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政府一时的痛换来人民长远的利”
2016-12-15杜庆昊丁茂战
杜庆昊+丁茂战
一些企业和群众反映,办事环节虽然少了,但很多事办起来还是很难;投资审批“万里长征”虽大大缩短,但仍需“千里长征”;各种横在办事者面前的隐性要件还大量存在,部分“深水区”和“角落”对权力恋恋不舍。
2016年11月21日,李克强总理在上海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座谈会上强调:“目前改革中仍存在不到位、不配套、不衔接等问题,必须进一步转变理念,持之以恒进行政府自我革命,以壮士断腕精神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用政府自身一时的痛换来人民长远的利。”
用更大的“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简政放权推进4年来,国务院累计分9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占原有审批事项的36%,超额实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的承诺。多数省份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0%左右,有的达到70%。各类“奇葩证明”和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基本被取消。政府在权力下放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场活力也被持续激活。但简政放权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些企业和群众反映,办事环节虽然少了,但很多事办起来还是很难;投资审批“万里长征”虽大大缩短,但仍需“千里长征”;各种横在办事者面前的隐性要件还大量存在,部分“深水区”和“角落”对权力恋恋不舍。这些都成为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的绊脚石,必须用更大的“放”、用政府权力的“减法”,进一步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实现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职能的严格分离,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所有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真正意义上的归口管理,实现所有审批事项统一入驻、审批人员统一管理、审批标准统一尺度,进一步优化、重组审批业务链,提高办事效率。以省会城市中第一个成立并投入运行的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例,企业办理“四证一章”的法定审批时限是20个工作日,而实际办结时间不到一个小时。要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实现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定相对统一的行政审批运转规则和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权力,推动阳光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要加强地区间的统筹协调,确保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具有相对一致的审批要求和审批流程。要规范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努力向社会提供无差别的行政审批服务。
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放权。要系统梳理经济建设和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的审批事项,提出整体改革意见,确保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协同配套,放宽市场准入,方便社会资本进入。加快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抓紧修订行政许可法,为进一步下放权力营造法制环境。积极探索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等新模式,推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程序繁、环节多、部门不衔接等问题。要围绕企业注册成立这一关键环节,继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推动全国市场实现统一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加快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全面铺开,切实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尽快实现“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政策落地。要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必要的后置办证事项,不给企业增添额外负担。要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使新增企业数持续保持较快增长,促进新企业活跃度不断提高,使市场活力不断得到激活和释放。
三是取消和规范各种审批要件、资质资格和中介服务。要逐行业梳理环评、安评、雷评、震评、能评、交评、水评、地评、稳评等各类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取消,能下放的下放,能合并的合并,能转为备案的转为备案。对确实需要保留的评估事项,要减少评估过程中的行政干预,缩短审批时限,加大对评估结果的公开公示,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要规范各种资质资格评价和发证行为,对市场竞争充分、市场主体成熟的行业,能取消资质资格认证的尽量取消。对认证主体多元、认证事项相似的行业,能合并资质资格认证的尽量合并,以解决证出多门的困惑。要弱化资质资格认证的限制性作用,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保、人身安全和需求规模较小的经营行为,尽量取消对资质证书的准入要求。要自上而下清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抓紧制定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项目,精简中介评估事项。要加快清理依附于审批事项上的“红顶中介”,促使其与审批部门彻底脱钩,斩断利益链条。要规范和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提升对政府下放权力的承接能力。
用更好的“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实施“放管服”改革以来,“管”的能力持续得到加强。各级政府加快“三个清单”制定和实施力度,政府行政权力得到削减和规范。着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效不断显现。各级政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综合监管和信息化监管方式,创新举措持续涌现。但总的来看,政府还是管的过多过细,很多应该由社会承担的监管职能下放还不到位;用联合执法代替综合监管比较突出,统一规范的监管体制尚未建立;监管方式还跟不上新技术的发展,监管本领恐慌日益凸显。下一步,必须用更好的“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市场发展的监管环境。
