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记忆中的我
2016-12-07胡玥
文/胡玥
我看见记忆中的我
文/胡玥
有关童年、记忆以及生命中的可遇不可求
就像记忆打开的那道柴扉之门,我就赤脚站在细雨呐喊中的故乡的那条老街上迟迟不肯转身离去,炊烟是庭院接近天空的唯一的梯子,破旧庭院中还有一棵榆树和两棵枣树,它们的本质在一个小孩子的眼里并非是树,而是天空投下的一个阴影,也仿若散落在原野和坟地边上的花朵,它们沉默如泥土里埋藏着的一块石头。
我就是故乡泥土里的一块石头,沉默着跟故乡告别。我的前路,迷雾一重重似一重。当我细小的身影消失在迷雾之中,就像一个梦消失在另一个梦里,就像鸟儿的啁啾滑过风中的一片叶子,一切都无从记忆,不可触摸。
记忆,本来是让时间变成过去的物质,而当记忆也成了一场不可触摸,我们对已成为过去的物质时间的一场追寻,实质上是对自我迷失的一场追寻。我,一直是我失去的一个记忆。我们的一生,就是在这样反反复复的迷失与寻找中度过。
这就像一个游戏。迷失即已成为不可更改的现实和可能,那么,要使寻找成为一件有意思的事情,要让记忆成为一种永恒,无疑,文字就成为我这一生最衷情和钟爱的。
我后来写过关于故乡和童年往事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时间之夜》,也就是说我把故乡永远留存在了《时间之夜》里,这是我以我的方式纪念故乡和童年。在我童年的许许多多的日夜里,世界更像一面墙,我在墙里,而关于墙那面的一切,就像是小孩子心中的一团又一团谜,因为无法解开,它们便一直若一个天大的秘密埋藏在一个小孩子的心里,我把那看做是留在一个人生命中最早的悬疑。悬疑的魅力所在就是如果无解或是不解,它们便一直对你产生无穷无尽的诱惑。就仿若我们身在的迷雾重重的早晨或是傍晚,我们总想看透迷雾的另一头,可是,当我们走进迷雾里,却发现迷雾更像是一个无限深远的隧洞,我们进入有多深,我们的迷失就有多深……
我是一个孤独而又生性胆小的人,我害怕一个人走夜路,害怕月光明亮的夜晚突然冒出的犬吠,害怕在无人的旷野跟坟头上的一只鸟相遇,害怕晌午的寂静被猫抓破,害怕车祸之后被抬往太平间的死人露在外面的那双失尽了血色的脚,孤独和害怕一直伴随着我,命运却安排我当了一名女警察。那一年我18岁,刚刚步入警校。窗外,秋天的大树泛着成熟的金黄。我的床就在临窗的那个位置,抬头就能看见贴着窗玻璃的那一枝。风吹过它们,有一些叶片竟自地飘落了。虽然总有一天都要落的,可是,那不到落时却先落的,莫名地令我的心一揪。人生其实也如秋风中的落叶,你不知你会在什么时候,在哪一阵风里悄然逝去了……
18岁的那个窗外,就像旧日的一场梦境,每一个人都遁进了自己的黑白命运里。命运,是我们一生的一场看不见。命运是每一个人的日后,可是,谁在那一天想到过自己的日后?
转身是梨花开了又谢了。
转身,有的人在,有的人永远地不在了。不在的人就是离场了,谁是最先离场的人?最后一个离场的又会是谁?
多年以前那个秋天的午后在我的一生中是怎样的一个午后呢?
