问题的原则和方法——老一辈革命家与边界问题研究之一》,载《党的文献》2013年第4期,第76-79页。1960年,中国与缅甸签订新中国历史上首个边界条约。2009年,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圆满结束。①庞革平:《历时八年,中越陆地边界全部划定》,载《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年2月24日。经过半个世纪的不懈努力,中国与12个邻国通过谈判成功地解决了陆地边界争端,完成了2.2万公里陆地边界中九成的定界问题。回望历史,中国与邻国解决陆地边界争端经历了两个高峰期,一个是20世纪60年代,一个是20世纪90年代。②20世纪60年代,中国与缅甸、尼泊尔、朝鲜、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签署边界条约;20世纪90年代,中国与苏联(俄罗斯)、老挝、越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签署边界条约。参见外交部条约法律事务司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边界事务条约集》,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版;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边界事务条约集2004-2012》,世界知识出版社2012年版。在该过程中,中国秉承睦邻、安邻的基本政策,依循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从不持强凌弱,从未乘人之危,以极大的诚意和耐心与绝大多数邻国划定了陆地边界。随着大部分陆地边界得以勘定,中国陆地边界工作的主旋律也由边界争端的解决,逐渐转向边疆治理、边界管理、边境管理与跨境合作。

我国的海洋划界工作起步较晚,且进展缓慢,海洋维权及与周边邻国的海上合作是目前外交工作的重点。1958年以来,根据海洋法和其它相关国际法,中国先后发布了《领海声明》(1958年)、《领海基线声明》(1996年),③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5月5日。颁布了《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2月25日。《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6月26日。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基线的声明》,2012年9月10日。明确了本国主张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海域,宣示了本国对钓鱼岛和南海诸岛等争议岛礁的主权。⑦外交部:《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无可争辩》,1980年1月30日。国务院:《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2012年9月。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关于马来西亚和越南提交的联合划界案的外交照会》,2009年5月7日,NotesVerbalesCML/17/2009andCML/18/2009,May7,2009,http:/ /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vnm37_09/chn_2009re_vnm.pdf]。然而,中国的众多邻国就岛礁主权和海洋划界提出了对抗性的诉求和主张,中国与有关各方之间的冲突加剧。这导致中国的海洋划界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除了与少数国家达成了有关渔业等事项的临时安排及签署或发布了关于争端管控、信心建设、海上合作的协定或联合声明之外,⑧例如,中国与韩国在2001年签署了渔业协定;中国和印度签订了多份关于维护边境稳定、信心建设、代表定期会晤事宜的协定;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在2002年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还与几乎所有的海上邻国联合发布过有关分歧处理、争端管控、海上合作方面的宣言。截至目前,中国仅与越南划定了北部湾的边界,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2000年12月25日。两国还同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它也是中国与邻国正式划定的唯一一条海洋边界。

2008年以来,中国面临的边界海洋形势尤其是海上维权形势日趋严峻,领土海洋维权面临的挑战增大。在陆上,中印边界争端随着国际、地区局势和双边关系的脉搏跳动,边境对峙和摩擦时有发生,并不断刺激两国政府和民众的神经。⑩例如,2013年4月,中印军队在边境克什米尔拉达克地区发生“帐篷对峙”事件;2014年9月,中印军队发生边境对峙。在海上,中国与几乎所有的海上邻国存在岛礁主权纠纷和主张管辖海域重叠争议,面临岛礁被侵占、海洋资源被掠夺、海洋权益被侵犯的严峻局面。中国也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一一个本国主张主权的岛礁仍被它国实际控制的国家。

2012年以来,接连发生了中日钓鱼岛对抗、中菲黄岩岛对峙、中越南海斗争升级等重大事件,而且菲律宾还在2013年初单方面将南海问题提交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进行国际仲裁。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美国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美国自2010年以来在涉及我国的边界海洋争端上尤其是东海和南海争端上,逐渐从幕后走到前台,不断加大干预力度,①参见周琪:《冷战后美国南海政策的演变及其根源》,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年第6期,第35-40页。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国务院于2014年12月发布关于我国南海主张的报告,并称我国的“断续线”非法、无效(Office of Ocean and Polar Affairs,Bureau of Oceansand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nd Scientific Affairs,DepartmentofState,China:Maritime Claimsinthe South China Sea,Limitsin the SeasNo.143,December5,2014)。与域内盟友和有关国家联手,频频制造事端,企图干扰我国的和平发展,并致使中国的边界海洋争端呈复杂化、长期化、国际化和司法化的发展趋势。②胡德坤:《中立美国,构建中国海洋周边的睦邻关系》,载《现代国际关系》2012年第8期,第31-33页;周方银:《周边环境走向与中国的周边战略选择》,载《外交评论》2014年第1期,第34-35页。可以说,我国领土海洋维权面临的政治斗争、外交斗争、舆论斗争、军事斗争和司法斗争比之前任何一个时期都要突出,也更为复杂。

