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河流水环境改善的支付意愿调查研究
2016-12-14陈兴茹白音包力皋许凤冉
陈兴茹,白音包力皋,许凤冉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水力学研究所,北京 100038)
公众对河流水环境改善的支付意愿调查研究
陈兴茹,白音包力皋,许凤冉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水力学研究所,北京 100038)
针对当前水环境改善后评估缺失的局面,以广州市河流水环境改善为案例,采用公众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得了公众对水环境改善的意见、想法以及支付意愿等内容。研究结果表明,海珠区公众对水环境改善工作总体上是支持的,他们愿意从行动上、资金上提供支持,通过调查发现,每户每月的支付意愿为12元,该结果将有助于明晰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并有助于量化评估水环境改善的效益。本文还将公众背景信息与水环境改善支付意愿进行了相关分析,获得了影响公众支付意愿的主要社会因子是年龄、受教育年数、家庭月收入和家庭工作人口占比,居住地距河边的距离影响因子最小。
公众调查;河流;水环境;支付意愿
1 研究背景
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改善工作正在我国得到广泛地开展。然而,以往这项工作多以政府和环境保护从业者为主导,公众的意见和想法多被忽视。而且,自水环境治理工作大规模开展以来,前期大量的资金投入后水环境治理的成效如何缺乏有效的评价,这不利于从规划设计方案阶段调整和改进水环境整治工作,使有限的投资获得更大的收益。
近年来,许多学者陆续开展了水环境改善效果后评估方面的相关研究,采用不同的方法,对河流实施水环境改善措施后的效果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主要是通过制定评估指标,监测、对比改善前后的水环境质量状况,获得水环境改善的效果[1-4];陈兴茹等[5]采用公众问卷调查方法,获得了北京转河整治后的效果,与以往利用评估指标客观评价水环境整治后效相比较,该方法能够进一步获得公众对水环境整治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今后的水环境整治工作更多地吸收公众的想法,更好地使河流满足公众的活动需求。在效益评估方面,许多学者开始尝试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后能够发挥的效益进行货币化评估,在借鉴吸收国外评估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市河流的特点及效益评估内容,采用成果参照法、类比法和假设法等,对上海、南京等地的河流(河段)开展了水环境整治效益评估,评估结果有助于向社会各界展示水环境改善可获得的各项效益[6-12]。
支付意愿法(WTP,willing to pay)作为条件价值评估法的一种形式,最早在国外兴起并得到广泛应用,至今在国内评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及河道水环境整治效益后评估等领域得到了较多的采用,通过设计调查问卷,能够直接获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广州市是著名的岭南水城,受潮汐、径流共同影响,河流的流向不定,使污染物在河涌中往复回荡,加之地势平坦,水动力条件差,水环境质量不佳。利用既有闸控工程,充分利用珠江与内河的潮位,采用调水改善水环境措施,其不需要额外设置水质净化材料,具有操作简单、经济、无次生污染和维护简便的特点,是适合广州市水环境特点较为有效且经济的措施。本文以广州市海珠区实施水环境联合调控改善水质的河涌为对象,通过设计调查问卷,获得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支付意愿等信息,获得公众对河流水环境整治的感受,便于今后改进工作。并将公众对水环境改善的支付意愿与公众背景信息建立关联,初步尝试查找影响公众问卷调查结果的影响因子。
2 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最初由英国的高尔顿于1882年创立,他将需要调查的问题印成问卷寄发出去以获得所需的基础数据,该方法为人们获取社会现象的内在规律、公众的意见和看法等提供了新的研究工具。时至今日,计算机软件的发展为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处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支撑,这将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问卷调查法的主要工作流程是,研究者根据调查的目标需要,选择问卷调查的参与对象,制定问卷调查的工作方式,如随机公众调查、网络调查、报刊杂志调查或特定背景信息人员的定向调查、结果分析及有效性检验等。
(1)调查对象。以海珠区河网为对象,通过对其施行水环境联合调控,达到改善水质的目的。海珠区居民是当地水环境变化的最直接的感受者和受益者,因此,本次调查以海珠区居民为对象。个人信息统计结果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统计
从以上被访者的背景信息看,基本上涵盖了不同年龄、职业、户籍、家庭经济状况、学历、居住地距河远近等人群。因此,本次调查问卷的结果对广州市全体常驻居民具有代表性。
