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强国的大国理念
2016-12-12谢婵婷毛强
文/谢婵婷 毛强
走向强国的大国理念
文/谢婵婷 毛强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编辑部于2015年12月17日举办了“‘十三五’时期学术前沿问题”座谈会。来自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以下几个问题是与会学者关注的重点。
建构中国的世界观
人类社会正在发生深刻的、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国如何看待这一变化,中国的世界观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世界观;同时,中国也在发生着变化,中国正从大国走向强国,大国的治理经验以及强国的治理要求是什么。复旦大学林尚立教授认为这两大方面是中国置身于世界背景中必须思考的问题。
与会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中央党校张恒山教授认为,处于从大国走向强国的中国,对未来的世界秩序要有构想。因为大国强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际秩序,对国际秩序构想的错误会直接导致决策和行动的错误。这当中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在我们的构想中,国际秩序的价值主题是什么,国与国之间关系的主题是什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希望的国际秩序。对此,我们目前已经有一些相对模糊的概念性的说法,但缺乏系统性完整性,以至于我们在国际社会中还未形成有吸引力、凝聚力的话语体系;二是,如果中国将越来越多地承担国际秩序的建构责任,则应注意到我们所倡导的价值观与国际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的之间的关系问题。
阐明中国的逻辑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最终是要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社会和现代国家。中央党校侯才教授认为,这要求我们以综合整体的模式予以思考,将不同要素统筹到现代国家的顶层设计之中。这也要求我们在界定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定位时,必须厘清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崩溃以后的社会主义标准与现在资本主义同时代的现实中的社会主义的区别。
中国政治的内在逻辑包含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政治发展模式。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与会学者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认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理论依据在于:第一,在民族国家之间相互竞争背景下的中国,若没有核心力量的凝聚,则无法实现从农耕文明到商工文明的转型;第二,中国在几十年里,把在西方经历相当长时期的两个阶段浓缩在一起同步进行,一方面要快速完成工业化建设,另一方面要解决伴随着工业化出现的贫富差距、社会不公等矛盾。这两方面都需要国家整体的力量。特定的历史阶段、中国文明转型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力量的发挥。
同时,国家力量的集中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民主。事实上,我们的民主正处于发育的过程中,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林尚立指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是,如何从中国的自我发展和中国的政治体系出发,发展协商民主,使其成为中国民主发展的重要路径。他认为,在非竞争性政治体系下,协商民主是民主成长的重要方式。而协商民主的发展,需要与整个社会的网络化、政治技术的变化给民主带来的机会和资源衔接起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刘作翔教授强调,民主和法治是不可分割的,离开法治的民主和离开民主的法治,都是不可行的。
无论在政治生活还是经济发展中,在整个实践和认识活动中,人的主体性地位和作用都必须被充分地承认、尊重和运用。侯才教授认为,主体性原则是现代化建设最根本的哲学基础。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我们党应不断改善领导方式,真正做到依法执政。刘作翔教授谈到,依法执政的规则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依法执政的成效。
创新法治文化观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要“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有关法治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过去,我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认识是不到位的,将二者割裂开的认识常有之。张恒山教授认为,这两者关系问题值得重视,需要深入研究。
从某种意义上讲,当前的法治建设缺乏稳固的根基。首先是法文化方面,目前我国的法治文化较为落后,尚不足以支撑我国的法治建设。以我国目前存在的三种法文化为例:第一,中国的一切问题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法治作出过精彩的阐述。而学界尚未充分地挖掘和阐释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精髓,却仍停留在“统治阶级意志论”层面,这是不利于中国的法治建设的。第二,当前我国某些干部中流行的法文化仍有挥之不去的计划经济时代法文化的影子,许多干部对法的认识仍是“上级的命令”。第三,传统农耕文明的法文化有三大特征——权力至上、等级划分、亲情观念,这些都是不支持法治的。因此,法文化的建设有待加强。另外,在哲学思维方面,中国整体文明中的理性思维是相对欠缺的,这其实也是文化上的缺失。这当中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理性思维中的逻辑问题,辩证逻辑必须以形式逻辑作为前提,失掉这一前提,则会陷入诡辩,缺失根本。而我们现在对形式逻辑的重视是不够的。二是行为选择的理性问题,为了达致某一目标而不惜任何代价、不计任何后果,即是缺乏行为选择理性的表现。例如经济建设中就存在这样的一味追求经济指标的问题。
此外,有关人权的观念也有待创新。刘作翔教授认为,人权的进步与发展,除了有赖经济的发展、政治民主的发展,还须体现在法律制度上。抽象的人权概念进入法律制度层面,则体现为一个个具体的个人权利。人权正是通过许许多多个人权利的确认和发展而不断进步。而这每一个具体权利的发展,落实到法制层面,必须进行技术化、标准化的处理,而不是停留在抽象概念层面,甚或是“口号”层面。立法要体现应有的价值理念,而应有的价值理念只有进入技术化、标准化过程才能落地。
优化宏观调控与完善社会治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贾康教授认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在于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在传统的需求管理还有一定作用和优化提升空间的同时,我们迫切需要改善供给环境、优化供给侧机制。从历史角度看,供给的相应机制和特征是划分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时代的关键因素。当前,改善供给侧的环境和机制,激发经济活力,侧重点和思路就是实现新阶段的动力转型。在此过程中,政府要做的,是更好地发挥调控管理的作用。过去,调控中的需求管理侧重总量和短期,而当前的供给管理必然要把侧重面放在结构和中长期的问题上。这并不是否定需求管理,而是要把供需的不对称提到尽可能对称的程度。
优化宏观调控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刘戒骄教授举例说道,就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而言,要注意如何把政府支持和市场选择相结合,如何使政府支持建立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而不是干扰公平竞争甚至创造不公平竞争。
他还指出,新时期的经济发展要注重质量。人们的幸福感受不单靠财富的增长,还靠财富的积累,这实际上和经济发展的质量相关。此外,国有企业问题,从经济层面研究腐败问题,也是“十三五”时期的重要问题。
后工业化和中产阶层的扩大带来许多需要重视的社会问题。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张翼教授做了详细的阐述:第一,消费社会问题。目前,中国崛起的庞大新中产阶级的消费能力受到许多国家关注,一些国家利用他们的消费观念影响我国中产阶级,使之产生以消费西方产品而得到满足的现象。当前,不同阶层的消费需求、传统消费品的适合阶层等问题亟待研究。第二,网络社会问题。网络社会的到来改变了我们的价值观念和宣传工具,人们的自主选择能力增强。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暴力等问题有待研究。第三,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问题。第四,社会流动机制问题,这主要指底层精英向上层流动的通道问题。此外,生育欲望减弱、老龄化社会的加快到来等问题,也是“十三五”时期摆在国家面前的重要课题。
张翼教授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这当中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随着土地的流转,基层政权治理出现治理对象逐步消失的问题。二是留守老人和留守孩子的问题。城市社会治理则涉及三方面问题,一是居住问题,二是外地居民的政治权利问题,三是农二代问题。同时,收入差距问题、贫困问题的解决,也是接下来一个时期必须攻克的重要社会问题。
摘编自2016年1月18日《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