(三)“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

“一带一路”是党和国家统筹国内国际大局制定的一项国家发展战略,同期提出的还包括海洋强国战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政策、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以及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新理念等。这些战略、政策和理念把边疆、边境、边界和海洋提升至更加突出的位置,也对中国的边界海洋外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回顾“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我们需要关注如下关键的时间节点:

(1)2012年9月,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了“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首次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

(2)2012年11月,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首次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3)2013年7月,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建设海洋强国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并要求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

(4)2013年9月,习近平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

(5)2013年10月,习近平在访问印度尼西亚期间提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

(6)2014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秉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深化同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和互联互通。

(7)2015年3月29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该文件全面阐释了“一带一路”战略的内涵和外延,明确了“一带一路”的建设目标、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机制、实施方案及近期和远期的行动刚要,为“一带一路”建设绘就了蓝图。

总之,中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党和国家几乎同时把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确立为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从地缘上看,两大战略的实施均始于中国的周边,均要求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国家之间包括边界海洋争端在内的热点难点问题。由此,如何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总体外交政策的指导下,秉承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新理念,既做到坚决维护国家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又能与周边国家和平相处、合作共赢,进而打造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就成为我国外交面临一个紧迫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此,下文将讨论“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未决的边界海洋争端之间的关系,并将着重分析未决的边界海洋争端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牵制及“一带一路”建设对未决的边界海洋争端及我国的边界海洋外交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未决边界海洋争端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牵制

从“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所涉的地理维度来看,边界和海洋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从该战略构想的建设目标、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机制等方面来看,战略构想的全面推进需要多个层面的必要条件,未决的边界海洋争端显然是一项必须妥善管控的问题。

(一)“一带一路”所涉的地理维度与边界海洋战略地位的提升

从地理维度来看,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均涉及陆地和海洋两个方向,目标是以中国为中心,通过陆路和海上通道,联通沿线国家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一带和一路有着各自的重点路线。①一带有3条重点路线:(1)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2)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3)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一路有2条重点路线:(1)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2)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其中,陆路通道涉及内地、边疆、陆地边界、边境、国外等地理维度;海上通道涉及内地、近海、管辖海域、海洋边界、国外等地理维度。显然,各条路线均源自中国,跨越我国与邻国之间的陆地或海洋边界,经沿线和其它相关国家,联通欧亚大陆,打通印度洋和太平洋,并最终把中国与世界各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此外,“一带一路”相关的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对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开放。②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5年3月29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一带一路”可谓是中国的全球发展战略。

从地缘上看,“一带一路”战略始于中国的周边,③外交部长王毅提出,“强国之路始于周边。中国要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得到亚洲国家的认同和支持,要把中国人民的梦想同亚洲人民的梦想连接在一起。”王毅:《探索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载《国际问题研究》2013年第4期,第5页。张蕴岭:《如何认识‘一带一路’的大战略设计》,载《世界知识》2015年第2期,第30页。而周边既是中国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中国的繁荣发展之基。在周边国家中,中国的邻国不仅是“一带一路”建设中设施联通的起点,也是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关键支点和必经之地。只有打通中国与周边邻国之间的道路、口岸、港口、油气、电力、通信等通道,才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才能促进经济要素的有序自由流动、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市场的深度融合,才能实现沿线各国的共同发展。

此外,根据《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我国的边疆和沿海省区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具有独特的地位与至关重要的作用。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广西、云南和西藏等边界省区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互联互通和对外开放的桥头堡;沿海各省和主要的港口城市则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①其中,在西北边疆,《愿景与行动》要求新疆发挥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在东北边疆,发挥内蒙古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完善黑龙江对俄铁路通道和区域铁路网,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与俄远东地区的陆海联运合作。在西南边疆,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形成一路和一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推进云南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愿景与行动》还要求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的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

