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16-12-13姚文婷
姚文婷
(长春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长春 130022)
听障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姚文婷
(长春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长春 130022)
关注听障人教育,包括帮助他们全面参与社会活动,充分展示其才华等,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社会问题。本文运用系统分析和发展的观点深入剖析听障学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就业市场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目标,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使听障残疾学生能够掌握专业职业技能、真正融入主流社会、回归主体大众,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听障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
听障人高等教育的设立是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需求,也是社会文明和教育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发展听障人高等职业教育是适应经济市场需要,提高听障人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1 听障人高等职业教育现状
1.1 听障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
我国于1987年设立的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是第一所专门招收听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学院。之后,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等特殊教育院校相继创办。经过近30年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全国有10余所大学设立招收听障人的高等教育学院、系(部),通过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方式,在全国范围或部分地区内招收听障学生进行高等教育(见表1)。
表1 我国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听障生情况
另外还有一些高校通过普通高考招收具备一定听说能力的听障学生与健全学生一起随班就读,这种“全纳教育”模式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听障学生的心理康复,对其今后更好地融入社会有积极作用,但通过普通高考的分数线对大多数听障学生来说是道难关。近几年,长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通过单考单招的方式招收全纳教育专业,如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等,每个专业的招生人数为1-6人,这就为听障学生提供了更多选择专业的机会。
1.2 听障人高等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听障人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仍面临很多问题,集中体现在人才培养的效果与市场需求之间的距离上,而导致这一现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2.1 高等特殊教育办学理念较为传统
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步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学科型的高等教育不完全适合残疾人教育的特点。国家教育部已发出改革信号,高等院校要以职业技术教育为核心,淡化学科、强化专业,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校将占高等院校总数的70%-80%。这就表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复合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更加符合残疾人教育的特殊需要。
1.2.2 专业设置单一,课程体系雷同
由于我国高等特殊教育起步较晚,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检验,在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上较多地关注了听力障碍学生的生理特点,所设专业多为美术设计类和计算机类,显得较为狭窄[1]。各院校重复开办专业加剧了各院校间的恶性竟争,导致听障学生可选择的专业范围较小,带来专业人才的饱和、市场供过于求,毕业生就业难等一系列后续问题。1.2.3 教学模式缺乏针对性
当前,高等院校的课程设置过窄过专,重理论轻实践、重专业轻通识、重课堂轻课外、重应试教育轻素质培养的现象在各院校普遍存在。对听障学生采用的教学模式是在参考针对普通学生的教学方法基础上,兼顾听障学生的特点增设一些特殊方法,这种“嫁接”模式不完全符合听障学生的特点,影响他们正常的发展和成长。
1.2.4 教师建设与评价体系不健全
高等特殊教育教师师资队伍建设问题一直处于边缘化。考核制度不完善,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多为专业学科毕业,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按照普通高校教师规定的认定程序进行,职前教育多是普通高校教师资格培训,几乎没有专门接受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对残疾人教育观念、特殊教育理论、特殊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知识与技能的获得主要来源于职后自学和实践摸索,这样不但影响了教学的有效性,还严重影响了残疾人高等教育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2]。教学评价理论基础比较薄弱,缺乏专业化的评价体系,评价过程不够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学生评价体系仍以卷面笔试为方法,理论知识考核为重点,技术技能方面的考评存在手段单一、比例不足的情况。
1.3 听障人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
近年来,我国对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更加重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和“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的战略目标和发展任务;《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中关于高等教育的要求强调“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要为残疾人接受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这就对今后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
2 构建听障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2.1 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指向标,是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高等职业教育应突出“高”和“职”两方面,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体现“职”的技能型人才,也要培养出体现“高”的应用型人才[3]。人才培养目标应从顶层、长远的设计理念出发,依据院校的人才培养规格,注重“职业性”与 “高等性”的有机融合,实现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听障人高职教育培养应始终秉承“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职业教育理念,培养出更多符合社会环境、经济现状要求和未来发展趋向需求的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并且注重培养听障学生全面健全的人格和服务于社会的责任感,使听障学生能够掌握专业职业技能,真正做到融入主流社会、回归主体大众,自立自强,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2.2 开发职业技术专业、完善课程体系设置
听障人职业教育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传统专业设置较为局限,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专业的开发与课程设置的调整就成为保持听障人职业教育活力而必须进行的经常性工作。
2.2.1 开发新专业
在新专业开发中,需求分析应放在开发程序的首位。首先,考虑社会发展的需求,以政府部门提供的宏观数据为依据,与整体经济发展需求挂钩,开发适应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专业;其次,考虑企业的需求,即就业岗位的实际需求,了解行业信息,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再次,考虑听障学生的需求,包括学生的职业兴趣、职业倾向和经过培养可实现的职业能力等因素。另外,通过多年的观察发现,残疾学生的流动性相对较弱,在报考高校时,学校所在地也是一项重要的参考因素,而学生毕业后基本都返回到生源地,即“从哪来回哪去”,因此,专业的设置要紧扣地方传统产业优势,以地域内经济特色和优势产业为指向,与当地的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设置符合地区特点的专业。
2.2.2 课程体系设置
