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次,当场签下一笔“大单”
2016-12-08朱玉房
文 朱玉房
那一次,当场签下一笔“大单”
文 朱玉房
2013年12月2日,天气干冷干冷的,西北风一刻没有歇息。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现场,彩旗猎猎,彩虹门抖抖颤颤,几乎要倒下。我们几个组织者不时地搓搓脸、跺跺脚,以抵御严寒。
这么冷的天,会有人来吗?同事小声地嘀咕着。其实,我也有些担心。几天前,我到相关部门联系活动场地时,得知我们要搞的是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经办人很爽快,把这块最大的场地调配给我们使用。他说:“交通安全是大事。”场地是大了,可没遮没挡,任由严寒的朔风肆虐。如果因为寒冷没有人来,或者人来少了,整个会场显得空荡荡、冷清清,无论是电视画面还是图片效果都不够理想,更主要的是与我们的预期相悖,达不到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的前期筹备工作也将付之东流。
法治咨询台、事故受理台和122接警台,民警们不时地抬头,双手捂着耳朵,目光盯着我们这几个组织者。那意思再明白不过——这么冷的天估计不会有人来了。
坚持,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言弃。我在鼓励着自己,也鼓励着大家。
“嘀——嘀——”伴随着汽车的鸣笛声,7时50分,距离启动仪式还有10分钟,一辆公交车停在了会场外围。着装整齐的公交员工鱼贯下车、列队,按照事先划定的位置步入会场。带队的应该是行伍出身,他整理好队伍后,立定、转身、跑步、报告:公交公司集结完毕,应到50人,实到63人,请指示。声音洪亮,动作干净、利落。不是说好的50人吗?怎么多出了13人。回到队伍中,那位指挥者说:“多出的那13人都是公交车驾驶人,他们刚收早班。听说有这么一个活动,他们一定要参加。我想让他们受受教育也好,就私自做主了。”指挥者脸上有一丝笑意,仿佛在自我解嘲。我赞许地按了按他的肩膀。
出租车公司、客运公司、驾校、中学生还有小学生……代表队陆续到达了会场。原本冷清的会场,此刻已是人头攒动。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顺利举行。
奏乐、讲话、颁奖,一切按照程序进行。我登高爬低地用手里的相机记录着。这时,在外围执勤的交警扯了扯我的裤脚。我跳下梯子,跟随那位交警来到彩虹门前。几十位身穿自行车骑行服装的人簇拥在一起。一位40来岁的男子走到我跟前解释说,他们是自行车发烧友,整日在路上,交通安全对他们很重要。可惜之前他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活动,现在他们也想参加活动。无奈,会场已满满当当,实在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最终,我们采取了折中的办法,让他们参加会后的游行。几十位骑友击掌相庆。
沿街徒步骑行,参会者出发了。一位40多岁的妇女径直走到我跟前,自我介绍。她是某街道的副主任,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她代表街道邀请我们到他们社区搞交通安全讲座。一两次讲座应该没有问题,我爽快地答应下来。女主任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从包里拿出几页纸,说:“你先看看这个。”啊?是交通安全讲座协议书。协议书上清楚地写明,我们要每半个月到其社区巡讲一次。见我有些迟疑,女主任又将了一军,说:“这可是义务的。”
我略加思索,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不过,我在时间后边加了备注“休息日”。
在活动的总结会上,我拿出了那份协议书,大家哈哈大笑,说我签了份“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