然而,中国与多个邻国之间仍然存在众多未决的边界海洋争端。这些争端可归纳为陆地边界争端、岛礁主权归属争端和海洋边界争端三大类。其中,陆地边界争端包括中印和中不的陆地划界争端,中国与所有陆上邻国之间的边境安全、边界管理、跨境合作等长期问题,以及中国与13个邻国及其它国际河流沿岸国之间的跨界水资源争端。岛礁主权争端主要是指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端以及中国与越南、菲律宾等国关于南沙群岛的主权争端。②越南还对我国的西沙群岛主张主权。海洋边界争端包括中国与8个海上邻国在黄海、东海和南海的划界争端以及因尚未划定边界而引发的渔业、油气等海洋权益争议。

(二)边界海洋争端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牵制

从定性上看,“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从定位上看,“一带一路”的目标是与沿线国家和其它参与国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从内容上看,“一带一路”重在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因此,“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推进需要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需要和谐共进的周边环境,需要周边邻国、沿线国家和其它国家的共同参与,需要中国与相关国家保持较高水平的政治互信、安全合作、经济融合、文化互鉴。

显然,未决的边界海洋争端是“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重大挑战,因为它是中国与多个邻国双边关系中的重大敏感问题,是中国推进与相关争端当事国之间合作的重要障碍,也是影响周边稳定的重要因素。③杨洁篪:《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开创中国外交新局面》,载《国际问题研究》2014年第1期,第3-4页。它不仅会影响争端当事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制约“一带一路”的建设进程,限制其推进的广度和深度,还为美国等域外势力的介入制造了借口和空间。少数国家甚至会蓄意升级争端,干扰“一带一路”的建设进程。因此,如何妥善管控好中国与邻国之间的边界海洋争端,防止争端过度升级,维护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跨越国家边界的务实合作,就成了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难题。

三、“一带一路”建设对边界海洋争端的影响

作为中国的一项国家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将对中国、周边和世界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它也理应会对边界海洋争端的管控和解决产生相应的影响。为此,下文将从影响国家边界海洋争端策略选择的因素着手,探讨“一带一路”建设可能对中国的边界海洋争端及我国的边界海洋外交产生的影响。

(一)影响国家边界海洋争端策略选择的因素

与其它国际争端一样,边界海洋争端无外乎政治、法律和军事三种解决途径。20世纪以来,武力方式不仅无法有效地解决边界海洋争端,而且这种方式已经为国际法明文禁止。在边界海洋争端上,可供争端当事国选择的策略大致包括拖延、升级、合作三种,而且每种策略均有相应的风险、成本和收益。①Taylor Fravel,Strong Border Secure Nation: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in China’s Territorial Disputes,12(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8).作为一个理性的行为者,国家需要在综合评估各种策略的预期风险、成本和收益的基础上,做出在近期和远期利己的策略选择。②See Paul K.Huth,Standing Your Ground:Territorial Disputes and International Conflict(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96).在多数情况下,对争端当事国而言,拖延策略,即维持争端的现状,既不做出任何妥协,也不选择升级争端,是风险和成本较低的一种策略选择。因此,争端当事国必须具备充分的诱因,才会从拖延策略转换至合作策略或升级策略。换言之,只有在合作策略或升级策略的预期净收益大于拖延策略时,争端当事国才更有可能选择调整策略。

基于成本收益的基本理论框架,我们认为,促使一国选择某种边界海洋争端策略的动因往往是多重的。边界海洋争端的多个要素,包括争议的领土和海域、争端的当事国、争端所处的环境等,均是复杂多变的。争端当事国往往会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权衡本国的利益得失,选择相应的边界海洋争端策略。一般而言,国家既关注争议领土和海域的经济价值,也重视其战略地位;既着眼边界争端自身,还要考虑与对方关系中的其它重要事宜;既要评估本方处理边界争端的政策对双边关系的影响,还要考虑地区和国际局势;既要立足本国自身的谈判地位,还要考虑对方谈判地位的强弱;既谋求维护本国的利益,还可能需要兼顾对方的合理关切;既要评估本国主张和行动的合法性,还要考虑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既要基于历史,照顾现实,还要着眼未来。

此外,外交是国家内政的延续,一国处理边界海洋争端的策略是该国整体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争端当事国的国内情况显然是影响其边界海洋争端决策的重要因素。然而,争端至少涉及两个当事国,双方的决策和行动往往相互影响,争端的结果也取决于双方的博弈。因此,要理清一国的决策动因,必须同时弄清对方的决策以及两种策略的交互影响。

