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运动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2016-12-07黄美彦梁羽妹
黄美彦 梁羽妹
【摘 要】本文对当前学校运动会开展中面临的学生参与面窄、重竞技轻普及、裁判规则缺乏灵活性、项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进行剖析,并结合国家政策法规、学生的需求和体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发展趋势,提出深化学校传统运动会改革、淡化学校运动会的竞技性以及修改和制定适合于学校运动会的比赛裁判规则等对策。
【关键词】学校 运动会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10C-0026-02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从提高学生体质健康的角度出发,要求学校加大校园体育运动会的改革力度,把学校运动会真正办成学生积极参与的体育盛会,并强调学校运动会应当面向每名学生,让学生在参与过程中逐渐培养起体育锻炼的兴趣。为此,本文拟从学校运动会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学校运动会参与权、裁判规则、比赛项目设置等方面的改革,发挥学校运动会的教育功能,把更多的学生吸纳进来,在同一场地、同一规则下进行对抗比赛,带动学校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等各项体育活动的健康持续发展,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实施素质教育。
一、学校运动会开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对学校运动会认识存在偏差
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学校不可或缺的大型体育竞赛的活动其形式与本质逐步产生变化。它的理念、行为由“增强体质,增进健康,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逐渐向“增进健康与素质教育的结合体”转变;比赛项目由单一的“重竞技、重能力”的田径运动会,发展成“内容丰富、重参与、重普及”的综合性运动会,形成以田径项目为主,包括跳绳、拔河、踢毽子、球类等一系列多元化赛活动在内的大型体育竞赛活动。然而,目前有些学校的领导对运动会的作用和意义理解得过于狭窄,大多数学校运动会的意义仅限在体育比赛和例行公事上,其中的文化教育、纪律教育、团队教育、美育教育、安全教育等作用越来越少,运动会的多方面教育功能和功效都大打折扣。
(二)学生参与面窄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每年学校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运动会应当面向全体学生。但是,现阶段以传统田径项目为主的竞赛项目的学校运动会,其竞赛规程一开始就对参赛办法作了硬性规定:每项每单位限报2-3人,每人限报1-2项,另可兼报接力。即每项设定限报3%-4%的人,每个人最多只能报1-3项等,直接在竞赛初期就控制和规定了每项竞赛项目的参赛总人数、参赛单位每人限报的项数和每项限报的人数及男女比例等。这使得依法获取参赛权利的学生运动员仅占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有90%的在校学生被剥夺了参与运动会的权利。这样的做法与国家目前对学校运动会参赛人数要求各班参赛人数要占全班总人数的 90%以上的规定是相背离的,是不符合教育公平要求的。应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学校开展的各种体育活动中来,给学生创造更多的成长机会。
(三)奖励名额少
依据竞赛办法,运动会的各项目比赛,一般情况下参照竞技体育中的做法,只取前八名运动员给予奖励,造成学校运动会奖励面不大。由于获奖名额太少,对于一些参赛人数较多的项目来说,起不到鼓励作用。对于未获奖的运动员,不能始终停留在用“重在参与”的话语来安慰他们。
(四)项目裁判规则缺乏灵活性
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学校运动会,其项目裁判规则完全采用国家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可是,普通学校运动会的对象是“学生运动员”,都是非体育专业的普通学生。他们日常基本上没进行过比赛项目的专业训练,对体育知识、技术和技能的接触,基本来自平时的体育课学习,或者课外活动时间进行的业余训练,对体育运动项目技术动作的掌握相对来说不够标准或规范,对体育理论、裁判知识的了解也不多或不够细致。比赛中运动水平的发挥,比赛经验的积累,临场心理抗压能力等非常有限。完全运用给专业选手竞技必须遵守的裁判规则来规范和评判学校运动会业余选手的比赛,表面上看似客观公正,实际上对学生运动员是不公平的。
(五)项目设置不合理
1.比赛项目设置单一。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运动会,比赛项目的设置很少征求学生的意见,基本参照竞技体育运动比赛的项目来设置、组织开展。内容形式相对较单一,主要以田径项目为主,且多属于个人性项目。运动会比赛全程强调竞技性,重成绩与排名,以争夺名次为主,适合体育基础好的学生参加。特别是那些很能锻炼人意志力、忍耐力、爆发力的长跑,一般学生不敢报名参加。加上近几年频繁发生长距离跑猝死等意外事故,学校害怕担责,很少采取鼓励措施动员学生参加,或者干脆取消长距离跑的项目。另外,集体项目开设得还不是很多,不利于扩大学生运动会参与度,也影响到广大学生对学校体育大型活动关注度和参赛积极性。