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也是人才培养模式的落脚点,课程体系设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决定了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这就要求找准课程中理论课、实践课的黄金分割点,既要重视基础理论知识,更要强调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具体到听障学生专业课程设置来说,应减少公共理论课、大学英语、专业理论课,适当增加应用文写作、专业实践环节、体能运动。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许多听障学生从小长期住校,社会交流的缺失、家长沟通渠道不畅,导致听障学生了解社会、参与社会的信息通道狭窄,这需要通过针对性的教育加以引导和弥补,尤其重视学生职业素质教育,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精神,让听障学生既可以学到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人文素养,又可以学到“一技之长”,能学以致用,在社会上立足。
2.3 深化教学体系改革
教学体系是“教”与“学”的系统化和多样化相统一的综合性体系,教学过程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实现途径,上述制定的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必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现。教学体系是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设计、教学过程设计和教学结果评价组成的统一的整体。在进行这一系列教学活动中要充分思考教学过程中的多元性、实践性、动态性等问题,鼓励企业参与到院校教学体系建设中来,对相关教学标准进行规范和完善,使实践环节的核心课程标准达到企业的要求,培养出符合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2.3.1 实行校企融合的教学模式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泛指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展开的合作,将学生在校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在企业实践操作紧密结合,重视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是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的一种教学模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是听障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点,其落脚点在于工学结合,简单来说就是“学中做、做中学”。工学结合必须要充分发挥院校的主体作用,要大胆改革和创新,要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三对接”,要与地方和企业建立起全面的合作伙伴关系,最终实现双赢互利[4]。听障学生可以通过到企业顶岗实习,了解专业所对应的工作内容、职业环境和工作过程,亲身体验就业岗位的工作性质,将书本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经验有效对接,以学促工、以工促学,从而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2.3.2 探讨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方法对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强调互动式教学、探究式学习,在课堂之中、学科之内、班级之间开展研讨活动,不断激发学习热情,能够主动学习,取得教学实效。
在听障学生课堂上,教师应注重示范和演示,让学生有更直观的感受。多媒体辅助教学集图像、文字、声音于一体,对于存在感官缺陷的听障学生来说,大大提高了知识掌握的效率。教师应根据课程内容进行PPT、教学软件的开发,建立教学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教学水平。
2.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人才培养的执行者,打造什么类型的师资队伍是关键,特殊教育教师所要担负的教育任务相对来说比普通教师重得多。为保证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听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殊教育教师要向“双师型”发展,不仅具有教师资格,还要具备职业资格;要有教育教学的能力,也有企业工作经验的积累;除了要具备坚实的专业学科素养外,还要能流畅地使用手语,做到手势标准,表达准确,在使用手语的同时要讲规范的普通话,减轻学生的听(看)话的负担。作为特殊教育工作者,还应具备特殊教育学、特殊心理学、特殊教育政策与法规等基础知识。
为切实提升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素养,可践行以下路径:理论研究与实际需求融合,明确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标准;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结合,完善师资培养体系。
2.5 教育评价体系的确立
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利用可行的评价方法及技术手段,对教学过程及预期的全部效果给予价值上的判断,即把听障学生通过教育所取得的各方面的成绩与人才培养目标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做比较,从而判定教学质量高低或教学效果好坏的过程[5]。
教育评价要客观公正,具有全面性、整体性;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从静态到动态、从局部到整体、从现在到未来全方位审视。通过教学实施和评价,不断分析总结问题,及时改进和调整,使听障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日臻完善。
3 结语
高等教育是综合素质教育,目的是全面培养听障学生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只有不断提高听障人高等职业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才能帮助他们全面参与社会活动,充分展示听障残疾人的才华。
[1] 宗占国.关于残疾人高等教育几方面问题的思考[J].长春大学学报,2005(1):1-4.
[2] 祝平.残疾人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2(14):116-117.
[3] 马黎,郜春霞.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几点思考[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98-99.
[4] 容州.基于校企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J].美术大观,2015(10):134-135.
[5] 刘茹.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教育教学评价研究[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2005.
责任编辑:李凤英
Research on Training Mode of Application-oriented Talents of the Deaf
YAO Wenting
(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Changchu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22, China)
Paying attention to education for the deaf, including helping them to fully participate in social activities, giving full play of their role and so on, is not only an economic problem, but also an important social problem.By means of systematic analysis and developmental point of view, this paper makes a deep 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alents training of higher technical technology education for deaf student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reform measures by combining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employment market an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goals, trying to make deaf students master professional occupation skills, truly integrate into the mainstream society and return to the subject public, and being useful talents for the society, so as to achieve the goal of “equality, participation and sharing”.
the deaf; higher education; vocational education; personnel training
2016-09-10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GH150109);吉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15ZCY248)
姚文婷(1980-),女,吉林长春人,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
G762.2
A
1009-3907(2016)11-01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