那一天虽然跟我的今天相隔了34年,但,那一天,一个细节、一个思想我至今记得:我的手边放着《鲁迅文集》、琼瑶的《窗外》,还有俞杉的《女大学生宿舍》,我在想,日后,我也要写一本书,在那本书里,我要跟认识我的和不认识我的人说说我的警校生活。当然那时候我不知为什么要说,有什么要说。我只是偶然那么想了一下。生活是一点一点地展开的,一点一点、滴水穿石般穿过了生活坚硬的表面,穿透人心平实抑或虚伪、坚强抑或脆弱,以及善良、狭隘、丑陋、罪恶的不同层面,它们是从过去一直穿过来,总会有那么一个日后,你会看见生活和生命的本质,它们品色不一地逐渐向你显露出来: 有点残酷,有点震惊,有点无奈。
好像一切都是一场又一场的意外……
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我的第一部长篇侦探推理小说《危机四伏》就是跟缘分里的警校有关,故事发生在唐山,陈默和林天歌的原型都是我的警校同学。《危机四伏》不同于我写的其他任何一部书。我能写这样一本书,是因为跟故事里的一群人拥有可遇而不可求的一场又一场缘分。我常常想起他们,因为,他们真实的命运,人生美好的十年、二十年,是在异常的光景里度过的,我无法不用笔纪念他们!在这许多年的光景里,我一直纠结于经历里的许多事情,它们终归在我的生命里是应该被遗忘还是应该被记住?事实上,遗忘和记住,也都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们超越了我的生命和意志,它们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什么时候消逝就什么时候消逝。就好像,我只是它们的一个放映机,而它们,才是真正要上映的电影,电影里真正的男女主角是它们而不是我。在这许多年里,为了记住它们我花了许多时间用来忘记,而为了忘记,我又花了许多时间用来记住。
历史,有时就是蒙尘的岁月,只有穿过那蒙尘,我们才能看清历史的本真。就像根据我的《危机四伏》一书改编的电视剧《追踪》的主题歌里唱到的:有些雾正慢慢散开,有些人来……
读书,人生的一场美好
关于文字和语言,这是每一个立志写作者必须训练的,而这种训练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的汉文化博大精深,每一个字都有一个起源,每一个字都是有生命的。从我们学说话,到我们识文嚼字,语言和文字伴随着我们的一生。但是,你要相信,一定有一种语言和文字的密码是属于你自己的。它也如指纹一样,那是属于你的而不同于任何一个人的语言表达,而我们想要获取属于我们独有的这一个语言和文字的密码必须先要过读书这一关。那么怎么读书?当然是要安静安心地读一切好书才是。
我记得小时候,我在乡下的老家生长,我的老家在京东香河县的安平镇,就是六十多年前发生过“安平事件”的那个镇子。六七十年代我的老家是一个贫穷落后的乡村小镇。除了贫穷的乡村生活,我的全部快乐就是读父亲和叔叔留在乡下的一木箱又一木箱的小人书和大人书。那些书,让我知道在我生活的小镇以外,还有我一点也不认识的世界,还有很多我不认识的人和生活。就是那些书,让我对小镇以外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所以我小时候的生活就是忍受贫穷和苦难,享受读书的快乐和对未知世界的向往。
多年以来,对于我来讲,生命经历无外乎两种,自身的经历和读书的经历。我们自身的经历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大部分要依赖于读书的经历来获取。
而现在,我发现,我已经不想在书本里获取什么了,也就是说,面对一本跟我有缘分的好书时,就像面对上苍赐给我的一位好友,我从不心怀任何的功利,对待一本书,就像对待你人生的不可多得的一个知己,珍惜相遇,珍惜拥有。比如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有人说,全世界能把它从头读到尾的人没有多少。我曾经读过三遍。
我同时在反复阅读的还有博尔赫斯。法布尔的《昆虫记》是一本科普读物,上万种的昆虫,构成一个无限神奇奥妙的世界。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之所以喜欢读达尔文是因为我特别羡慕他曾经乘坐小猎犬号进行了历时五年的那场环球航行。我的枕边书每日必读的还有唐诗、宋词和鲁迅。我想,在这个功利的、充满了喧嚣而又浮躁的现世里,安静于自己生命的一角,每日像必须要喝的那一杯茶,要吃的水果和蔬菜一样,安静安心地读你喜欢的一本又一本好书,如此能够直到生命的终了,就是上苍赐给人生最大的福分!我愿在此相聚的所有朋友都能享受这样的福分!
也有人会问什么是好书。我不赞成推荐阅读书目,在浩瀚的历史文化典籍的长河中,找到最滋养你身心和灵魂的,就是最合适你的。而属于你的文字和语言的DNA在海量的阅读和学习中,会如血脉和骨髓般从你的生命里长出来。相信我,如果你还在模仿某一个人说话、某一篇文字的表达,那么你还没有读到让生命足以自然升华之处。我记得初学写诗时,在一个诗歌笔会上,诗人边国政说,今天你们这么多人都站在文学的同一起跑线上,你们会不分先后没有差距地跑上一程,未来,谁能走到前面去,谁能走到远处高处甚至终点,就看谁坚持读书了。这些话,我从十六七岁一直记到现在。现在我明白,坚持读书是人生的一场美好。
感谢生活
从前,我在做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时候,曾奔走在无数的突发事件现场和许多异样人生里的死亡现场,杀人、绑架、劫持人质、暴力袭警……那些现场,它们让你感到震惊、不可思议;让你慨叹人世的无定无常,还有就是你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想不通,人性是在哪一刻背离了作为人的正常的行走轨道的。
那是铺在我们眼前的谜一样的现场和谜一样的人生。刑警破案是解谜的一个过程,而采访,同样也是解谜的一个过程,只是我们的路径和最终所抵达的目标是完全不同的。刑警关心的是他们都做了什么,怎么做的。我关心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做的时候是怎么想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出生就注定是一个罪犯,那么,在人生的哪一步、哪一个路口,他们走岔了?
