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漫谈
2016-12-08邱宗锋
邱宗锋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
孝道漫谈
邱宗锋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
前段时间经几位同事推荐,阅读了微信订阅号“罗辑思维”里的一篇文章:《切忌这句家庭魔咒》,大意是敬告天下父母不要迷信“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这句霸气十足的话,要不然将影响父母对待孩子的方式,严重的话可能毁掉下一代正确的人生观。文章中还列举了不少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坏父母的事例。读后好几天我都陷入了沉思,一方面断然觉得这句话是丝毫不容置疑的,另一方面也十分清楚地知道现实中就是有不计其数的不爱甚至虐待自己的孩子的父母。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针尖对麦芒似的矛盾印象呢?我强烈地感觉到必须厘清其中的纠结,要不然我也许真不知道如何对待自己的孩子了!
首先想到是年初的时候红遍大江南北的一首歌:《时间去哪儿了》。当时听到这首歌的时候跟现在看到那篇文章的第一感觉是一模一样的,非常地矛盾与纠结。假如真像歌中所唱,这个世界将变成一个巨大的育儿所,父母的全部时间就花在看护子女上,没有任何自己的时间和事业,这可能吗?但是,如果否定歌中所唱,不就成为一个大逆不道、不顾亲情的竖子流氓了吗?我们都说孝道是中华传统美德,既然称为美德,就肯定是珍贵和难得的,换言之,如果人人孝道为先,还有树立这一美德的必要吗?从中说明,现实社会中一定是不孝才是主流,或者说,人的本性是不孝的,所以我们把孝道作为美德,鼓励人们朝着美德的目标不断努力。也许有人会说,所谓美德,就是咱们中华民族共同的特点,是区别于其它民族的标签。其实这样的说法是很牵强的,难道我们可以说我们生来具备这些美德,并不是经过环境的约束和教育的引导慢慢培养起来的吗?如果这个社会不存在丑德,何来的美德呢?这又使我想起了另外一个现象:很多人在谈到管教孩子的时候,都会引用美剧里的一些父母如何尊重孩子的隐私权或者坚决不打骂孩子的守法案例来告诫中国的父母,可是如果我们仔细想想,美国社会真的如此维护儿童权益的话,又有什么必要以立法的形式来捍卫儿童的保护权呢?真正的事实是,美国的父母侵犯孩子权益、打骂甚至虐待孩子的行为比比皆是,这才有了要赋予警察管制父母的权力以遏制这种现象的不断发生,甚至赋予邻居一部分监管的义务,才能形成有效的互相监督。而影视剧则对父母必须保护儿童的正当权益的义务做了大量的宣传,也就是形成我们经常提及的舆论环境。这难道不是正好从反面印证了这种现象的泛滥与频繁吗?所以说,当我们一再地强调父母是如何疼爱自己的孩子的时候,恰恰说明了现实中相反的事实正在越来越多。当然,这样的推理肯定不是绝对成立的,但正如歌中所唱虽不符合事实但也不是凭空捏造一样,这样的结论也不是轻易乱下的。
我们的道德传统为什么会以孝道为先呢?这恐怕与我们的家庭养老的悠久传统关系凿实密切。我们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其实正反映了这个环节的脆弱本质。如果没有这样的法令,也许不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子女会越来越多。如果说人类也属于动物的话,那就不应该有下一代反哺上一代的强制性道德存在。西方的社会价值观中也没有子女必须赡养父母的义务性条款,反而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是天经地义的,正如一切动物所为。从这个思路推演的话,子女不赡养父母应该是人类或者说动物的本性,而我们把它定为最高的道德标准甚至是法律义务的时候,就必须找到足以支撑这一道德成立的支点,而不能仅靠国家等强制机关的高压管制。于是乎我们就有了很多定义父母如何伟大、无私、奉献的话语长期高悬于价值观的主梁之上,常见的就有前面提到的那一句话,“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其它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没有父母,哪有你?”“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孩子是父母的命根子”等等。这些语气坚定、响彻山巅的铿锵字句都有一个共同的属性,就是完全抹杀了父母抚养子女的自然属性,难道子女不是父母作为人类应该履行的繁衍后代的义务的结果吗?任何动物都会自然而然地哺育自己的后代,难道人类的哺育后代就成了无比崇高的奉献精神?其实这些话语还有一句共同的潜台词,那就是子女必须无条件地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后代成为最不孝的表现,究其根本,就是父母担心无人养老、死后无人拜祭的凄惨景象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有了子女,就一定有那样的道德标准天生地绑缚其身,父母的养老送终就有了最基本的保障。说到这里,我们还可以顿时明白为什么我们会把儿子作为传宗接代的血脉来定性一个家族的含义。不难想象的是,如果子女都可以成宗成族,那一个家庭就会演化为好几个家族,一条血脉就会分割为好几条支脉,而且互相之间错综复杂,最终乱成一团。我们也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农村地区的家庭为什么倾家荡产也要多生或至少生一个儿子,因为没有儿子,首先是养老的问题无法解决,其次还会背负不孝的罪名,再者也会遭到邻居的鄙视甚至欺侮。
此外,我们这样的养儿防老、传宗、尽孝的传统道德使得我们的社会历来十分重视子女的数量多少,甚至成为一个家庭实力的体现。令人叹惜的是,旧社会里由于医疗条件落后,子女的成活率比较低,很多家庭最终成长起来的子女都无法满足父母的愿望。好不容易盼来了新社会的充足的医疗条件,但出于遏制人口暴涨的考虑,国家出台了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了众多家庭多生子女的欲望。这样一来,子女的数量从古至今都是不少家庭永远的痛,一旦添丁,则喜出望外,自然宠爱有加。父母想要孩子的愿望越强烈,或者宠爱孩子的心理越厚重,为孩子的付出就会越多,对孩子能给的回报就会期待越深,于是这个社会就有了更多的可怜天下父母心,也上演了许许多多以爱为名的父母侵犯孩子正当权益的悲剧。
然而,如果我们都按照那篇文章所说,抛弃那句似是而非的魔咒,那么,父母与孩子的关系该如何处理了呢?很显然,我们目前肯定还不能够像西方社会那样,成年子女都可以离开父母建立自己的家庭并且不需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因为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或者说并没有朝着那样的方向去建立和完善,我们主流的养老模式还是家庭养老为主。又由于三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产生了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养老保障更少了在几个子女之间的选择或轮流,压力也就更加地集中与沉重了。我们也清楚地知道,在赡养父母作为法定义务的形式强制实行的情况下,都有大量的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存在,如果作为道德的这么一句诫语再遭到抛弃的话,父母们还有什么底气来要求子女的赡养呢?如今的子女,有朝一日也会成为别人的父母,难道就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送给父母一个安详的晚年吗?还是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相信这一句话吧,毕竟它是我们人生需要的其中的一丝温暖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