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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构性改革中发出职工“好声音”——盘点2016年全国两会职工权益热点话题

2016-12-12陈晓燕

工会信息 2016年9期
关键词:好声音委员工会

□本刊特约记者 陈晓燕

在结构性改革中发出职工“好声音”——盘点2016年全国两会职工权益热点话题

□本刊特约记者 陈晓燕

全国两会日前落下帷幕。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新胜利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职工权益实现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如此背景下,今年的全国两会传递了哪些利于职工的“好声音”?参加会议的代表委员们为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提出了什么好建议?

最“热”话题: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应做好职工安置和就业工作

在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最热”的话题莫过于对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的关注。

春节前夕,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接连下发,作为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要任务的去产能正拉开大幕。按人社部的统计,仅钢铁、煤炭两个行业就有约180万职工将面临安置或调整。动静之大,影响之深,几可比肩上世纪末的国企改革。

从政协开幕后的第一场小组讨论会议开始,一直到临近闭幕,记者亲眼见证了委员们对变革中职工权益的高度关注。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委员在大会书面发言《在推进结构性改革中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中提出,要认真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公开,坚决避免未履行民主程序而强制推行的错误做法,防止重蹈有的企业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覆辙。

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李世明委员建议,安置工作要做实做细,“要优先考虑职工的利益,把职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梁嘉琨委员提出,在妥善安置离岗职工的同时,也要高度关注工亡遗属等矿区困难群体的安置和生活保障问题。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原党委书记颜辉委员建议在中央政府提出的未来两年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设立“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基金”。

开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学委员建议,尽快制定出台配套政策,特别要细化补偿金和安置费标准,谨慎关停企业,尽量稳岗,多渠道帮助职工实现再就业等。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李长印委员则认为,应采取多重组、少破产,建立灵活用工制度,为富余人员提供培训等方式,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安置职工,政府必须发挥兜底作用。”湖北省委副秘书长应代明委员建议,应支持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升级,特别是在企业税费、利息、政策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

曾担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的吕黄生委员提醒,对于分布在偏远地区的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应更多关注再就业问题。“60后、70后可能是此次改革的主要群体,他们上有老下有小,经受不起失业,因此不能一刀切。要综合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流调整。”

……

话题持续升温。3月8日, 50多名工会界别委员共同联名的界别提案——《关于在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与就业工作的提案》,提出5点建议:尊重职工民主权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兜底线、保基本上加大力度;加大对化解产能过剩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拓宽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金使用渠道;落实好职工就业创业培训服务。

当天下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会议主题为“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案党派和提案委员代表,提案承办单位代表等人参会。工会界多位委员参加会议,建言献策。

3月11日,聚焦这一主题,工会界别专门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小组讨论,来自政府、企业、工会的近20位委员发言,呼吁对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进行妥善安置。

3月13日的工会界小组讨论会上,有委员建议将职工安置列为全国政协2016年重点议题,得到在场委员一致赞同。

最“提气”话题:以主人翁姿态建功“十三五”

经过代表委员们对草案逐字逐句的审议和讨论,勾勒出我国未来5年发展蓝图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日前正式出炉。

新梦想已然开启。让广大职工感到“提气”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讲话,强调要调动一线工人、制造业工人、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习总书记的讲话在代表委员们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动员广大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实现“十三五”规划贡献智慧和力量。

河北省沧州市政协副主席何香久委员表示,在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始终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根本力量。工人阶级在我国的地位,不会因为时代变化而削弱。“怎样在新形势下体现工人阶级地位作用?一方面要着力促进一线工人收入的稳定增长,一方面要为他们提供培训机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朱佳木委员认为,要突出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人民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工人阶级的主体作用,经过全体人民的努力,最终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倪健民委员认为,要在职工中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各级工会凝聚广大职工群众共识,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激发职工群众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河南省总工会主席张大卫代表介绍说,近年来,一些河南企业在引领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在这一过程中,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客群等工人创新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提议,要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和分配机制,增强广大职工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职工在创新成果和创新收益上有更多的获得感。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袁周代表就创新劳动竞赛提议,各级工会要围绕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劳动竞赛。围绕深入推进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不断增强劳动竞赛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重大创新和必然要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支持参与改革?