2.比赛项目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直接联系较少。现阶段,还开设有田径选项课教学内容的学校体育课不是很多。特别是高校,基本以开展普及型较高的球类、健美操、武术、跆拳道、瑜伽等学生喜欢的运动专项进行课堂讲授。运动会中的跨栏、三级跳、跳高、铅球等田径比赛项目,大部分学生在日常中很少接触,了解也少,更别说练习了。这就导致“运动会前的体育课堂和课外体育活动都没有相应的学习和锻炼,运动会与体育的习得成了平行线,两张皮”。在运动会上让学生报名参与自己不熟悉项目的比赛,无形中就限制了部分学生参与运动会的资格。
3.部分比赛项目技术难度较高。像三级跳远、跳高、跨栏等比赛项目,本身技术上就有一定的难度。加上项目单调、枯燥,学生平时接触不多,也很少练习,让学生喜欢和作为参赛项目,有一定困难。
二、学校运动会改革的建议
(一)正确认识学校运动会的功能
根据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的学校运动会共同宗旨和目标,完善学校竞赛体系,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和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学校综合性运动会,用“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发挥学校运动会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引导和帮助学生更进一步了解体育运动,培养体育的兴趣,提高他们对体育锻炼的热爱程度,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体育人口的增长,更好地推动学校运动会的可持续发展,促使学校运动会回归教育本质。
(二)扩大学生的参与面
修改竞赛办法,建设常态化竞赛机制,举办全员运动会,让人人都有参赛机会,人人都有锻炼机会,激发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让他们在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充分享受体育带来的激情和快乐,有利于学生自身健康发展,有利于满足其自身心理情绪需要的新型运动会模式。
(三)扩大奖励学生比例
修改竞赛办法,扩大奖励面,根据参赛人数比例设置奖励人数,可考虑各项目选取参赛总人数的30%进行奖励,激励和调动学生参与体育锻炼及比赛的积极性。
(四)修改比赛规则
弱化竞技运动水平,强化普及和健身效果。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和灵活多变原则,改进与创新裁判规则,以充分调动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不同人群参与体育锻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改革比赛项目的设置
学校运动会比赛项目设置时不能片面追求娱乐性和迎合学生的兴趣。应充分考虑这些项目的群众基础情况,以及是否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倡导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大学专业化,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在这个运动平台中找到适合自己兴趣爱好和身体特点的体育运动竞赛项目,且满腔热情投入。首先,比赛项目的设置在这里有一定的强制性。田径运动作为增强体质的重要手段,其发展身体素质的许多方法、手段都为其他运动所采用,以此促进机体新陈代谢、改善内脏器官机能,提高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发展运动能力。田径运动的这种锻炼方法手段是其他运动项目不可替代的。所以,国家以法规的形式确保田径运动项目在学校的开展,硬性规定学校运动会必须以田径项目为主,以期实现田径运动对学生机体能力的锻炼价值、心理素质的塑造价值和社会能力的培养价值,为国防军队建设提供合格的后备人才。其次,设置时注意结合一些趣味性、团体性、高效性、普及程度高的个人比赛项目和集体类项目。再次,将难度系数较高的传统竞技项目改换为健身价值高、有教育意义、易于长期坚持的运动项目。最后,必须考虑到增设的项目适合各年龄段的特点,要有客观的、符合学校特色的评判标准,且得到学生的普遍认同。
【参考文献】
[1]李小伟.深圳该办一届怎样的大运会——由第25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想到的[J].中国学校体育,2009(9)
[2]毛振明.改革学校运动会实现全员参加[J].体育教学,2014(7)
[3]郑波,陶成武.学校运动会的人文教育价值及实现途径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4(4)
[4]苗苗.山西省高校体育运动会的改革模式及其运行体系构建[J].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4(2)
【基金项目】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立项项目“从太极拳的文化内涵看太极拳在高校推广的对策研究”(KY2015LX198);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基于大数据时代的广西高校太极拳教学改革研究”(2016JGB297)
(责编 刘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