(2)问卷内容。科学的、有针对性的、紧抓公众心理的问卷设计内容是有效获取公众对河流水环境改善支付信息的重要工作步骤,也是提高工作成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关键。本次调查主要采用街头随机抽取公众、向其发放问卷、答题、收回问卷和统计分析整理问卷内容的方式开展,调查的目的在于不同人群结构对河流治理后的自然保护、景观营造、休闲空间建设和历史文化体现等方面的评价。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专业知识和相关信息相对欠缺,因此,问卷被设计为容易理解的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使受访者能够快速而准确地回答。主要包括:①对河流感观印象方面的评价:如河流水质改善情况、河流水质的黑臭状况、实施水环境联合调度对河道内水体的流动性改善情况、河道内水体的流动性、河涌断头状况改善情况、河流的水生植物恢复情况和河内有没有鱼虾等。②对河流环境的总体评价:如对河涌水体生态环境现状满意程度如何,为治理河涌,市政府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未来将有更大的投入,您认为改善河涌的水质,从现状Ⅴ-劣Ⅴ类水体到符合景观水体标准的Ⅳ类水体,其生活质量是否有提高。③对公众河流整治的支持程度和保护环境的参与程度:如保持河流环境每个人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如果认为应该,那么应做些什么。④对公众保护河流环境效益支付意愿的调查:如生态改造工程需要大量资金,除市政投入外,可能需要其他融资渠道,如支持对其居住当前的河涌进行生态改造,您是否愿意每月出一部分治理费用支持该计划,如果您愿意支付,以家庭为单位,未来3年内您愿意支付的每月金额为多少(元),如果您不愿意支付,您的原因是什么。
(3)调查结果数字化处理方法。2014年10月22日、25日、26日,研究小组到现场进行了随机问答,共发放问卷100份,全部有效收回。首先对个人信息进行了汇总,然后对问卷答案进行赋分,按照所选答案由最好至最差的顺序分为5档,分别赋分2,1,0,-1,-2,对于只有两个对立选项的问题,正面答案赋分1,负面答案赋分-1,采用Excel软件,分别以问题为对象和公众背景信息为对象获得公众对某类问题的总体评价结果。
3 调查结果
3.1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1)公众对河流水环境改善的支持程度和保护环境的参与程度调查结果。不论年龄、职业、性别和游玩频率,几乎所有受访人都认为保护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对公众参与保护环境方式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50%左右的公众选择“义务劳动”和“捐款和义务劳动都愿意”,这表明广州市公众参与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热情很高,愿意出钱出力。公众对水环境改善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为今后广州市河流水环境的整治、后期维护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2)公众对保护河流环境支付意愿的调查结果。超过一半的市民不愿意为河流水环境治理捐款。其主要原因为:“收入低,无力支付其他费用”、“水体生态环境的退化是由于企业排污导致,应由责任者承担治理费用”,其原因如图1所示。①收入低、无能力支付其他费用,32%;②水体生态环境的质量对本人的生活影响很小,3%;③水体生态环境的退化是由于企业排污导致,应由责任者承担治理费用,7%;④水体生态环境的治理属于公共服务,应由政府提供,37%;⑤对我国现行体制治理环境没有信心,12%;⑥本人不是广州户籍,不稳定的生活状态使我不愿意为水体生态环境的治理付费,5%;⑦其他,6%。
图1 不愿意支付水环境治理费用的原因比例
图2 广州参与调查问卷的市民支付意愿比例
参与调查问卷群体的支付意愿见图2。50元以下的支付意愿较高,高于80%,100元以上的支付意愿较低,低于20%。将这些数据进行加权平均得到海珠区公众平均支付意愿为12元。
(3)不同背景信息的公众水环境改善支付意愿调查。从年龄角度看,31~40岁群体最高,为19.4元,其次为23~30岁,为14.4元,51~60岁群体最低,为5.5元;从是否拥有户籍角度看,具有广州户籍的公众对环境保护承担责任方面的认同感高于非广州户籍,且支付意愿为16元,比非广州户籍支付意愿高5元,这表明,在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下,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对市民的心理归属感影响较大,从而对城市的公益性活动的参与感表现出差异;从学历角度看,大学本科和硕士学历群体愿意每月支付费用改善水环境,支付额度是硕士群体最高,为20元,高中群体其次,为17元;从职业角度看,军人最高,为25元,其次为公务人员,为22.5元;从收入角度看,家庭月收入高于8 000元以上的群体愿意每月支付一定的费用,支付额度中,家庭月收入2.0~2.5万元最高,为140元,其次为8 000~10 000元的家庭,额度为58元,小于1 000元的家庭支付额度最低,为3元;从家庭负担角度看,家庭工作人口占比为1/2的家庭最高,为21.5元/(年·家),其次为家庭工作人口占比1/3的家庭,为20.5元/(年·家),家庭工作人口占比为0的家庭最低,为12元/(年·家);从游玩频率角度看,游玩频率高的群体高于游玩频率低的群体,1个月2次以上的群体支付意愿为15元,1个月2次以下的群体支付意愿为11元;居住地距河较近群体的支付额度稍高于居住地距河较远群体,居住地距河步行10分钟以下的群体支付意愿为15元,居住地距河不行10分钟以上的群体支付意愿为13元。
3.2 支付意愿与公众社会背景的相关性分析 采用统计分析软件IBM SPSS9对100份问卷的支付意愿与公众社会背景进行相关性分析,采用双变量双侧检验,得到各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支付意愿除与收入的相关性显著外,与其他因素的相关性均不显著。
表2 支付意愿与公众社会背景因子的相关性分析
3.3 支付意愿与公众社会背景的主成分分析 利用IBM SPSS 19.0软件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方差贡献率、累积贡献率,提取能较多反映原变量指标信息的公因子;进而选择方差极大法(Varimax)进行旋转,计算各因子变量的荷载并给予因子解释;再将公因子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计算因子值,以因子贡献率为权重计算每个公因子的综合评价得分并给予解释,见表3。因子分析将涉及个人年龄、经济状况、家庭收入和负担状况、游玩频率和居住地距河远近等因素中相关或重叠的信息进行必要的简化,对9个因素进行了归并和降维处理。
表3 因子分析方差解释
表4 正交旋转后的荷载矩阵