学界把促使国家选择合作策略的因素归纳为如下几种:(1)内部因素,包括国内的政体安全、边疆安全等;(2)外部因素,如国际格局的变化及当事国与它国的对抗等;(3)双边关系,如高度的政治互信、经济依赖等。促使国家选择升级策略因素包括:(1)本国在边界争端上的相对地位急剧下滑,如对方单方面占据原本为本国控制的争议领土,或对方选择升级争端;(2)双方在其它重大事项上产生严重分歧,如对方给本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3)争端当事国同域外国家结盟,或域外势力强行介入;(4)转移国内视线,如转移民众对政府的不满;③BirgerHeldt,Domestic Politics,Absolute Deprivation,andthe UseofArmedForceinInterstate TerritorialDisputes,1950-1990,43JournalofConflictResolution451 (1999).(5)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民众要求政府采取强硬措施。

经考察1949—2005年间中国与邻国发生的领土争端,傅泰林认为,中国在绝大多数争端中采取了妥协和合作策略,仅在少数争端中采取了升级策略,并实际使用了武力。促使中国采取合作策略的主要动因是中国面临的内部和外部安全威胁,中国希望通过与邻国划定边界来稳定边疆和周边,以更好地应对这些威胁;促使中国使用武力的主要动因是中国谈判地位和主张优势的明显下降。①See Taylor Fravel,Strong Border Secure Nation: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in China’s Territorial Dispute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8).聂宏毅等人聚焦邻国的政策属性(维持现状、改变现状)与中国的政策选择(态度宽和、态度强硬)之间的关联,认为如果邻国奉行扩张性边界政策,中国的态度会趋于强硬;如果邻国奉行维持现状的边界政策,则中国的政策会趋于宽和。②聂宏毅、李彬:《中国在领土争端中的政策选择》,载《国际政治科学》2008年第4期,第1-34页。

此外,根据国际关系中的问题关联理论(issue-linkage theory),国家在外交谈判中往往会借助与某问题不相关或关联度较低的问题来提高自身在该问题上的谈判地位。经比较各国选择解决、维持或升级领土争端的实践,克里斯塔·维根(KristaE.Wiegand)认为,某些争端当事国故意维持领土争端,并把它当作本国在其它重要的未决事宜上与对方谈判的筹码。换言之,如果争端当事国可以从问题关联和胁迫外交策略中受益,它们往往会选择维持甚至升级领土争端。③See Krista E.Wiegand,Enduring Territorial Disputes:Strategies of Bargaining,Coercive Diplomacy,and Settlement(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2011).

(二)“一带一路”建设对争端当事国外交政策的影响

总体上看,“一带一路”建设可以改善中国与周边邻国的关系,减弱边界海洋争端当事国升级争端的动因,并为争端的管控和解决创造条件。然而,从微观层面来看,它对中国边界海洋争端的管控和解决可能产生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从长期来看,“一带一路”建设有助于中国与邻国更好地管控或解决边界海洋争端,这主要是因为它可能会:(1)增强争端当事国之间的政治互信、安全互信、经济依赖、人文交流,提升双边关系的水平,为争端的管控和解决创造有利条件;(2)加大中国与争端当事国之间的经济融合和相互依赖,提高单方面选择升级争端的机会成本,降低争端复发的概率;④吴志成、陈一一:《国家间的领土争端缘何易于复发》,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5年第2期,第124-136页。(3)减小争端当事国单方面升级争端的预期收益,降低选择升级争端的诱因;(4)减小争端当事国在边界海洋争端上与域外势力联手或结盟的可能性;(5)增进人文交流,减小政府在处理边界海洋争端上面临的民众压力。

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在短期内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边界海洋争端,这主要是因为它可能会:(1)减轻争端当事国国内政体安全或边疆安全面临的重大威胁,减弱当事国在边界争端上进行妥协或合作以换取对方支持的动因;(2)促使某些当事国蓄意升级争端,并把争端当作在其它重大事宜上的谈判筹码;(3)导致争端当事国抱团,或与域外大国结盟或联手。

基于中国处理边界海洋争端的过往实践及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海洋强国战略、中国特色和平外交政策、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新理念,我们可以推定中国不会对本国的边界海洋争端策略做出重大的调整。拖延策略对中国风险最低,也符合中国维护和平发展战略机遇期的根本目标。同时,中国将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此,中国依然会继续坚持双边谈判,致力于有效管控分歧和冲突,既不会主动升级争端,也不会做出妥协或让步。

