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提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016-12-16妍
福建轻纺 2016年2期
福建省提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结合福建省实际,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定《福建省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并于日前印发实施。
根据规划,福建省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大力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争取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内贸流通打造成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和推动创新创业的新平台,助推全省发展再上新台阶。
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方面,福建省将统筹规划全省流通网络建设,省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单位将负责创新流通规划编制实施机制,加强流通节点城市建设,创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三个方面的工作。(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