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因为地下水污染成被告德国《德国之声》
2016-12-06
方圆 2016年22期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欧盟委员会曾警告德国政府应该采取措施解决地下水受污染的问题,否则欧盟将向欧洲法院对其发起起诉。现在,欧盟将德国告上了法院。在起诉书中,欧盟指出按照欧盟相关规定,德国各联邦州以及地方政府应该最晚到2012年加强对防止地下水遭受污染的规范和条例。德国地下水因农业和畜牧业制造出的硝酸盐成分而受到污染。德国环保部表示,德国境内三分之一的地下水硝酸盐污染情况严重。按照规定,每一升地下水中的硝酸盐含量不应该超过50毫克,但是德国很多地区都严重超标。