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尚未得到日本、菲律宾等国的积极响应,对这些国家边界海洋争端策略的影响有限。相反,越南、印度、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则做出了积极的回应,“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更可能影响这些国家的策略,促使中越南海争端、中印边界争端、中韩海洋划界争端及中马南海争端走向缓和或加快解决进程。此外,“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加深了美国对中国崛起的忧虑和担心,中国与日本、菲律宾等美国盟友之间的边界海洋争端为美国牵制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操作空间。

四、结语

中国与邻国之间仍然存在众多未决的陆地边界、岛礁主权和海洋边界争端。这些争端既可能是引发冲突的导火索,也可能是促进合作的催化剂。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60多个沿线国家及其它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该战略的实施立足中国,始于周边,需要和平稳定和谐共进的周边环境。未决的边界海洋争端对“一带一路”建设形成重要制约,妥善管控争端,避免争端过度升级,维护周边和平稳定,推进跨境合作,成为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一带一路”建设可以缓和争端,为争端降温,促使争端当事国加快争端解决进程;它也可能促使某些国家选择进一步升级争端,并导致争端升温。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在“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中国的边界海洋外交工作宜:

(1)在战略上,坚持陆海兼备、陆海统筹、陆海联动,陆地、近海、远洋、极地一盘棋,基于历史,着眼当前,放眼未来,捍卫领土主权,维护海洋权益,也要稳步拓展海洋权益;

(2)在政策上,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秉承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新理念,做到维稳维权相统一,既坚决捍卫国家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又努力维护周边稳定;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就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利益,绝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任何国家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核心利益的苦果。”载《人民日报》,2013 年1月30日。

(3)在方式上,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端,通过规则机制管控冲突,通过互利合作化解分歧;

(4)在策略上,坚持并澄清本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主张,划定本国的底线,划定其它争端当事方和域外国家的行为红线,②2013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就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进行时强调,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会放弃正当利益,绝不会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任何国家不要指望中国拿本国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本国核心利益的苦果。载《人民日报》,2013年1月30日。做好外交、舆论、司法、军事等斗争的准备,努力做到斗而不破;①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提出,“中国将继续妥善处理同有关国家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在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问题上,中国将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刘振民《坚持合作共赢,携手打造亚洲命运共同体》,载《国际问题研究》2014年第2期,第9页。亦可参见杨洁勉:《新时期中国外交思想、战略和实践的探索创新》,载《国际问题研究》2015年第1期,第26-27页。

(5)在措施上,坚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边疆、边界、边境、海洋的独特作用,不断扩大与邻国的利益交汇点,把蛋糕做大,为争端降温,构建有效管控冲突、推进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开发的长效机制;②《人民日报》,2013年8月1日。

(6)在路径上,坚持以我为主,因边施策,因海施策,因国施策,由易到难,争取早日全面解决与邻国之间的边界海洋争端。③例如,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提出,“[中国]将认真落实同越南、文莱就共同开发达成的重要共识,用好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全面拓展同相关国家海上合作,以合作淡化分歧,为争议的最终解决创造条件”。刘振民:《坚持合作共赢,携手打造亚洲命运共同体》,载《国际问题研究》2014年第2期,第9页。

●作者信息:孔令杰,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教授、博导,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2。

●责任编辑:熊灵

Interactions between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nd China’s Unresolved Boundary and Maritime Disputes

KONG Lingjie(Wuhan University)

Enduring disputes over land boundaries,sovereignty of offshore islands and maritime boundaries between China and many of her neighbours remain unresolved.As a most sensitive issue in China’s relations with her neighbours,these outstanding disputes obviously are obstacles to the Belt andRoadInitiative proposedbyChinain2013.Ingeneral,suchan Initiativecanimprove China’s relations with the disputant states,and create favourable environment for cooperation on conflict management or dispute resolution.However,impacts of this Initiative on the policies of some states over the disputes should not be overestimated.In fact,it can very likely induce a few of them and some third party states to take more provocative actions.As a result,China should formulate an overall policy on territorial and boundary disputes,taking into account the dynamics between different land and maritime boundary disputes;it should adhere to peaceful talks,effectively manage conflicts and maintain peace and security;it should handle the disputes on a case by case basis,and progressively move forward negotiations over delimitation,joint development and cross-border cooperation. Key words: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boundary disputes;maritime disputes;neighbourhood diplomacy

●本文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项目名称“判定争议领土主权归属的国际法推理模式研究”)、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70后学者学术团队”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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