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研究
2016-12-17李春亮
摘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多方参与,形成合力。本文主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立足政府、企业、公众的角色定位,分析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最终提出建立协调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环境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1-0034-01
目前来看,环境治理体系的主体主要有三方。一是政府。二是企业等生产经营者。这是环境破坏污染的主要来源。三是社会公众。围绕这三大责任主体创设环境治理体系,才能做到系统完备、先进高效。
一、构建高效环境治理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环境治理的成效仍难以令人满意。“公地悲剧”仍然在上演。环境恶化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边治理边被破坏。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人体健康,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直接破坏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应该吸取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和经验,通过创新引领,协调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实现绿色发展。环境保护与社会进步紧密联系,相互促进。随着社会进步,公众对环保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希望“天更蓝、树更绿、水更清、家更美”,成为人们的共同心声。
(二)企业环保社会责任的缺失。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为追求自身眼前利益,将生产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转嫁给社会。环保部的数据明确显示,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仍然是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在列出的污染项中占比重较大,但是工业治理的投资比例却较小。这主要是由于企业环境保护责任的缺失,从而导致了比较严重的持续的环境污染。此外群体性环境事件也呈迅速上升的趋势,这都与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息息相关。
(三)环境保护制度和体制有待完善。
1.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实际环境执法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陷,法定罚款上限低,不足以震慑、制裁和遏制环境违法,导致一些企业忽视承担环境责任,宁愿选择违法排污并缴纳罚款。与此相对的是,环境守法成本高。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在进行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换代改造时,需要投入较大的财力物力,但所得到的政策支持、财政补贴,却并不是很多。
2.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我国的环境管理模式是分割的,权责利不统一,治理的行政成本较高,影响环保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另外,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干部心目中存在着为发展而发展,将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GDP增长、财政收入增长,政绩观偏颇,导致一些不达标的污染项目上马,极大的提高了环保的成本和代价。
二、构建协调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落实“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五大发展理念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
(一)政府要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在环境治理体系中政府要承担起相应的主体责任,制定好“游戏规则”,以开放共享的态度,约束和引导环保社会行为,充分调动企业和公众的积极性,参与到环境治理工作中来。
第一,要做好环境保护的防控和治理。首先政府应当根据当前社会的现实状况,对现有的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全新要求。其次政府应加强执法力度和惩处力度。在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同时,增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赋予环保执法部门更大的执法权力,对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定要严惩绝对不能姑息。同时,还要严厉追究监管不力的政府组织和地方政府的责任。
第二,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倡导绿色发展。
一是以准确的区域功能定位和科学的规划为前提,推进地区主体功能区划战略的实施,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构建高效协调、环境友好、宜业宜居的美好家园。
二是大力培育生态产业,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建设新型生态工业园区、开展传统产业的生态化改造、拓展生态旅游业等,构建合理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同时,在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建筑节能改造,垃圾污水处理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催生规模庞大的生态产业。
三是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充分发挥市场这个基础性作用的同时,不断完善包括环境税费、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排放交易、生态补偿、绿色贸易等在内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应坚持以改革的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在履行好政府环保职责的同时,注重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
第三,要着力构建优良的生态文化。
加快建设生态文化,不断提升全民生生态文明素养,是推进环境保护的重要前提和文化基础。一是要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制定和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规范,促进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的形成。二是要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鼓励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注重节约、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从而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体系中来。
(二)让企业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
鼓励企业发展绿色经济。应利用经济规律,通过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来调节生产者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行为,有效限制这类破坏环境的社会、经济活动。首先企业要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发展环保技术,重视生产全过程的污染防治,积极向绿色产业转移。其次企业要积极树立环保法制观念,增强守法意识,主动聘请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顾问型人才,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真正做到守法经营,不破坏不污染环境。再次要真正让企业承担起环保责任。企业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要加倍赔偿和修复,让污染企业不敢污染、不想污染。
(三)保障和依靠环境治理体系中的“民主”。
公众是推动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公众的广泛参与是构建高效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畅通参与的渠道和方法,加强政府的引导,切实改变公众在环境治理工作中围观群众的尴尬身份。其次建立培育培训,促进激励、限制禁止以及市场准入等综合性的机制,发挥政府绿色消费的示范效应,引导公众履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再次公众不仅可以在宣传方面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还可以监督生产者的行为。以便及早对环保肇事进行制止和处理。
作者简介:李春亮(1979.7.14-),汉族,男,籍贯:山东省莒县,研究方向:生态文明,工作单位:中国共产党莒县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