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中的顾虑
2016-12-07汪文勇
抓捕中的顾虑
民警在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经常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嫌疑人家属的阻挠,嫌疑人家中有老人、小孩,嫌疑人突发或佯装的疾病,以及抓捕现场随时可能出现的无关人员、事件等。这些状况都会让我们在抓捕过程中顾虑重重,很多时候难以放开手脚。你是否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你是如何处理的?有什么好的方法与大家分享吗?
朱宗保,安徽省公安作家协会会员,三级警督,在基层一线工作十余年,荣获个人嘉奖三次。曾于网易、红袖添香等大型网站文学版块担任版主多年,2002年开始创作文学作品。2012年小说作品荣获安徽省公安作家协会“文达杯”文学大赛优秀奖,2013年小说作品入选第二届世界华文微型小说大赛,现为多家公安媒体供稿人。
本期主持人:朱宗保插图贺子钰
抓捕要以制伏犯罪嫌疑人为原则
口述/武力军整理/李忠勇(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
我曾在刑警队工作多年,亲自抓捕和组织指挥民警抓捕的犯罪嫌疑人不计其数。因此,对抓捕也有一些切身体会。
我们在抓捕时,往往存有三点思想顾虑:一是如果嫌疑人反抗,势必采取强硬手段,担心下手过重,致对方骨折、昏迷甚至死亡,如果发生这类情况难免被追责;二是担心旁观人员对现场录像并放在网上,这很可能对民警及其家人的安全造成威胁;三是担心在抓捕现场误伤无辜群众或犯罪嫌疑人狗急跳墙绑架人质、伤害群众。
针对这些情况,我认为抓捕就要坚持以制伏犯罪嫌疑人为原则,具体采取四种方法:一是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抓捕前,周密计划,全面准备,把可能遇到的问题想周全,并研究制订二至三套抓捕方案,为遇到突发情况做好准备。二是精心选择抓捕地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抓捕时尽量避开老人、孩子以及人多的地方,最好在犯罪嫌疑人单独行走的途中或单独居住的处所下手,以避免伤害无辜群众和遭到犯罪嫌疑人家人的阻挠。三是我们在抓捕时一般都处在高度紧张的状态,如果嫌疑人的一些行为对我们的生命安全产生威胁,那么该采取强制手段时决不能手软。四是为防止出现意外,应在条件允许下全程录像。同时,警察也应学些基本救护常识,说不定到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处变不惊 冷静应对
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宋欣杰
前几年我们跟踪抓捕一名网上在逃的嫌疑人邱某,没想到抓捕时邱某正在医院陪护其患心脏病住院的父亲。了解到这种情况,我们一时挺犯难的,去病房抓吧,怕刺激到邱某的父亲,如果因此导致病情加重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如果不去抓他,邱某漏网,那更是我们的失职。
于是,我们与医院进行了沟通,决定由所长穿上白大褂,扮成医生以商谈邱父病情为由将邱某约出病房再实施抓捕。这次抓捕非常顺利,甚至在事后,邱某还因我们没有惊动其父而一再向我们致谢。
所以,面对随时有可能突发的意外情况,前去执行抓捕任务的民警一定要沉着冷静,不可莽撞,尽量不要与嫌疑人之外的人发生正面冲突。带队的同志要随机应变,迅速定下应对之策,确保抓捕成功。
危险相伴 计谋相施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公安局民建派出所张志宇
抓捕是极具危险性的行动,很多不可预料的情况会让民警产生各种顾虑。这些顾虑有时会伤害到嫌疑人,有时会伤害到民警,有时甚至会伤害到周围的群众,从而导致抓捕变得异常困难及被动。对此,我想结合自己多年的抓捕经验谈一谈。
把群众看成自家人,把工作当成自家事,让履承诺践宗旨落到实处。
——安徽寿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舒通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履行入警誓言,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只靠嘴说,而要真正地在内心里把群众看成自家人,把工作当成自家事,才能更好地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不让人民公安为人民成为一句空话。
我认为抓捕最重要的是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这就跟“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一样。当你对各种情况都有一定的准备时,就不会因突发情况让自己或团队陷入被动,前期的准备工作至少会为你提供一定的缓冲时间。因此,我们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1.详细查看被抓捕人员所处位置,对其所处位置及周边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嫌疑人逃跑的可能性、伤害到群众的可能性、嫌疑人自杀的可能性等。
2.保证充足警力,在抓捕人员所处位置的一定范围内形成一个严密的警戒保护圈。
3.将警力分工、分组,可大致分为抓捕组、支援组、治疗组、应激组等,将各自负责的事情明确分工,避免在抓捕时因出现意外情况而导致一团乱麻。