陈荣书委员提出,改革根本上是为了实现和保障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也会给部分职工带来一些具体利益的调整。要向广大职工讲清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五大重点任务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职工正确对待利益关系调整;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各级工会要高度关注职工权益维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职工利益诉求,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百如代表提出,工会要积极协助党政以保岗位、保就业、保工资为重点,推动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督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着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千方百计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

最“急”话题:为什么支撑“制造强国”的人才还是很“缺”?

“对技术人才的‘渴’喊了这么多年,为什么支撑‘制造强国’的人才还是很‘缺’?”采访中,记者不断听到这样焦急的追问。发问的代表委员中,有政府部门相关人员,有工会工作者,有企业老总,当然更有一线技术工人。

“工匠精神”首次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此前,《中国制造2025》提出,我国要从制造业大国迈向制造业强国。要实现这个目标,亟须培养一批懂技术、有能力、善创新的高素质技能人才。然而,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为1.57亿人,不足城镇就业人员的40%,高技能人才只有4136.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6.3%。

在工会界别小组讨论会上,围绕这一话题,委员们曾抢着发言,真可谓“热血沸腾”。从“出国买买买”的现象说到技能人才的短缺,“工匠精神”的缺失,心痛之余,大家纷纷为培养技能人才支招。

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李守镇委员认为,要打造“大国工匠”,首先要培养“工匠精神”。此外,政府、企业、工会要推动更多资源、经费向培育服务工作倾斜。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依托工会院校、职工技能实训基地和多媒体手段,构建职工教育培训立体化网络。要深化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渠道。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让他们享有应有的尊重。

来自企业的李海滨委员认为:如果一线工人的收入上不去,又怎么能踏踏实实在岗位上钻研呢?打造大国工匠,还是要从提高高技能工人的收入做起。

中国农林水利工会主席盛明富委员说,培养“大国工匠”,要有3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承认工匠在劳动创造中的主体作用;二是在分配中要体现工匠的价值,否则培养“大国工匠”就成了空口号;三要在社会上营造尊崇工匠的氛围。

来自企业的徐小平代表、赵郁代表、刘雅煌委员则提出了搭建校企平台、提高培训实效、打通晋升通道等建议。

更为人瞩目的是,有“金牌工人”之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振超代表领衔、125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签署并向人大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开发法》的议案。议案建议,国家从法律层面确定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构建全体劳动者终身培训体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职业技能培训中的政府职责、企业义务和个体权利。

最“火”话题:延迟退休与职工福利

3月13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登出《延迟退休,要倾听来自一线职工的心声》的文章,不到一个小时,文章阅读量就突破10万,无数网友留言发表看法。第二天,这一幕重演,唯一不同的是文章变成了《代表委员呼吁:职工正常福利应落实到位》。

两篇文章均来自《工人日报》,经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和另一公众号“工道”传播转载。文章反映的正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延迟退休和职工福利。

因为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延迟退休自提出之日起就备受职工关注。自然,也成为这次两会的热点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金锋是上海打捞局工程船队潜水队队长,专门从事海上打捞救助工作,属于特殊工种。他的工友大多在55岁退休。“我估计到60岁时还干打捞工作的话,体力肯定不够。”他建议,延迟退休政策实施要根据每个行业、特殊岗位职工的身体情况而定。希望政策制定有关部门多到一线职工中调研,多听听职工意见。

许振超代表则建议,延迟退休应尊重职工意愿,尤其要切实保障特殊工种职工的权益。比如,井下煤矿工人、野外作业人员、常年海外漂泊的海员、铁路维修工、造船维修工等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工人,以及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工种的工人。

对保障职工正常福利的呼吁则是代表委员们对网友心声的回应。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和另一公众号“工道”日前向网友发起了关于职工福利问题的调查。许多网友留言反映,工作中一些明文规定的福利在企业中并没能得到很好的执行,许多福利是“知道但从没享受过”,甚至还有“根本就没听说过”,比如探亲假、夜班津贴、防暑降温费、带薪年休假等。

为唤醒这些“沉睡”的职工福利,代表委员们纷纷支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委员提议,在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年休假、津贴等法定的福利制度等内容加入集体合同中,让职工有更多的底气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国家旅游局原局长邵琪伟委员建议,要在落实职工福利制度的刚性措施上下功夫。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时纠正和依法惩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各项法定福利。工会等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强法律援助,指导和帮助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代表委员们还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多听听职工呼声,主动修改那些不合时宜的职工福利政策,让职工福利政策能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呼应职工的期盼。■

(摄影:本刊特约记者 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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