按照主成分分析结果看,可以将9个指标归并为3个因子,即,社会经济因子、认同参与因子和家庭负担状况因子。其中家庭经济状况因子贡献率最大,为24.144%,认同参与因子为16.518%,家庭负担状况因子为13.416%,详见表4。与公众支付意愿关联最大的是家庭经济状况因子,包括受教育年数、职业和家庭月收入,三者之间有内在关联,受教育程度影响从事职业性质,而职业又是影响家庭月收入的重要因子。公众的认同参与因子(游玩频率、性别、年龄和居住地距河的距离)是影响支付意愿高低的第二大因子,其原因为,游玩频率高、居住地距河近的公众的生活受河流水环境的影响最为直接,他们对河流水环境改善的愿望也最为强烈,各类性别中,男性的支付意愿高于女性的支付意愿,各个年龄段中,中老年有充足的时间去户外休闲娱乐,因此也是影响河流水环境改善支付意愿的因素。反映家庭负担状况的户籍、家庭工作人口占比两因子综合影响相对较弱,但户籍因子对支付意愿影响较强。另外,家庭工作人口占比指标,退休家庭工作人口占比为0,单身家庭、无孩家庭工作人口占比为1,表明这几类人群家庭正面临养老医病、买房置业等经济压力较大时期,影响了其对水环境保护的支付意愿。
3.4 建立支付意愿与相关变量的模型 利用IBM SPSS19.0软件分析支付意愿因子与其他受访公众社会经济各因子回归,得到如表5所示的回归分析结果。
建立多元线性对数模型的计量方程为:
式中:WTP为支付意愿;β0为常数;βi、δ、εi、μi、γi、θi、σi为回归系数;u为随机扰动项;Inc为收入;Educ为受教育程度;Famn为家庭工作人口占比;Gender为性别;Huji为户籍;livqh代表距河距离;Miri为年龄;Sati为对水环境整治是否满意;Freriv代表游玩频率。
由以上对影响支付意愿的参数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可以看出,对支付意愿影响最大的因子是年龄、受教育年数、家庭月收入和家庭工作人口占比,其次为户籍、性别和游玩频率。居住地距河边的距离影响最小。
表5 支付意愿与社会经济信息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
4 结语
通过本次问卷调查,获得结论如下:(1)绝大部分公众认为保持河流环境不仅是政府的事情,更是每个人的责任。反映广州市民对水环境改善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度较高。(2)从对支付意愿的调查结果看,同意捐款用于水环境治理的群众比例仅为46%,表明群众从金钱角度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不高。问卷分析结果表明,市民的平均支付意愿为12元/(家庭·月)。(3)各社会要素中,年龄、职业、收入、游玩频率和居住地远近等因素对支付意愿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通过对各因素与支付意愿相关性的分析结果看,收入与支付意愿呈显著性相关,其他因素则与支付意愿的相关性不明显。这也表明,在众多影响支付意愿的因素中,家庭经济状况是影响支付意愿的直接因素。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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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 on the public willingness to pay for river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CHEN Xingru,Baiyinboligao,XU Fengran
(China Institute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Research,Beijing 100038,China)
The post evaluation on river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is absent currently.The river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in Guangzhou City is taken as an example,and public inquiry is adopted to obtain the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the residents of Guangzhou city support the water environment improvement,they are willing to support from the action and financial aspect. Each family is willing to pay RMB 12,which can help make clear the 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 of the public,and also can help evaluate the benefits of water environment improvement.Correlation analysis between the public background information and the willingness to pay for water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is carried out.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the main factors affecting the public willing to pay for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are age,education years,family income per month and the proportion of working persons.
public inquiry;rivers;water environment;willingness to pay
TV211.1
A
10.13244/j.cnki.jiwhr.2016.03.005
1672-3031(2016)03-0187-06
(责任编辑:王成丽)
2015-06-02
陈兴茹(1978-),女,黑龙江北安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河流生态修复、水经济研究。E-mail:chenxr@iwh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