4.与医院建立有效联系,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对在抓捕过程中出现的嫌疑人吞食异物、自杀、自伤自残或嫌疑人亲属因情绪激动而突发疾病或休克等情况,能够及时让医护人员快速医治、抢救。
根据不同环境实施抓捕方案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兴安派出所郭军峰
去年9月,我们派出所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河南籍网上在逃人员张某在石家庄市某小区一带活动。经过侦查,在掌握了张某体貌特征、家庭情况及生活规律后,我们决定实施抓捕。
不巧的是在我们准备抓捕时,张某正好接到刚刚放学的女儿。此时我们几个民警都穿着便衣,为了不打草惊蛇,进而导致张某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我们便假装上前问路,把他叫到了一边,接着我们几个人就围住他,并亮明了身份。刚开始张某表现得特别激动,我就压低声音跟他说:“你要配合我们工作,你女儿还在旁边呢,别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这句话马上就起了作用,张某很快安静下来,不再反抗。随后一名同事借故把张某的女儿送回家,张某也平静地让我们给他戴上了手铐。
在抓捕过程中经常会有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这就要求我们根据不同的环境来布置方案。有的情况需要警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抓捕,有的需要我们采取人性化抓捕。轻重缓急运用得当,体现的不仅是民警的智慧,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抓捕“三原则”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歌乐山派出所岳保玲
抓捕过程并非次次一帆风顺,各种突发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抓捕工作应当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程序合法原则。抓捕工作在程序上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抓捕嫌疑人时要亮明身份,否则当事人可能会以“身份不明”为由拒绝配合执法。另外,法律规定的文书不可缺少,当然这是针对一般情况,紧急情况可用特殊办法处理,走“非正常程序”。
二是及时警告原则。要对阻挠抓捕的人员保持执法威严,不可因阻挠而心存顾虑,坚信抓捕是合法的、维护正义的行动。严厉告知其阻碍执法的违法性,可能会受到何种处罚,令阻碍抓捕的人员自行放弃违法行为,这是最优选择。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也可果断采取措施,将阻碍人员强制带离现场,避免引发围观,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
如果阻挠抓捕的人员中有老人和小孩,本着人性执法的理念,应当安抚好老人和小孩的情绪,切不可不管不顾,给人留下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的印象,引发负面舆论。
三是全程记录原则。执法记录仪应全程记录执法过程,这也是能事后自证清白的可靠证据。
“坐月子”的妻子
吉林省敦化市公安局民主派出所张波
从警20多年了,经历过各式各样的抓捕场景,唯有那次对嫌疑人李某的抓捕是我经历过的抓捕行动中最温柔的一次。
李某是一名盗窃嫌疑人,我和搭档经营了大半年才查明了他的家庭住址。我们凌晨5点左右来到李某所在的村庄,打听到李某家的具体位置后,我们悄悄翻进他家院子,准备实施抓捕。就在我们准备进屋时,屋里突然传来婴儿的啼哭声和女子哄孩子的声音,这是我们之前没有预料到的情况。
于是,我们暂停了抓捕行动,又悄悄退出院子。根据掌握的线索,又找到了李某的父母家,与其进行了沟通。在取得老人的理解后,我们从老人的口中得知李某现在是在家侍候“月子”,他妻子产后刚20天,按照本地的风俗,外人是不能进入“月房”的,而且“月子”中的产妇最怕受到惊吓。我们又耐心地做通了李某父母的工作,最终由李某的母亲出面将其叫出屋。我们在没有惊醒李某熟睡中的妻女的情况下,悄无声息地控制住了他。
而李某在得知我们的一番良苦用心后,也很受感动,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由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以及家里的特殊情况,我们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困扰我们大半年的盗窃案也终于圆满结案了。
勤中有严对自己,严中有爱对同志,爱中有法对群众。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局长 徐正明
作为基层单位领导,只有对待自己时,在工作上勤勉、生活上严格,才能修身正己;对待下属时,在工作上严格、生活上关爱,才能以德服人;对待群众时,在生活上关爱、工作上公平,才能彰显警民鱼水情。(张君 推荐)
抓捕中的“三最”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汪文勇
经历了数不清的抓捕行动,我自己也总结了几点抓捕中“最”需要重视的事项。