所以每遇一起案子,电视采访之余,我会抽出一个完整的时间,见一见那些挣扎在无以为挽的死亡边缘上的犯罪者:那些已被判处死刑或是正等待被判死刑的……
我选择“见一见”这个词,是因为记者不是办案的民警,虽然他所犯罪行足以被判死刑,可是他仍然没有必须要配合你采访的义务,话语权在他手里,他想告诉你什么和不想告诉你什么,告诉你的是真还是假,完全取决于你带给他的第一印象,在于他对你的感觉。这一点极其重要。我要感谢那些一线办案的民警们,大多的时候,都是他们带着我去见那些人。我越来越多地发现,他们之间,表面上看,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一种敌对,甚至你看到的他们之间的相处和对话完全是一种“友好”,也就是说,案是案,人是人。即使那个人即刻就要被执行死刑,你给予他的关心和尊重也是应该和必要的!比如,我认识的那些警察,会在临刑前最后看一眼那个死刑犯,送送行,悄悄给死刑犯的耳朵上夹一根烟,让他们好上路,没有新衣服的,从家里拿一件新衣服给他们披上……
当我跟着他们去看守所采访的时候,他们会备一盒烟,我开始聊的时候他们就把那盒烟递给他,说这是胡记者给你买的,好好跟胡记者说说吧!那个我要采访的人,他会很感激地看我一眼,接下来,我会感觉谈话会变得轻松自在!后来,我学那些警察弟兄们,每遇去看守所采访,也会买盒烟,聊的时候递给他,谈话的气氛会一下变得不同!日后,我见过许多记者,那些没有跟警察一起提审过犯人的记者,他们在采访那些死刑犯的时候,拿了极其优越的姿态对待他们,因为记者认为在与死刑犯的对峙之中,他们是高高在上的,他们根本不可能把自己放在与他们对话的同一平面上,这就首先输掉了本可以进行得很好的一场采访。
其实这个特殊的被采访群,每个人的心都是极其敏感的,他们比正常状态里的人更渴望得到你的平等对待和尊重。
我一直认为对刘招华的采访,该算是我的记者生涯所面临的最困难的一场考验,许多报界的同行认为我能够获得独家采访权真是很幸运。但是,只我自己心知,获得那个独家采访权不是就一定能够见到刘招华。而且我到福建的时候,对刘招华的讯问进入到一个非常微妙的攻坚阶段,从主审人员的角度,他们不希望有外人的突然介入,任何的不慎也许都能造成刘招华心理的波动从而影响讯问的正常进行。可是,我必须要见到刘招华。这不仅仅是因为在此之前,我关注这个人已经好久了,关于社会上对他的种种猜测,关于他的许多的传说,那是一个又一个需要见到他才能解开的谜……
当我把所有的外围采访都进行完了的时候,我一直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我很悲惨地被告知出于案情的考虑,我不得进入采访了……也就是说我的独家采访权化为乌有了……窗外阴雨连绵着,我的心跟窗外的天差不多。我知道我的采访已经陷入绝境。
我在绝望的境地里仍然鼓足勇气尝试做一下最后的努力。我坚持和没有放弃的最终结果是我终于能够面对面采访刘招华了!
当我与刘招华面对面的时候,我发现,他不同于我以往采访的任何一个人。这不仅仅因为他当过武警、法警,熟知警察讯问的思路和思维,而是他性格里的一种虚荣和傲慢。他自视是智慧过人的“高人”,他从警察讯问他的一开板就表现得对警察不屑一顾地说,你们别跟我玩智商,要论玩智商,你们加起来也玩不过我……他甚至激将主审阿光说,你有四十多岁了吧?