一是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主体培育。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从关注事前审批,向着重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在此基础上建立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的中央转移支付体系,确保地方政府拥有与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相匹配的财力。规范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的关系,建立责权清晰、敢于负责、便于问责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积极探索大部制改革,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提高行政效率。要重点关注政府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或取消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着力解决监管制度滞后、监管手段单一、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加快建立“三个清单”,科学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要建立健全面向企业、个人的市场培育机制,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效率意识和发展意识,提升市场主体自我监管的意识和能力。要制订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组织进行行业自律,承担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是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管机制。要建立综合性市场监管机构,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统一合并到一个机构中,有效解决监管任务分散、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整合优势,建立面向同类市场主体的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征信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的分析、披露和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逐步建立面向全国的审批黑名单。着力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平台,为各类主体提供具有唯一性的信用评价。要大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限制和规范监管部门的行政裁量权,规范行政检查活动,着力避免重复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应公布抽查事项目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等,重点抽查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推动抽查事项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为“随意执法”所扰,不越雷池合法经营。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要构建多元监管体系,在实施制度监管、行政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管、行业监管、自我监管、消费者监管的作用。要支持各类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建立“合作规制”关系,制定行业标准,推动同业监督。要适应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传统的层级式、间接式监管向互联网时代扁平化、直接化监管方式转变,进一步缩短监管链条,提高协同性,打破层级性,提高监管效率。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对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挖掘出数据背后反映的待监管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提前做出预判和部署。要建立通过电子监察、视频监控、服务对象评价、义务监督员监督、民意调查等手段,多方共同参与的审批权力监督管理体系。
用更优的“服”进一步释放发展潜能
“服”的水平持续得到提升,发展新动能和群众满意度不断积蓄。今年以来,新企业诞生数量显著增加,三季度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超过4万户,新登记企业1.46万户,比改革前的2013年每天0.69万户,增长1倍多。人民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政府办事机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负面形象得到根本性好转。但目前依然存在社会主体获取政府信息困难、网上办事大厅中看不中用、服务大厅好看不实用的问题。必须进一步优化服务,满足创业创新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共享。政务公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要推动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将服务和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过程等关键信息全程网上公开,方便当事人查看,便于社会监督。要推动各行业、各地区政务信息共享,提高政府机构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要制定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业务数据标准,编制数据交换规范,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流动。政府要牵头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主动将自己直接或间接掌握的公共数据,进行必要的脱敏处理后,及时开放给社会公众,让企业和个人能够利用政府公开数据进行再创新。要引导公益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逐步放开公共性数据。要尽快制定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制度,明确共享开放的范围和边界,建立开放清单和开放计划,建立面向社会的共享开放平台。
二是加强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要加快打造全国性的网上审批平台,与各部门业务审批网并网,实现审批数据在各部门间共享互认。着力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放到统一的平台上处理,统一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审批、查询、投诉,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信息化运作与监控。建立移动审批平台,提高审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努力打造网上政务平台,将信息咨询、行政审批、监督监察等职能进行综合集成。要加快建成互通共享的网上服务平台,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尽可能实行网上办理。要基于整体事项管理、完整业务服务,打造一体化办理流程的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深化网络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应用,建立网上综合受理、平台业务整合协同、后台数据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实现政府内部的跨部门系统协同,做到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方便基层和群众,提高审批和服务效能。要发展指纹、掌纹、虹膜、语音、人像和体形识别等安全认证技术,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完成“人证相符”等关键环节的网上认证,推动公安、银行等部门间安全认证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切实解决让群众少跑路的技术难题。
三是加大对创业创新和人民群众的服务力度。群众创业创新不易,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富人情味的服务,态度要好、手续要少、速度要快。要加强政策支持,在降税清费减负基础上,多出台扶持创业创新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着力做好政策的实施落地,多措并举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困难问题。要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努力在政策宣介、法律咨询、场地和融资、用工与社保等领域提供更好更优更及时的服务,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优质服务。要创新服务方式,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各部门各地方要全面清理并取消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奇葩证明,能免的就免、能合的就合,确实需要的,尽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宁可自己多辛苦,也要让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