第一、“最优武力”,抓捕行动是一项集对抗性、危险性和秘密性为一体的警察勤务,是人民警察与犯罪分子“硬碰硬”的正面交锋,在我看来,一对一的抓捕是很不明智的,应保持二比一以上的比例,利用在抓捕力量上的绝对优势形成对抓捕现场的绝对控制。
第二、“最小损失”,抓捕是人民警察依法实施的捕获行动,在执法活动中,有些犯罪分子不甘束手就擒而负隅顽抗,不可避免地导致我方在人员及物资方面的损失。所以,在制订抓捕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抓捕行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比如抓捕手的防弹、防刺装备,抓捕对象跳窗、跳河逃脱后出现的骨折、溺水情况以及现场周边物料损坏评估等。
第三、“最佳效果”,即我方通过最优的警力部署以最小损失成功将抓捕对象抓获,并从中掌握一切有利于推动案件进程的证据。最佳效果的取得除了基于以上两个原则外,还有赖于抓捕民警的职业素养,如利用嫌疑人被抓捕后心理最脆弱的时段,迅速展开突击讯问以突破其内心防线,获取关键证据。此外在具体的抓捕战术上,擒拿应优先于格斗,避免我方人员、抓捕对象和第三方的伤亡也是抓捕行动中需要特别注意的。
三言两语:
西安铁路公安局安康公安处 范江洲 执行抓捕任务一是要部署严密,考虑周全;二是对抓捕对象进行研判,了解其社会背景与家庭成员关系;三是一定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通报,予以必要的协助或帮助;四是要文明办案,考虑一些人性化的手法,尽量不要太声张,或实施捆绑等比较“扎眼”的约束手段。
鹰潭铁路公安处 戴烈 在实施抓捕之前,必须尽可能地了解清楚嫌疑人的性格脾气、体貌体征、所涉及的案情、抓捕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没有调查清楚、考虑周全,都会给接下来的抓捕工作带来隐患、增加风险,甚至导致功亏一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谢红 每一次抓捕其实就是一次战役,遇到的情况各不相同,遇阻及对抗程度也不相同,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既然是战役,我们就要树立必胜信念。首先要对抓捕的嫌疑人所犯案情有充分了解,掌握嫌疑人的情况以及其社会关系等,然后制订详细抓捕方案。其次,组织强有力的抓捕小组,明确抓捕任务,针对不同逃犯的心理特点,采取不同的心理攻势。对在逃人员家属应先稳住,之后再进行耐心细致劝说,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将嫌疑人带离现场。
广西全州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 蒋珊珊 民警在实施抓捕时,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是存有逃避抓捕的侥幸心理的。而且,面对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普遍情绪激动,他们通常以故意装病等小伎俩企图逃避抓捕。因此,民警一方面要识破诡计,另一方面也要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考虑,最好不要当着其家人抓捕,让其太难堪。假如实在有家人在场,民警不妨当着其家人的面说个善意的谎言,以确保顺利完成抓捕。
主持人综述:
古话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将这句话用在瞬息万变的抓捕现场实不为过。不管是老民警还是新民警,但凡经历过抓捕的都深有体会,这的确是一项考验体能与智慧的工作。
很多民警都直接或间接参与过抓捕行动,大家有一个共识,就是无论现场情况多么复杂,不能忘记自己的任务,不能让嫌疑人逃脱。否则一旦行动失败,后果不堪设想。
抓捕过程中出现的“第三方”,很容易给民警执法带来麻烦。比如抓捕现场有嫌疑人的孩子或老人、与嫌疑人关系较好的街坊邻居、好事者或别有用心的旁观者等等。是抓人就走,还是做好善后,从规范化、人性化执法的角度来处理,答案毋庸置疑。当然,“鱼和熊掌”兼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先不说这么做会增加民警的工作量,有时还会引发一些与案件、抓捕无关的事情出来。针对此类情况,笔者有些个人建议。
首先,在无法判明抓捕现场情况时,要做好应对“第三方”的心理准备。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有了一定准备遇到突发情况才能临危不乱,心中不慌。其次,做好分工,细化职责,将民警分为抓捕、处置、支援等多个小组,避免抓捕时顾此失彼,造成嫌疑人逃脱。第三,负责“第三方”的民警要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嫌疑人家里如果有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老人或病人,且无其他家属照顾的,要马上通知其亲属、居委会或村委会工作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当面交接,确保安全。如果无法通知,只能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另行妥善安排,切忌不管不问。最后,对于那些在抓捕现场出现的无关人员,要依法予以告诫,避免其妨碍执行职务,如果有人对民警的抓捕工作进行阻挠,必须及时呼叫增援力量,全程取证,依法对其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