阿光才三十多。阿光说,我看上去有那么老吗?刘招华就进一步说,不瞒你说,阿光,我看你的面相你顶多活到四十四岁,而且你阿光不是出车祸死就是暴死,最好的结局也是壮烈牺牲当个烈士什么的……
面对这样的一个采访对手,我必须小心谨慎。所以我一直默不作声地审视他,以便找到让他跟我聊起来的最佳的缺口……
在阿光向刘招华介绍我的身份时,阿光有意避开了我的记者身份,说,刘招华,我来向你介绍一下,这是公安部的“胡处长”……
我看见了刘招华嘴角的那一丝窃笑。他打量了我一眼,笑着问,是公安部哪个处的?我没有想到他的先行发问。如果我骗他说我是公安部哪个处的,那么,接下来他肯定不会配合我的采访,因为对刘招华来说,他已洞穿了阿光的话是个谎言,我若仍将谎言坚持下去,他会觉得我们在愚弄他,那是他最恼火的,也是最伤他自尊心的。所以我在心下说,我不能选择骗他,那样后面的采访就全泡汤了。可是,刘招华的这一发问其实是一种发难,我不能轻易连招儿都不过就向他“缴械”,那样,他若小瞧了我,后面的采访也不会有价值,所以我选择了反问,我说,你猜猜看?
刘招华是乐意在我们的面前展示一下他的智商的,所以我让他猜猜看其实是让他充分满足一下自己爱卖弄智商的虚荣心。果然,刘招华很得意地说,让我猜,公安部禁毒局的领导来过了,省公安厅的领导也来过了,现在再来的就是搞文字报道的记者了!
我说,刘招华,你猜得不错,以你这么高的智商,倘若不做“冰”,咱做点别的,也应该早“功成名就”了!
他说,这算你说对了,人家算命的说,我要是在医药学领域里发展,也会成为一个“人物”的……
我跟刘招华的采访就是从“制冰”开始谈起的。“制冰”应该说是刘招华这一生的一场“酷爱”,我的采访完全是“投其所好”,因为像刘招华这样的人,他不会跟你“痛说革命家史”,他以为那是“小儿科”;他也不会跟你讲他的成长经历,在他的思想里谈成长的经历就是“弱智”。他的眼里“制冰”是他这一生的巨大“成就”,他乐意大谈特谈,这没有什么,听他说下去,再说下去,然后在他语言的缝隙里寻找你想要的所有东西……
听,必须要真诚。无论你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在你听他诉说的时候你必须要真诚。在你跟他聊的时候,你必须表现出你的坦诚,即使你心知他有那么一刻说的是谎言,千万不要揭穿他,给他留够面子,给他留够自尊,采访结束后有的是时间慢慢甄别……
那一年我写作了长篇纪实文学《女记者与大毒枭面对面》,此后还出版了长篇犯罪心理小说《大毒枭自白》,也是在那一年,因这样的一次特殊的采访和写作经历,我被《三月风》人物杂志评为当年影响中国的九大新闻记者之一。
感谢生活,感谢记者生涯这许多年赐予我人生难能可贵的经历和经验,让我在异常的生命经历和体验中参悟人性、人生和社会。
我爱这生活,这泥土
小的时候,我喜欢倚着故乡的那扇柴门看镇子上的那条老街,街上的人来人往,还有那些不怕风吹雨淋的大树:我的故乡多槐树、枣树和柳树。
我喜欢闻柴门上的那些又旧又破的木头的味道,它们是各种树身上的各种年代里的枝丫衔接在一起的,它们于我,不仅仅是只有树的味道,还有家的味道,亲人的味道,故乡的味道。
我从老屋的那一扇柴门出发,走过了许多的郊野、村庄和城市。
道路鱼鳞一般。生活若水,从未停歇地漫过鱼身。
我走在路上,踏在生活的水里,什么印迹都不会留下。我只是一条路上的背影,裤脚尽被生活的水打湿。
鸟可以在任何的绝壁上直上直下,因为鸟本身就是自己的绝壁。我在一条路的尽头消失,我无法成为一条路,我只是一条路上脱落的鳞片,漂浮在水上,然后,被水卷走。瀑布飞流,在转身里,被翻成另外的河流,另外的水。河流经过的地方,草找到了它们的泥土,树找到了它们的依傍。我找到了我的诗歌和汉字。
隔着雨帘,我看见了自己在雨后的老、素朴而朦胧。
花草都是在没有路的,不是通向无路的泥土上。这是生活的最终。最终,我跟花草在一起,穿靛蓝的粗布衫子,内心安静:我爱这生活,这泥土,这是我的根脉,我的故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