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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篇翻译观角度赏析李俍民译《牛虻》第三卷第八章牛虻狱中写给琼玛的信件

2016-12-08宁森

北方文学·中旬 2016年9期
关键词:牛虻

宁森

摘要:语篇翻译理论是当前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它将语篇看成翻译的基本单位并研究语篇中的言内言外因素。语篇翻译理论是西方人最先提出并应用的,因此在将英文文学作品翻译为中文的活动中,语篇翻译理论更注重对原文的研究,而对中文译本的研究甚少。本文是从语篇翻译观角度对李俍民译《牛虻》牛虻狱中写给琼玛的信件进行赏析。

关键词:语篇翻译观;《牛虻》;《牛虻》李俍民译本

一、把握英汉篇章结构,正确处理主语及其他代词的翻译

英语是主语显著的语言,它突出的是主语,除省略句外,每个句子都必须有主语。汉语则是主题显著的语言,汉语篇章中某些句子的主语有的可以省略,有的必须省略,否则读起来别扭、朦胧,难以一眼看清,需要译者自去寻找。认清这一差别对篇章的翻译颇为重要。请看李俍民译《牛虻》第三卷第八章牛虻写给琼玛的信件的第一段:

原:I am to be shot at sunrise tomorrow. So if I am to keep at all my promise to tell you everything, I must keep it[1]now. But, after all, there is not much need of explanations between you and me. We always understood each other without many words, even when we[2] were little things.

译:明天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因此,如果我要履行把一切都告诉你的诺言,现在就得履行[1]了。但毕竟,你我之间是不大需要解释的,我们一直不用多说话就能互相了解,[2]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

原文中的it[1]指代前面所讲的promise是必不可少的,但在译文[1]处被省略了,因为汉语句子中已经提出了主题,如果再说一遍“它”就有画蛇添足之嫌了。

原文中的we[2]在英语里也是不可或缺的主语,缺了就是严重的语法错误,但汉语译文中这个“我们”也被省了(见[2]处),省去后使句子简练轻快,因为主句已保留了一个“我们”,省略后不会引起任何误解。不省也不能算错,但这几行里“我们”已出现几次,如果再加一个,读起来就相当别扭。可见,为使汉语译文表达得通顺地道,在把握英汉篇章结构的基础上,一些句子的主语或代词可以省去,有的甚至必须省去。

二、从语篇出发确定多义词的确切含义

语境与语篇是互相依存的,特定的语境创造了特定的语篇,特定的语篇要求特定的语境。因此,从语篇语境出发,才能更好地实现译文对原文意义的忠实。请看李俍民是如何翻译信件第四段中出现的多义词的:

原1:A man who is going to die has a right to a personal fancy[1], and mine is that...

译1:一个快要去死的人是有权利可以提出他个人的心事[1]的,我的一点心事就是...

原2:I love you, Gemma, when you were an ugly[2] little girl in a gingham frock...

译2:我是爱你的,琼玛,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2]小姑娘、穿着一件花格子布的罩衫...

原3:It was a scoundrelly[3] trick to play, I know; but you must forgive that...

译3:这是一种不光明的[3]把戏,我也知道的;可是你一定得饶恕我...

fancy[1]有“幻想;想象力;爱好”的意思,而此处考虑到语境,它与前面一句话“It just one thing more, though.”中的“one thing”相呼应,因此译者译为“心事[1]”。Ugly[2]是“丑陋的;邪恶的;令人厌恶的”的意思,考虑到语境,写信人是在表达自己对琼玛的爱意,言语之中充满爱恋,因此ugly在这里不能选用非常消极的词汇,因此译者用了“难看的[2]”这个比较中性的词。“Scoundrelly”是“恶棍的,流氓的”的意思,但是根据语境,写信人在此处有诙谐的意味,再考虑全文描写的主人翁是一个正直善良的青年,以及其修饰的名词trick,译者选择了“不光明的”这一词义,更为准确的传达了原文的意思。因此,译者把握住了语篇语境,从而翻译出了多义词的确切含义,达成了对原文的忠实。

三、从语篇出发把握住作者的意向

篇章作为结构和意义的统一体,它在语法结构上具有衔接性、规律性,在意义上具有完整性。因此,翻译也理所当然地需要在语篇层次上进行。请看李俍民对信件最后所附小诗的翻译:

原文:“Then am I

A happy fly,

If I live

Or if I die.”

译文:“不论我活着,

或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飞虻!”

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结论,后两句是条件,是英语的表达习惯,汉语则相反,而且从全文来看,牛虻是本书的题目,也是主人翁的化名,这首诗所想突出的重点也是“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因此译者在翻译时将其顺序互换,符合了目的语篇的语言习惯,从而准确传达了作者的意向。

参考文献:

[1]巴人.关于《牛虻》[J].中国青年,1953(06).

[2]胡壮麟等.系统功能语法概论 [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3]李俍民译.牛虻 [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53.

[5]谭载喜.语篇与翻译:论三大关系[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07).

[6]袁锦翔.略谈篇章翻译与英汉篇章结构对比[J].中国翻译,19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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