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民意还是照章办事?
2016-12-15林木
文/林木
顺应民意还是照章办事?
文/林木
10月底冷空气骤然侵袭北方,北京最低温度已降至零度,然而供暖并没有启动,市民沉浸一片冰凉中,体验着寒冬的感觉。
北京市有个气象会商制度,根据会商结果判断是否提前供暖。每年的会商都是从10月下旬开始,11月7日左右结束,一共分三次,由市发改委、供热办、气象局、财政部门和供热企业进行会商。11月3日北京市第二轮气象会商商定,暂时不提前供暖。
在中国,城市集中供暖受政府直接管控,以北京市为例,199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圈定了供暖的时间范围——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2010年开始,北京市建立了气象会商制度,根据对天气状况的研判决定供暖时间。不过,看到今年的气象会商决定,再看看这天气,恐怕市民心里都拔凉拔凉的。
对此市民颇有意见,不少市民感慨,这两年天气忽冷忽热变化很大,往往是气温骤降后忽然有一个回升,但很快又回到零下,没有达到“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有可能施行提前供暖”的标准。可是从实际情况看,没有暖气的11月初真的很冷,难道连续4天低温就只能挨冻?
气温骤降时提前供暖无疑顺应了民意,但有损于有关方的利益。提前供暖地方财政对供热单位补贴是通行的做法,意味着一些地方政府要投入更多的补贴,这是一笔不小的投入。2009年,北京提前供暖,曾给予供暖企业全额补贴。以2015年冬北京居民供热面积5.7亿平方米计算,如果提前15天供暖,按照2009年每平米0.41元的补贴标准,政府要在常规补助供热企业20亿元的基础上,再负担35亿元。
今年是否提前供暖考验着政府,是机械地依照规定供暖还是民生需求才是供暖工作的根本标准?
顺应民意还是照章办事?这类问题物流企业也碰到不少。譬如,今年春季郑州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春季行动”,机动三轮车、电瓶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等都属于治理范围,其中快递员使用的电动三轮车也包括在内。一些快递员贸然开着电动三轮车上路被交警没收,无奈之下只好拉着板车送快递。今年深圳开展了一场史上最严的“禁摩限电”行动,查扣电动车近2万辆,快递公司车辆因此而不敢上路派送和接件,日接件量大幅下降;一些快递企业等待交警下班后才敢收派快递。近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禁行,违犯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
随着城市的发展,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禁止电动车上路了,而电动车又是快递的主力车型,若是对电动车禁行,快递公司可能会塌了半边天,欣欣向荣的快递业也将遭受重创。
如何治理快递电动车已成为考验政府如何管理城市的一道难题。虽然国家邮政局曾经在2014年出台过《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在车辆的尺寸限值、装载质量、最高车速、制动距离、机械性能等多项指标上均有明确规定,但那只是行业推荐标准,而非强制性执行标准。况且交警执行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执法中绝不会考虑行业标准、企业情况,只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办事。
电动车环保、灵便,而且经济性优越,可以说是目前快递企业的不二选择,因此有些城市并不是一味地禁行,而是施行上路快递电动车配额制,然而这些配额往往有照顾的对象。以深圳为例,快递电动车的配额主要分给了邮政EMS和顺丰速运两家企业,圆通深圳华强北网点1000多名快递员,只有不到100辆电动车的配额。目前深圳市有快递收派员5.5万人,电动车配额只有2.3万辆,尚有2.2万辆缺口,而且随着快递行业的发展,这个缺口会越来越大。
其实,禁止电动车上路是一种懒政思维,快递企业需要合适的运载工具才能实现快速送达,才能满足市民需求。所以,以民生为本,顺应民意,支持快递企业合法合规使用电动车,才能更好地管理城市,促进市民消费和经济发展。
一药治百病 梅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