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布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2016-12-16吴妍
福建轻纺 2016年10期
福建省公布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促进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激活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方案》明确了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在完善铁路物流全局网络方面,福建省将加快杜坞、黄塘、三明北、龙岩东等6个一、二级铁路物流基地和海沧、高崎等13个三级铁路物流基地和城市配送中心建设。在铁路枢纽节点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因地制宜推动城市中心铁路货场转为城市配送中心,发展快消品等民生物资仓储、共配等业务,增开货运快运列车,扩大快运网络覆盖范围。此外,我省将促进优质品牌商品销售向三、四线城市延伸,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和商业综合体在各市、县(区)开设连锁门店或购物中心,建设配套的物流配送中心。
《方案》提出,我省将推动消费产品质量提升。具体措施包括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以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驰(著)名商标、老字号、知名商号等为核心的品牌战略。福建将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全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等活动为载体,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品品牌和区域品牌。健全完善省市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引导企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并购国际高端品牌。(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